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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会前,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移交了巡察反馈意见。会上,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政府分管联系乡村振兴工作的领导到会提了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农村饮水安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保持“三个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工作底线,全县稳定脱贫9598户36367人。但对标中央、省州县党委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围绕乡村振兴二十字方针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劲头不足;意识形态工作不严不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意识不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考核奖励审核把关不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

县委第四巡察组提出了4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进展。县乡村振兴局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推动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压实政治责任,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三重一大”制度,让有限的项目资金在乡村振兴的舞台上实现效益最大化。三是增强政治意识,坚决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党员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推动巡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抓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用扎实的整改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落地见效。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动力,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要强化政治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剖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每条措施都能落到实处,每个问题都能尽快解决。三要强化日常监督,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加强监管、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最终达到巡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石屏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表示,县委第四巡察组全面反馈巡察情况,客观评价乡村振兴局工作,中肯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下一步的整改工作中,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将深化思想认识,诚恳接受意见,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洗澡、治病、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建立整改台帐,逐项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措施,强化跟踪检查,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折不扣地将巡察组反馈的每条意见都整改落实到位;注重成果转化,转变工作作风,把巡察成果与加强党的建设有机结合、与脱贫成效巩固衔接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分管联系县乡村振兴局的县政府领导强调,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结合,真正把整改责任担起来,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把规范体现在日常工作中。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县委第四巡察组、县纪委县监委有关同志,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县乡村振兴局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乡村振兴局部分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