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加强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

  红河县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综合利用案件资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涉及乡镇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严重违纪违法且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推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截至目前,全县已通报典型案件23件26人。

  该县及时制定出台了《红河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适用情形,重点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案件,不作为、乱作为、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扶贫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违纪案件等。坚持“点名道姓”,第一时间公开通报曝光,实行应通报尽通报的原则。注重通报方式,根据案情和实际需要,主要采取发文通报、案件通报会以及报刊、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介公开曝光三种方式,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违纪无处藏身,让曝光更具震慑力,令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

  在坚持做好查处一个通报教育一片的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活教材”作用,加强对违纪案件进行剖析。以案件为线索,进行问题排查、调查研究,针对根源问题,协助违纪单位和个人解决症结。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既释放失责必问、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又帮助违纪人员及其单位查找不足、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着力构建有效防范腐败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认同感。(瞿建周)

红河县:加强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

发布时间:2018-12-20 15:17

  红河县纪委监委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综合利用案件资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涉及乡镇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严重违纪违法且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推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截至目前,全县已通报典型案件23件26人。

  该县及时制定出台了《红河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适用情形,重点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案件,不作为、乱作为、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及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和扶贫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违纪案件等。坚持“点名道姓”,第一时间公开通报曝光,实行应通报尽通报的原则。注重通报方式,根据案情和实际需要,主要采取发文通报、案件通报会以及报刊、电视、网络等公众媒介公开曝光三种方式,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违纪无处藏身,让曝光更具震慑力,令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

  在坚持做好查处一个通报教育一片的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活教材”作用,加强对违纪案件进行剖析。以案件为线索,进行问题排查、调查研究,针对根源问题,协助违纪单位和个人解决症结。把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既释放失责必问、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又帮助违纪人员及其单位查找不足、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着力构建有效防范腐败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加大执纪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认同感。(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