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1-9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29人次

  

     今年以来,屏边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前移监督关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第二种形态运用上下功夫,运用谈话提醒、诫勉、通报批评等防止党员干部从“好同志”发展为“阶下囚”,既“抓早抓小”又“治病救人”1-9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7人次,第二种形态12人次,第三种形态5人次第四种形态5人次。

  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分批次向党员干部转发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内容,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和任前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坚持抓早抓小,紧盯关键时间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对“四风”突出问题坚决惩治。盯紧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使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通过开展节前明察暗访、节日期间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整合执纪审查调查力量,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上积极作为。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7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8立案审查调查21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检察机关处理2人。

  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让受处分人员既知晓“严管”的力度和感受“厚爱”的温度,把党纪法规教育同思想教育和心理教育结合起来,为其思想“疙瘩”,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积极性。

屏边县1-9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29人次

发布时间:2019-10-15 08:26

  

     今年以来,屏边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前移监督关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第二种形态运用上下功夫,运用谈话提醒、诫勉、通报批评等防止党员干部从“好同志”发展为“阶下囚”,既“抓早抓小”又“治病救人”1-9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2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07人次,第二种形态12人次,第三种形态5人次第四种形态5人次。

  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分批次向党员干部转发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内容,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和任前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坚持抓早抓小,紧盯关键时间节点,聚焦“关键少数”,对“四风”突出问题坚决惩治。盯紧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使用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行为,通过开展节前明察暗访、节日期间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整合执纪审查调查力量,在减少存量、遏制增量上积极作为。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7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8立案审查调查21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移送检察机关处理2人。

  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让受处分人员既知晓“严管”的力度和感受“厚爱”的温度,把党纪法规教育同思想教育和心理教育结合起来,为其思想“疙瘩”,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