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1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2日,县委巡察组向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原文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深入透彻理解会议精神实质,将理论学习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不懈动力。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做到凡会必学;为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我中心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党组工作会议并讨论通过了《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组学习工作制度。
2、针对“主题教育工作推进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中心党组2023年11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主题教育进行专题研究,由办公室对主题教育工作计划和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跟进,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开展,并于12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对主题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清零并上报主题办。二是加强督查检查,中心党组共计召开党组会议5次听取学习活动、主题教育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确保相关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好。三是2024年1月18日,中心召开党组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和党员对照要求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就9个方面分别查找27个问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就4个方面分别查找11个问题和6个问题、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共查找10个问题、党员就5个方面开展了自检自查,同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
(二)关于“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宣传营造美丽古城建设氛围不浓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抓工作落实的水平,将中央和省、州、县党委重要决策部署与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发展实际相结合,逐条逐项细化分解,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统筹推进古城保护利用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于2024年2月2日和2月27日配合消防、文旅等单位开展两次消防演练和宣传工作。二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联系,健全完善资源信息互享通道,及时掌握古城保护利用基本现况、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研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报县委县政府研究,群策群力推进“千年石屏城”品牌形象打造。截止目前,已经完成石屏县公产资源利用建议、石屏县古城交通管控方案建议、石屏古城重点片区招商引资方案建议等建议方案。
2、针对“开展古城基础信息收集、整理、研究等工作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古城房屋原住民居住较少,出租、空锁等情况,信息普查工作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开展,我中心将持续联系户主,不断完善基础数据,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自2024年1月开始,组织人员对已收集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目前完成已有资料电子档案、绘制CAD图纸,对还未收集资料的房屋按照出租、空锁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以便下一步入户开展普查准备。二是加强与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龙晖公司等与古城居民有业务往来,掌握一定群众信息的部门加强沟通交流,互通有无,加快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三是以2024年3月5日县委下发的《石屏县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为契机,我中心将积极配合历史文化名城设计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公司,进一步完善基础资料。
3、针对“协调服务古城开发利用社会投资工作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龙晖公司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着力于古城招商合作理念创新,策划包装特色区域、重点项目,并梳理一批产权清晰的民居建筑用于对外招商,吸引有实力有文化内涵的企业或个人参与古城保护利用,不断丰富古城业态,激活古城建设多元合力。2024年3月18日,与县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北京伟光汇通公司入驻古城开展工作,我中心积极配合开展后续合同的谈判、古城数据提供、项目规划等工作。二是着力于古城原生动力的发掘,多方式向古城文化、古城资源优势、古城保护政策等,让古城居民进一步了解古城、明晰政策、增强信心,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参与到古城保护利用过程中来。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完成一次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并上报。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态,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的偏差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限时针对部分支出单据签字不齐全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清理县古保中心成立以来的所有支出单据,全面核实支出单据的合法合规性,补齐原始票据上签字问题,使原始票据上同时具备经办人、审核人、领导人3人签字,确保资金支出审批合法合规。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业务培训,严肃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处理会计账务,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财务风险防控能力。三是中心党组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健全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明确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原则,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副主任签字同意列支、主要领导签署审核等财经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关于“风险防范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两个责任”不放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加强对办公室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印鉴管理,规范各类会议和学习的记录格式、内容、事项,做好日常工作资料、台账资料和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求真务实、分门别类记录工作痕迹。四是中心党组2023年11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后,安排办公室开展单位法人证、财务印鉴等自查和变更工作,于2024年2月14日已变更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能力欠缺方面
(一)关于“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认真履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年内牵头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加强党组织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坚持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持续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和组织生活正常化,抓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好主题党日教育。
2、针对“执行巡听旁听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支部活动阵地建设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完善了支部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及走道党建宣传栏建设,并通过购置86寸一体机电视,解决党建学习盒子学习问题。二是在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集中学习暨主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研讨活动中,邀请旁听第六指导组到会指导开展学习。三是2023年11月17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巡听旁听工作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以后定期邀请指导组到我中心开展指导工作,提升我中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
(二)关于“党组议事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重一大”规定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11月17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单位规章制度,完善并实施《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学习制度。二是制定并执行中心《“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党组会议议事范围中的大额度资金的最低额度为五万元。坚持实现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
2、针对“班子成员分工不严肃不认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11月17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单位班子分工工作,研究并通过了《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党组工作规则》《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领导分工(送审稿)》,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学习制度,明晰了领导职责分工。二是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班子成员要率先示范,形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主观能动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特色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知信行合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集中学习、专题讨论、重点发言结合起来,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学透,结合部门职能加强思考与研究,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真正把理论贯彻落实到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工作中去。二是持续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和组织生活正常化,抓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好主题党日教育。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基层党建模式,增强党建活力,探索基层党建与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融合的新方法、新途径。三是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人人讲党课、个个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活动,每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组织全体党员佩戴党徽,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四是对标先进,加强与先进支部和友好支部开展共建共学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到对标先进的县信访局支部开展学习调研1次,同时与友好支部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支部开展全体党员共同学习2次,极大提高了党员学习的积极性。
2、针对“组织生活会查找问题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二是教育领导干部要继续发扬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作风,保持抢前争先、追求卓越的精气神。三是加大对理论学习成果转化的考核,切实解决好部分领导干部存在的“只求学过、不求学好”和“学归学、说归说、做归做”的问题。四是2024年1月18日我中心召开党组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就9个方面分别查找27个问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个人就4个方面分别查找11个问题和6个问题、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共查找10个问题、党员就5个方面开展了自检自查,同时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3、针对“批评意见缺少辣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党员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党员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意见直达根本,触及灵魂,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坚决杜绝走过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4859016;电子邮箱:gbzx4857091@163.com。
中共石屏县古城保护与开发服务中心党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