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06人次

  2018年,元阳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20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7人次,第二种形态64人次,第三种形态20人次,第四种形态5人次,分别占比57%、31%、9.7%和2.3%。

  该县坚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置方式,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纪律教育,通过上廉政党课、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发送廉政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不断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同时,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对严重违纪、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调查处置,重拳出击、当头棒喝,持续释放正风反腐强烈信号,增强震慑力度。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3件,其中,党纪立案72件、政务立案11件,给予党纪处分74人、政务处分12人。

  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细化回访流程。通过交谈、考评、互动等方式,对全县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25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了解其思想状态、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教育引导其端正态度、卸下包袱,化解思想障碍,让执纪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了“关怀一人、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吴芳)

元阳: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06人次

发布时间:2019-01-17 09:57

  2018年,元阳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20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7人次,第二种形态64人次,第三种形态20人次,第四种形态5人次,分别占比57%、31%、9.7%和2.3%。

  该县坚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处置方式,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纪律教育,通过上廉政党课、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发送廉政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引导力度,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不断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同时,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对严重违纪、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调查处置,重拳出击、当头棒喝,持续释放正风反腐强烈信号,增强震慑力度。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83件,其中,党纪立案72件、政务立案11件,给予党纪处分74人、政务处分12人。

  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细化回访流程。通过交谈、考评、互动等方式,对全县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25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了解其思想状态、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教育引导其端正态度、卸下包袱,化解思想障碍,让执纪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了“关怀一人、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