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8日至12月7日,州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以下简称“州社科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29日,州委巡察组向州社科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组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到州社科联履职工作和自身建设全过程。二是修改完善《红河州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加强对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的指导,针对活动开展不正常的社科团体,同民政局一道对不按期年检的社科组织开展督促;完善《红河州社科联联系社科专家制度》,及时补充更新“社科专家人才库”。
(二)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红河州社科联党组会议制度》《红河州社科联主席办公会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了议事质量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的程序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末位表态制度,各次党组会议会后都按要求形成会议纪要。三是研究制定新的《红河州社科联(社科院)班子成员分工方案》,做到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明确。
(三)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扶贫“扶志扶智”和“一村一策”以及帮扶实际,制定红河州社科联2020年扶贫攻坚工作计划和要点,在产业扶贫、人居环境提升、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措施办法。二结合迎接省考、国考,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小分队的形式,多次深入村组、农户家中,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明白人、户户清等工作,开展好“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活动,做好人居环境提升和收家治家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的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把会议通知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封面及时修正为“中共红河州社科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知”和“中共红河州社科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二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求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三是每次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重点发言人均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党组主要负责人会前审核把关,做到重点发言人材料理论联系工作实际更加紧密。四是进一步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在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及领导讲话、指示精神的同时,要求交流发言人员更加注重结合州情和实际,多谈体会、多作深入交流,提出具体的贯彻措施。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明确领导干部“四种责任”,今年5月已按要求召开了1次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会上,党组对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以党组专题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州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和州委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行反复学习、深入学习,做到强化思想武装、明确上级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水平、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严格落实每个季度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要求,党组已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实际认真、深入分析研判州社科联2020年度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风险隐患、提出工作措施,形成切实可行的分析研判材料。四是制定《红河州社科联(社科院)舆情监测管理制度》《红河州社科联(社科院)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制度》,充分运用《红河》杂志、社科规划课题等平台优势,积极开展社会舆情监测、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应对措施。
(三)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努力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长期化、长效化,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来抓,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集中学习研讨等,在学深、弄懂、做实上下功夫,促进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二是运用《红河》杂志、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等,对调研成果进行大力宣传;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形成的3篇调研报告所提出的对策、建议,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使调研报告对工作产生实际的推动作用。三是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成效,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先后5次到挂钩扶贫点走访、座谈,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和收家治家活动,对村庄进行大清扫,让村庄变得干净、整洁、有序。四是完善相关制度,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检视、全面梳理,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修改。五是在今后工作、生活中要求党员干部深刻汲取秦光荣案教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不断做到风清气正。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建工作不够严格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5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班子成员本着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原则,直面问题不遮掩、直指症结不留情面,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整改,并要求记录人员全面、完整地将会议情况原汁原味地反映在记录本上。
(二)关于“党费管理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党费收缴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云南省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细则》,及时将所收党费按规定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定,每次党费公示时反复核对公示数字与账面情况,做到两者相互一致时,经党支部书记严格审核并签字同意后才予以公示,并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求,规范经费收支,该在党费账上列支的就在党费账上列支,该在工会账上列支的就在工会账上列支。
(三)关于“干部选拔轮岗交流机制不畅”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岗位实际,结合干部德才表现,先后任用了2名同志。二是及时晋升干部职级,先后晋升了3名同志职级。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挂钩扶贫点金平县五家寨今年要接受国家、省的考核和评估的工作要求,近几个月来,做到了党组班子成员每月率领干部职工深入村组、农户家中,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助力脱贫攻坚。二是结合开展社科普及宣传周活动,5月22日、5月25至26日,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深入金平、元阳、红河等地开展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为主题的社科普及宣传调研、指导工作。三是由副主席带队深入州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调研1次,加强对所属学会的工作指导,做到了情况明、底数清。四是5月19至5月27日,由副院长带队,深入元阳、金平、红河等县市,开展题为《完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工作体系调研报告——以红河州基层推广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理论成果提高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文化素养为例》的2020年度红河州宣传思想工作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二)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第一议题的制度。二是按照州委精简会议和文件数量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会议和发文次数。三是认真学习发文相关制度,严把单位发文关口,规范发文程序,严格落实好发文各项规定。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执行上级管理规定滞后”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学习,严格执行《云南省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今后坚决做到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和财务工作。二是更新修订单位财务制度,明确单位财务收支往来的分管领导。三是以全总、省总、州总和州直工会的有关规定为依据,形成新的《红河州社科联基层工会制度》,在4月30日的州社科联基层工会会员大会上逐条审议,并全体表决通过。
(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更新完善单位财务报销制度及报销流程,修改、制定《审核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出差审批单》《公务用车派车单》以及各项相关审批制度。二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按批准项目和用途专款专用各项资金。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运行机制》相关要求,制定新的《接待审批单》,严格规范单位公务接待。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2月14召开州社科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班子第1次专题会议,会上针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对2020年度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深入的分析研判、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规定,实事求是地记录谈话情况。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不严,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州社科联每次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均发文主动邀请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参加,并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纪检组参会或请假情况。
(三)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到位,缺乏长期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科级干部出入境护照管理相关规定,4月25至30日,对干部职工特别是科级干部持有出入境护照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统计,制作《红河州社科联(社科院)干部职工出入境证件登记表》,科级干部所持护照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管理。二是制定《红河州社科联(社科院)党风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红河州社科联(社科院)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制度》,以党组专题会、党风廉政学习教育会、集中学习等方式,先后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特别是在5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观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课件视频,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三是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及家庭、亲属情况,避免不严肃、不认真、漏报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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