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5月2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2022年7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会结束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并下发《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由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存在的4个方面12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持主要领导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分管领导逐条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各科室抓实整改,落实销号。目前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认识上有差距”问题。一是坚持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历史规律,深刻理解其内涵,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带头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真正做到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真抓实干、埋头苦干,自觉把分管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三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议、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讲一堂党课。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立身之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针对“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有差距”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提升理论素养,积极用党的新理论新成果武装头脑,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实践,不断丰富理论知识。二是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紧密结合“勤思考、善分析、谋发展”要求开展有针对性地学习活动,学会将所学知识转化为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在思维方式上突破原有的经验主义束缚,想问题办事情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全县民政工作发展的方式方法,促进民政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2.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推进缓慢”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民政牵头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二是殡仪馆、骨灰堂主体工程已完工,已安装火化、尾气处理设备调试、冷藏柜、骨灰堂、整容化妆台等殡葬设备,于2024年3月26日试运营,火化遗体2具。三是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面开工建设。
3.关于“低保资金的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实施意见》为指导、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建立各乡镇、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正向和反向反馈机制,形成责任明晰、相互监督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对象的定期核查核实机制,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做到进退有序,确保救助对象精准获救;三是加强日常动态管理,要求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按时对辖区内在保困难群众救助对象入户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坚决杜绝“死亡保”等问题的发生。民政领域内发放的各种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实行社会化发放。
4.关于“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探索智能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利用现有城乡网格化管理系统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将日间照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二是不断拓展服务的项目和内容,确立以独居、空巢、高龄、病残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实现专业服务、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相互配合、相互补充,提高全县养老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大力推行养老服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养老机构院长资质培训制度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督促、指导村(社区)整合活动室(场所),为老年人提供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作用。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5.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不细致”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安排专人负责人局党组会议记录,局党组工作手册由专人保管,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记录召开局党组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主要议程等,重点对各议题内容(汇报人)、讨论发言、表决决策结果等记录的内容要全、用词要规范、表述准确。二是规范局党组会议记录用词要规范、表述准确,班子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检查,做到内容充实,记录客观、规范、准确、细致,杜绝出现错误,并在党组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2)针对“存在走过场、应付现象”问题。一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准则》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做到“三必谈”: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必谈。二是持续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开展专题研讨,推动局领导班子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问题及“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日常提醒教育,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工作,掌握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
6.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以文件通知代替公务接待函”问题。一是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和报销接待费,做到有函接待,无函一律不予接待,接待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做到接待报销一事一结。二是落实《接待大事记制度》《接待审批流程制度》《接待费用明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
(2)针对“公务接待审批单无领导审批签字”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差旅、办公、接待等相关文件精神,严守财经纪律,不断完善报销程序及相关证明材料。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云办发〔2014〕7号)执行,做到有函接待,无函一律不予接待,接待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7.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报销发票无领导和经办人签字”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差旅、办公、接待等相关文件精神,严守财经纪律,不断完善报销程序及相关证明材料。二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云办发〔2014〕7号)执行,接待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做到接待报销一事一结,并做好台账归档。
(2)针对“报销发票无购物清单”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差旅、办公、接待等相关文件精神,严守财经纪律,不断完善报销程序及相关证明材料。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各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管理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通过身边的案例教育引导单位其他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9.关于“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强化了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对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工作,经党组成员意见,形成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按组织原则办理,严格监督,严格落实,从而确保各项决策、决定的民主、严谨、严肃和科学。
三、下步打算
县民政局领导班子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整改长效机制,继续深化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巡察反馈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民政各项工作落实,营造风清正气、干净干事的政治生态,为全县推进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221416;地址:屏边县玉屏镇卫国路231号;电子邮箱:hhzpbxmzj@163.com。
中共屏边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