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红十字会负责人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红十字会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传达了县委主要领导在县委常委会听取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红十字会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时指出,县红十字会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建会,广泛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异龙湖保护治理、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募捐筹资活动,聚焦“三救”“三献”开展工作,为改善民生、推动和谐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肯定成绩的同时,县委第三巡察组通过巡察指出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监事会、理事会履行职责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账务审批不规范,发放劳务派遣合同工资随意性大,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委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到位,对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抓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红十字会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促干推进工作;二是强化内容管理,狠抓工作落实;三是严格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四是加强党的建设,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五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质效意识。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余永强同志提出要求,一是县红十字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二是强化政治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既找到存在问题的“病灶”,又开出治病的“良方”,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和开展政治巡察的要求。我们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对待巡察组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真查真改,以巡察问题的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余永强同志,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合茂森同志、副组长李晓艳、李佳同志、联络员李雁,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红十字会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红十字会各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