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机关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机关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以学铸魂、重理论强思想有落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意,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截至目前,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3次;召开党员大会2次,党课2次,主题党日5次。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石屏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的通知》(石党建发﹝2020﹞1号)精神,持续强化局党组“第一议题”常态化学习监督机制。截至目前,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6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二)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有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节约型机关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石屏县机关事务局职能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石编〔2024〕4号),同意县机关事务局增设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下一步,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将更加规范,运行更加高效。二是组织全县173家公共机构做好能耗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并安排专人做好数据的审核上报。三是组织我县56家党政机关分年度分批次创建节约型机关。目前,已创建45家,11家正在等待国管局审核通过,通过后将100%完成创建。四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持续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节能行为习惯。如:合理使用会议室空调,节约用水,下班随手关闭电脑、电灯电源等。五是值班人员加强行政中心办公楼巡逻巡查,发现闲置照明和未拧紧水阀及时关闭,避免造成能源浪费。
2.针对“资源资产整合利用效率低”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中共石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石屏县机关事务局职能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石编﹝2024﹞4号)精神,同意将县财政局承担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职责调整至县机关事务局,增设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科。
(三)关于“防范化解风险,营造机关事务健康、平稳有序运行的能力有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安全隐患设施不健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树牢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控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2024年以来,县机关事务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2次,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二是加快推进门禁系统建设。分批次先在行政中心道路出入口、县政府地下车库安装车辆识别系统4套,县政府办公楼出入口安装人脸识别系统1套,持续加强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工作,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
2.针对“后勤保障服务存在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石屏县机关事务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2023年度驾驶员考评工作会议。邀请石屏县交警大队作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安全驾驶技能。二是健全完善《石屏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石屏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车辆维保审批制度》,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服务水平。三是严格按照《石屏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处置和更新配备公务用车。截止目前,向县公车办提交购置公务用车请示2个,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四是以劳务派遣方式,补充年轻优秀的驾驶员1名,进一步优化驾驶员年龄结构。五是进一步优化安保管理和队伍素质建设,优化安保队伍年龄结构,调整充实安保人员2名。
3.针对“履行车辆托管协议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县级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调度”职责移交工作清单,在2020年3月3日将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工作移交至县文旅投公司。目前,县机关事务局已全面厘清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履行公务用车管理职能。
4.针对“智慧机关事务平台运行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石屏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石公车办发〔2024〕1号),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出行报备和节假日期间封存停驶管理,加强对各公车留用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监督,紧盯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动态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用车单位补录用车信息。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目标责任制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落实好直接责任,其他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截至2024年3月,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1次。二是召开第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网络安全分析研判会议,聚焦本部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认真分析研判,形成报告经逐级审核后上报。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利用行政中心广告机,常态化开展各类宣传。另外,进一步规范石屏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智慧云平台使用,及时领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每月发布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和文明实践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录入相关信息。2024年以来,开展志愿服务1次,文明实践活动3次。
2.针对“应对机关突发事件敏锐性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完善舆情预警机制。研究制定《石屏县机关事务局党组重大突发事件热点问题舆论引导方案》,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增强忧患意识和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二是通过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不断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关于“‘一把手’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目前,经费支出均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批,明确党组会议参会范围,会议研究事项由分管领导或相关列席人员汇报。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负责人主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三是规范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党组会议程序,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民主、科学、规范决策。
(二)关于“履行财务监督责任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发《石屏县机关事务局关于公务之家差旅费报销的提醒函》,进一步规范公务之家差旅费报销手续。二是完整补填差旅费报销单内容,补充参加全州公务用车管理培训会报销单培训文件。三是严把报销单据审核关,财务人员认真审核报销单后报领导签批报销费用,进一步规范会计凭证,如实反映原始单据信息。
2.针对“资金支出科目不对应”的整改进展情况
持续强化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逐步建立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组织财务科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熟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资金科目使用。
(三)关于“践行作风效能革命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倡导和树立“十种鲜明导向”,增强“十种能力”,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二是加强对乡镇、县级部门公务接待监督和指导。2024年3月18日,石屏县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县机关事务局对参会人员作了公务接待工作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县公务接待管理水平。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能力欠缺方面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开展党的政治生活不严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中共石屏县机关事务局党组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一对一、面对面开展了谈心谈话,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透,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情感基础。会上,领导班子和成员严肃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问题导向,直接摆出存在问题。在自我批评中,领导班子共检视出9个方面的问题27个,班子成员共检视出9个方面的问题110个。局党组把抓好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明确目标,细化举措,确保整改到位、问题清零。二是召开石屏县机关事务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会上,党员干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取得了互相促进的良好效果。
2.针对“党建品牌创新意识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动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2024年1月,完成了新一届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协调、互相促进。截至目前,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1次。三是2024年3月21日,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向县机关事务局党组反馈了2023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情况,综合评价等次为“好”。四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作用,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激励党员干部带头攻坚、岗位建功、敢为善为,将党员先锋作用转化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工作要求,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完善相关入党材料。目前,相关人员已按季度向党组织作思想汇报并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研究修订《石屏县机关事务局“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
(三)关于“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办公室人员加强对党组会议和行政班子会议相关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目前,党组会议和行政班子会议已分类开展,分别记录。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会议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议,不得参与表态发言。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议6次,会议记录及会议通知、议题内容、汇报、表态发言等流程规范、台账完备。
(四)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够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关于“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抓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真改实改”的整改进展情况
以此次县委第三巡察组开展常规巡察为契机,结合此次巡察反馈的整改意见部分涉及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县机关事务局党组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一并进行了整改,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强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事务部门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石屏县机关事务局“三重一大”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加强财务管理制度落实。目前,各项工作运行已步入正确、规范、合理轨道,局党组核心作用得到加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提升,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服务能力、水平、质量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4866877;电子邮箱:spxjgswglj@qq.com。
中共石屏县机关事务局党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