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勉工作 无私奉献——记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宋绣美

宋绣美(左一)回访受处分人员  

    “没有惊人的伟业,只有无私的奉献,没有豪言的壮语,只有勤勉地工作”这正是宋绣美同志的真实写照。

  宋绣美同志自2012年8月任屏边县案件审理室主任以来,她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认真扎实工作,正确履行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有力地维护了党员的权利和党的威严,为反腐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至2017年,她共审理案件103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11人。

  刻苦钻研  练就过硬“看家本领”

  在调入屏边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之前,宋绣美同志接触的都是财务会计方面的工作,对案件审理工作无从下手。面对知识的短板,宋绣美常常告诫自己“作为纪检监察战士,没有过硬的‘看家本领’是打不赢反腐战役的”。

  于是,她翻阅了县纪委近几年审结完毕的案件卷宗,并找来《纪检监察业务教程》《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常见程序问题解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认真刻苦地进行钻研,适时做好学习笔记。在工作和学习中,她像一个小学生一样虚心向领导、同事和检察院、法院等业务部门专业人士学习,从多方位学习与案件审理工作有关的理论和实际操作经验。

宋绣美(右)指导乡镇纪检干部审理业务

  经过长期的学习和积累,宋绣美同志对案件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了然于胸,能轻松自如的应用于案件审理工作中,练就一身过硬的“看家本领”。

  同事眼中的“宋审审”

  宋绣美同志深知审结的每一个案子,不仅事关党章党纪党规和相关规定的权威,还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关系到当事人员的权益,容不得半点马虎。

  于是,她对阅卷笔录、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文书上的每句话、每个词,都坚持以事实和证据作为支撑,据实反映出来,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因此,对接收的每件案子,宋绣美同志先认真通读一遍调查报告,了解基本案情,接着就像老师“批改作业”一样,从卷宗的第一页到最后一页几乎是一字不漏的看完一遍,然后采用先粗后细、先全面后重点,重点审查调查报告认定的违纪事实是否清楚明白、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过轻过重、条规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合法等要求严格依规依纪审理案件。

  2014年,宋绣美同志发现一件移送审理的案件中,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能采用、不能互相印证,于是要求重新补充调查和取证。

  当时,就个别同志说她“死脑筋”,原则性太强,明明可以受理的案子就是不审理。

  对此,宋绣美同志对照相关党纪党规和条例,对相关同志认真地进行解释,直到相关同志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规定重新进行补充调查和取证。

  多年的案件审理工作使宋绣美同志养成了实事求是、严格谨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对于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她更是以严谨的工作作风,确保案件审理的准确性。

  2015年,宋绣美同志受理的一个案件是县检察院以“不涉嫌贪污罪不予立案”,移送县纪委进行处理的。宋绣美同志一接手案件,就感觉很棘手,从案情看似乎以贪污来定性也不错,可检察院不予贪污立案,纪委又以贪污来定性的话,这就形成一个矛盾体。面对这个案子,宋绣美同志很纠结,她认真地查阅有关贪污案件的解答、构成要件等相关资料。每晚加班回家后,还得继续查阅《党纪政纪典型案例解析》等相关资料。随后,她带着卷宗到上级纪委案审室,与相关同志面对面研究、分析,最后对该违纪人员定性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并依据相关条例给予处理。

  正是宋绣美同志始终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审案,把每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到目前为止,她参与审结的案件为“零申诉”。

  由于宋绣美同志对待审理工作认真、细致、严格、讲原则,讲党性,所以,同事们称为她为“宋审审”。

  身兼数职从不言累

  由于单位人少事多,宋绣美同志除从事案件审理工作外还兼单位财务工作。这使得她每月不得不从有限的精力中,抽出一部分时间来核算单位人员的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等。

  为了同时抓好案件审理工作和财务工作,她只能采取“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尤其是每年的11月后,宋绣美同志更是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每天醒来脑子思考的第一件事就是细想一下今天到办公室应该急需完成的是什么工作。但是她都能做好统筹规划,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每年她都能高质量完成预算、决算的编制、在网站进行公开、撰写编制说明、分析提纲、会计凭证装订归档,装盒入柜等工作。宋绣美同志默默承受从不言累,凭着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持自己“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工作标准,始终奋战在纪检监察工作第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的誓言。(袁蒙整理)

勤勉工作 无私奉献——记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宋绣美

发布时间:2018-03-02 09:43

宋绣美(左一)回访受处分人员  

    “没有惊人的伟业,只有无私的奉献,没有豪言的壮语,只有勤勉地工作”这正是宋绣美同志的真实写照。

  宋绣美同志自2012年8月任屏边县案件审理室主任以来,她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凭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认真扎实工作,正确履行职责,严把案件质量关,有力地维护了党员的权利和党的威严,为反腐斗争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至2017年,她共审理案件103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11人。

  刻苦钻研  练就过硬“看家本领”

  在调入屏边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之前,宋绣美同志接触的都是财务会计方面的工作,对案件审理工作无从下手。面对知识的短板,宋绣美常常告诫自己“作为纪检监察战士,没有过硬的‘看家本领’是打不赢反腐战役的”。

  于是,她翻阅了县纪委近几年审结完毕的案件卷宗,并找来《纪检监察业务教程》《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常见程序问题解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认真刻苦地进行钻研,适时做好学习笔记。在工作和学习中,她像一个小学生一样虚心向领导、同事和检察院、法院等业务部门专业人士学习,从多方位学习与案件审理工作有关的理论和实际操作经验。

宋绣美(右)指导乡镇纪检干部审理业务

  经过长期的学习和积累,宋绣美同志对案件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了然于胸,能轻松自如的应用于案件审理工作中,练就一身过硬的“看家本领”。

  同事眼中的“宋审审”

  宋绣美同志深知审结的每一个案子,不仅事关党章党纪党规和相关规定的权威,还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关系到当事人员的权益,容不得半点马虎。

  于是,她对阅卷笔录、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文书上的每句话、每个词,都坚持以事实和证据作为支撑,据实反映出来,把每件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因此,对接收的每件案子,宋绣美同志先认真通读一遍调查报告,了解基本案情,接着就像老师“批改作业”一样,从卷宗的第一页到最后一页几乎是一字不漏的看完一遍,然后采用先粗后细、先全面后重点,重点审查调查报告认定的违纪事实是否清楚明白、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过轻过重、条规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规范、合法等要求严格依规依纪审理案件。

  2014年,宋绣美同志发现一件移送审理的案件中,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能采用、不能互相印证,于是要求重新补充调查和取证。

  当时,就个别同志说她“死脑筋”,原则性太强,明明可以受理的案子就是不审理。

  对此,宋绣美同志对照相关党纪党规和条例,对相关同志认真地进行解释,直到相关同志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规定重新进行补充调查和取证。

  多年的案件审理工作使宋绣美同志养成了实事求是、严格谨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对于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她更是以严谨的工作作风,确保案件审理的准确性。

  2015年,宋绣美同志受理的一个案件是县检察院以“不涉嫌贪污罪不予立案”,移送县纪委进行处理的。宋绣美同志一接手案件,就感觉很棘手,从案情看似乎以贪污来定性也不错,可检察院不予贪污立案,纪委又以贪污来定性的话,这就形成一个矛盾体。面对这个案子,宋绣美同志很纠结,她认真地查阅有关贪污案件的解答、构成要件等相关资料。每晚加班回家后,还得继续查阅《党纪政纪典型案例解析》等相关资料。随后,她带着卷宗到上级纪委案审室,与相关同志面对面研究、分析,最后对该违纪人员定性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并依据相关条例给予处理。

  正是宋绣美同志始终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审案,把每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到目前为止,她参与审结的案件为“零申诉”。

  由于宋绣美同志对待审理工作认真、细致、严格、讲原则,讲党性,所以,同事们称为她为“宋审审”。

  身兼数职从不言累

  由于单位人少事多,宋绣美同志除从事案件审理工作外还兼单位财务工作。这使得她每月不得不从有限的精力中,抽出一部分时间来核算单位人员的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等。

  为了同时抓好案件审理工作和财务工作,她只能采取“白加黑”的工作模式,尤其是每年的11月后,宋绣美同志更是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每天醒来脑子思考的第一件事就是细想一下今天到办公室应该急需完成的是什么工作。但是她都能做好统筹规划,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

  每年她都能高质量完成预算、决算的编制、在网站进行公开、撰写编制说明、分析提纲、会计凭证装订归档,装盒入柜等工作。宋绣美同志默默承受从不言累,凭着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坚持自己“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工作标准,始终奋战在纪检监察工作第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的誓言。(袁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