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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屏边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全部反馈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十三届屏边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共派出6个巡察组于3月31日至4月24日,对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玉屏镇玉屏社区、大围山社区、补嘎村、平田村,新现镇西沙村、田心村、马卡村、永胜村,白河镇团结村、放阳村、底西村、麻布村,和平镇白沙村、瓦乍村、百福村、石坎村,湾塘乡阿卡村、阿碑村、营盘村、毛家村开展常规巡察;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玉屏镇党委、新现镇党委、白河镇党委、和平镇党委、湾塘乡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

  近日,县委6个巡察组对十三届屏边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的30个党组织(单位)全部完成反馈。反馈会分2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向主要负责人反馈。一是签收反馈意见稿。二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志或巡察办负责同志传达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三是巡察组组长按照领导小组审定的反馈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反馈意见。四是被巡察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简要表态。五是明确整改要求。第二阶段,向领导班子反馈。一是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党组织(单位)进行反馈。二是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整改工作提要求。三是被巡察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四是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作讲话。五是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发放对巡察组评价表(由县委巡察办负责收回)。

  在向领导班子反馈会上,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三个聚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要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廉洁风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五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坚持以下看上,用好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依规治党、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用起来,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六是要结合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就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巡察整改是政治要求,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整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巡察整改是政治考验,必须有的放矢、真抓实改,全面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巡察整改是政治责任,必须强化领导、统筹兼顾,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要按时按质报送巡察整改相关材料。

  被巡察党组织(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纷纷表示: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全面客观,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逐一落实整改,并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与具体实践工作相结合,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对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一是提高站位,重视问题。二是制定措施,立行立改。三是举一反三,形成长效。四是加强管理,落实落细。五是敢于担当,认真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