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8日至11月16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委政研室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州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州委政研室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标对表,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把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来抓紧抓好,不折不扣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2021年1月以来,召开室务会6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及时研究安排并着力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有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二)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州委政策研究室关于落实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州委巡察反馈存在的3个方面11条23个具体问题,制定了83条具体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问题一一整改销号。 

  (三)压实整改责任。室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承担整改任务,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主持召开室务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等,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带头整改、督促整改。全面压实班子成员的整改责任,带动全室干部职工主动整改、扎实整改、全面整改,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四)强化跟踪问效。加强督促落实、跟踪督办,坚持每次室务会研究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带头整改,推动全室共同整改,确保每一个问题都得到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措施不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五)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着重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推动政研室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研究制定或修改完善了《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制度(试行)》、《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会议工作规则》、《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等9个制度、规定,巡察整改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州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未走深做实”问题。 

  一是坚持室务会、党员大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每次学习均安排1-2名同志发言,并随机点名发言,谈认识、谈体会,室主要领导每次都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意见,确保学习入脑入心。今年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7次。二是持之以恒落实“大学习”机制,以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和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提升干部职工理论素养。今年以来以“数字经济”为主题开展大学习1次,以“学习方法”为主题开展大讨论1次。三是编印《州委政研室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手册》,汇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等125条,印发全室党员干部。班子成员带头学,示范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为各科室订阅了《秘书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等杂志,拓宽学习渠道。四是转变学习方式,通过观看微纪录片《战贫之路》,集中收看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开展“好书分享”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红河规划展览馆、华为红河州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参观学习等,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深化学习研讨,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2)针对“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不严格”问题。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理论水平的重要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加强学习型班子建设,持续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及时调整政研室理论学习中心组,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责任,形成了室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党政文化科协同抓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机制。三是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并严格落实《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每次学习班子成员都结合工作职责撰写发言材料,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做到理论学习有认识、有思考、有落实办法,全面提升理论武装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在室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切实做到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带头讲,今年以来,开展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主题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 

  2.关于“以文辅政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调动全室人人写文稿、人人会文稿的‘大文稿’格局没有形成”问题。 

  一是制定《州委政研室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制度》,建立文稿起草“传帮带”机制,充分调动全室力量,努力形成人人写文稿、人人会文稿的“大文稿”格局。二是提升基础理论素养,通过室务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加强以文辅政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培训锻炼,派出1名干部到省委改革办跟班学习,努力提升全室干部职工能力素质。三是注重调动全室干部职工参与重要文稿起草,在实践中锤炼能力本领,今年以来,参与起草了州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和州委主要领导在全州经济工作会、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红河州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等一批重要文稿。四是通过公开遴选、考试调动、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调入6名同志进入政研室工作,充实人员力量,科学合理调配,调动一切力量参与文稿服务。 

  (2)针对“文稿精准服务州委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紧跟州委工作思路和州委领导的决策意图,全面提升文稿起草的针对性。二是切实提升调查研究的能力,聚焦州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制定《州委政研室2021年调研工作计划》,努力改进调研方式,不断提升调研报告的含金量。三是建立重要文稿起草和审核把关工作流程,不断改进文风,着力在短、实、新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文稿质量。 

  (3)针对“站位全州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问题。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州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对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部署要求,找准调研工作切入点。二是认真研究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方面的调研选题,并列入2021年调研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等方面的调研选题占全年调研计划的41.6%,目前已就“数字经济”建设开展了调研。 

  (4)针对“为州委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不及时、不主动,总结推介改革经验亮点不够”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回头看”,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署改革任务在我州的推进落实情况,确保责任层层压实,推动改革方案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好“大调研”工作机制,及时开展调研,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将滇南中心城市建设、个旧市鸡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纳入2021年调研计划。三是积极营造改革氛围,办好《红河改革快报》、“红河改革”微信公众号,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协作,及时宣传报道全州改革好做法、好经验,州委改革办报送的《蒙自市推进街道析置改革成效明显》被《云南改革快报》第35期采用刊发。 

  (5)针对“统筹协调各部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事项不到位”问题。 

  一是发挥州委改革办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筹备召开州委深改委会议,统筹协调推动各领域改革工作任务落实,及时谋划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二是全面加强考评工作,将出台改革方案情况纳入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考评范围,对未按时按质完成改革方案制定任务的部门予以扣减了相应2020年度考核分数。三是进一步加大改革督察工作力度,对13县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金平县有关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办,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四是对于指出的3个未出台的改革方案,及时发出了《催办通知》,相关部门已采取相应措施,完成了整改。 

  3.关于“主题教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主题教育查找问题整改方案、整改任务逐项盘点梳理和分析研判,将巡察反馈的主题教育查找的5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列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持续整改,确保所有问题都全面整改到位。二是持续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政研室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制度,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4.关于“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室务会重要内容,作为室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2020年度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和计划。二是着力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实施《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压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有力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到位。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制作了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在内的展板6块。 

  (二)坚决整改“推进作风建设有差距”问题 

  1.关于“力戒形式主义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文风不实,学习发言材料照搬照抄,行文存在走形式”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从讲政治的高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对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统筹规范改革督察工作。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室主要领导于1月25日对发言材料照搬照抄的个别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行为,教育警醒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文风学风。三是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把材料关,确保每一名成员谈思想认识深刻、谈工作落实措施具体,全面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针对“制定调研任务不实”问题。 

  一是召开室务会研究调研工作,深刻分析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州委政研室2021年调研工作计划》,由班子成员带队,7个科室和决策服务中心全年计划开展调查研究12次,明确了牵头领导、调研主题、调研时间。三是严格落实“大调研”机制,室务会定期听取调研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督促推动调研任务落实,确保计划的可行性。 

  2.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2017年以来均存在主要领导签批财务支出单据”问题。 

  一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室务会定期听取财务情况报告,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认真贯彻《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三是制定《州委政研室财务管理规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对相关涉财岗位工作职责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经费支出审批和报销程序,严审相关票据,从细节上落实财经纪律。 

  (2)针对“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活动经费”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州委政研室财务管理制度》、《州委政研室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费收支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都严格规范。二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将2笔支出不规范的费用调整从工会经费中列支,相应费用从原渠道返还行政账户。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接待。二是制定了公务接待报销有关票据审核要点,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支出审批和报销程序,对原始凭证要素不完整的单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对检查发现的个别原始凭证要素不完整的问题,及时开展了清理核对,对可以补齐的,及时补齐相关凭证,对因客观原因难以补齐的,作出了具体说明。 

  (三)坚决整改“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关于“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党对政研室各项工作的领导,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每个班子成员都充分发表意见,提高了班子集体议事决策的能力水平。二是修改完善《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提升“三重一大”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三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决策情况及时报告纪检监察组。四是规范室务会议记录,将决策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查,杜绝会议记录字迹潦草、简单记录等现象。 

  (2)针对“工作研究‘以小代大’,存在以支委会代替室务会研究有关事项”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室务会、支委会会议,杜绝以支委会会议代替室务会议研究有关工作情况发生。二是制定《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会议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各类会议的议事范围和程序要求,提高议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明确专人分别负责室务会、支委会会议记录,加强对室务会研究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落实有力。 

  (3)针对“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集体决策时主要领导不首先发言定调,坚持在认真全面听取班子成员和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资料,如实反映会议全过程,班子成员每次室务会后在原始会议记录上签字。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加强党对政研、改革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责任传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按规定开展支部委员增补工作,主要领导被选举担任室党支部书记。三是推进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2020年11月以来,室务会研究党建工作5次。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州委政研室创建“红河模范机关”工作方案》,明确5个方面17条创建任务,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室务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州委、州纪委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考核,州委政研室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列州级部门第2名。三是严管党员干部队伍。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做到严在日常、严在经常,抓早抓小严格日常监管,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规范干部职工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严格干部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等。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提高政治能力,分别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的形式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进行讨论,进一步强化全室党员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准备,会上精准聚焦问题,从主要领导开始,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辣味十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聚焦班子和个人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达到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计划于3月中旬召开政研室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2)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政治素质。2020年11月以来,组织召开支委会会议9次,党员大会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讲党课2次。二是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聚焦2021年室党支部工作重点,支委会研究制定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三是严格规范支委会议事程序,对有关议题充分酝酿、研究、讨论,及时做好会议记录等工作,不断提升支委会的工作质量水平。 

  (3)针对“补选支委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提高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对“补选支委工作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坚决杜绝,进一步规范支部工作。二是规范开展委员补选工作,根据缺员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请示州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于2月10日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支部委员3名,采取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4.针对“干部任免不严肃、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规范开展了新调入干部的任职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及时与组织部门进行沟通汇报,切实提高组织人事干部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职尽责。三是完善决策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对干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实行票决制度。四是对照巡察指出问题,对不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及时完成了清查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2个月的努力,州委政研室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州委要求和干部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以攻坚战、持久战的态度立行立改。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为整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抓整改”的工作局面,举一反三、真抓实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助推政研室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抓实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基本完成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认真谋划,积极抓紧整改。 

  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以巡察整改助推模范机关建设。把巡察整改与“红河模范机关”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五抓五带头”和“五个模范机关建设”,着力推进“红河模范机关”建设。注重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推动政研室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四是聚焦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推动政研工作创新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十四五”时期的政研改革工作,深入吃透上情和下情,积极开动脑筋、开拓创新,以巡察整改成效全面提升政研室工作水平,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精准专业、务实高效、服务一流”的政研干部队伍,在红河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体现新担当、新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0371;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9号州委办公楼A510室;电子邮箱:zwzysxxwgk@163.com。 

 

  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 

  2021年3月10日 

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3 17:50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8日至11月16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委政研室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州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州委政研室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标对表,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把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来抓紧抓好,不折不扣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2021年1月以来,召开室务会6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及时研究安排并着力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有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二)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州委政策研究室关于落实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州委巡察反馈存在的3个方面11条23个具体问题,制定了83条具体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整改台账,确保问题一一整改销号。 

  (三)压实整改责任。室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承担整改任务,带头把自己摆进去,主持召开室务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等,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带头整改、督促整改。全面压实班子成员的整改责任,带动全室干部职工主动整改、扎实整改、全面整改,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四)强化跟踪问效。加强督促落实、跟踪督办,坚持每次室务会研究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带头整改,推动全室共同整改,确保每一个问题都得到整改落实,切实做到措施不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五)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着重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推动政研室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研究制定或修改完善了《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制度(试行)》、《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会议工作规则》、《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等9个制度、规定,巡察整改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州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未走深做实”问题。 

  一是坚持室务会、党员大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每次学习均安排1-2名同志发言,并随机点名发言,谈认识、谈体会,室主要领导每次都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意见,确保学习入脑入心。今年以来开展第一议题学习7次。二是持之以恒落实“大学习”机制,以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和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提升干部职工理论素养。今年以来以“数字经济”为主题开展大学习1次,以“学习方法”为主题开展大讨论1次。三是编印《州委政研室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手册》,汇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等125条,印发全室党员干部。班子成员带头学,示范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为各科室订阅了《秘书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通讯》等杂志,拓宽学习渠道。四是转变学习方式,通过观看微纪录片《战贫之路》,集中收看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开展“好书分享”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红河规划展览馆、华为红河州云计算大数据中心参观学习等,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深化学习研讨,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2)针对“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不严格”问题。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理论水平的重要方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加强学习型班子建设,持续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及时调整政研室理论学习中心组,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责任,形成了室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党政文化科协同抓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机制。三是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并严格落实《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每次学习班子成员都结合工作职责撰写发言材料,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做到理论学习有认识、有思考、有落实办法,全面提升理论武装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在室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切实做到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带头讲,今年以来,开展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主题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 

  2.关于“以文辅政的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调动全室人人写文稿、人人会文稿的‘大文稿’格局没有形成”问题。 

  一是制定《州委政研室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制度》,建立文稿起草“传帮带”机制,充分调动全室力量,努力形成人人写文稿、人人会文稿的“大文稿”格局。二是提升基础理论素养,通过室务会、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加强以文辅政专业知识的学习,加强培训锻炼,派出1名干部到省委改革办跟班学习,努力提升全室干部职工能力素质。三是注重调动全室干部职工参与重要文稿起草,在实践中锤炼能力本领,今年以来,参与起草了州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和州委主要领导在全州经济工作会、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红河州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等一批重要文稿。四是通过公开遴选、考试调动、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调入6名同志进入政研室工作,充实人员力量,科学合理调配,调动一切力量参与文稿服务。 

  (2)针对“文稿精准服务州委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紧跟州委工作思路和州委领导的决策意图,全面提升文稿起草的针对性。二是切实提升调查研究的能力,聚焦州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制定《州委政研室2021年调研工作计划》,努力改进调研方式,不断提升调研报告的含金量。三是建立重要文稿起草和审核把关工作流程,不断改进文风,着力在短、实、新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文稿质量。 

  (3)针对“站位全州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问题。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州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对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部署要求,找准调研工作切入点。二是认真研究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方面的调研选题,并列入2021年调研计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等方面的调研选题占全年调研计划的41.6%,目前已就“数字经济”建设开展了调研。 

  (4)针对“为州委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不及时、不主动,总结推介改革经验亮点不够”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回头看”,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部署改革任务在我州的推进落实情况,确保责任层层压实,推动改革方案落地见效。二是落实好“大调研”工作机制,及时开展调研,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将滇南中心城市建设、个旧市鸡街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纳入2021年调研计划。三是积极营造改革氛围,办好《红河改革快报》、“红河改革”微信公众号,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协作,及时宣传报道全州改革好做法、好经验,州委改革办报送的《蒙自市推进街道析置改革成效明显》被《云南改革快报》第35期采用刊发。 

  (5)针对“统筹协调各部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事项不到位”问题。 

  一是发挥州委改革办统筹协调作用,认真筹备召开州委深改委会议,统筹协调推动各领域改革工作任务落实,及时谋划2021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二是全面加强考评工作,将出台改革方案情况纳入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考评范围,对未按时按质完成改革方案制定任务的部门予以扣减了相应2020年度考核分数。三是进一步加大改革督察工作力度,对13县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金平县有关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办,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四是对于指出的3个未出台的改革方案,及时发出了《催办通知》,相关部门已采取相应措施,完成了整改。 

  3.关于“主题教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主题教育查找问题整改方案、整改任务逐项盘点梳理和分析研判,将巡察反馈的主题教育查找的5个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列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持续整改,确保所有问题都全面整改到位。二是持续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政研室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制度,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4.关于“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室务会重要内容,作为室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2020年度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和计划。二是着力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实施《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压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有力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到位。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制作了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在内的展板6块。 

  (二)坚决整改“推进作风建设有差距”问题 

  1.关于“力戒形式主义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文风不实,学习发言材料照搬照抄,行文存在走形式”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从讲政治的高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对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为基层减负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改进文风会风,统筹规范改革督察工作。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室主要领导于1月25日对发言材料照搬照抄的个别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谈话提醒,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行为,教育警醒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文风学风。三是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严把材料关,确保每一名成员谈思想认识深刻、谈工作落实措施具体,全面提升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针对“制定调研任务不实”问题。 

  一是召开室务会研究调研工作,深刻分析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州委政研室2021年调研工作计划》,由班子成员带队,7个科室和决策服务中心全年计划开展调查研究12次,明确了牵头领导、调研主题、调研时间。三是严格落实“大调研”机制,室务会定期听取调研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督促推动调研任务落实,确保计划的可行性。 

  2.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不到位,2017年以来均存在主要领导签批财务支出单据”问题。 

  一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室务会定期听取财务情况报告,研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认真贯彻《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等制度。三是制定《州委政研室财务管理规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对相关涉财岗位工作职责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经费支出审批和报销程序,严审相关票据,从细节上落实财经纪律。 

  (2)针对“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活动经费”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州委政研室财务管理制度》、《州委政研室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费收支管理,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都严格规范。二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将2笔支出不规范的费用调整从工会经费中列支,相应费用从原渠道返还行政账户。 

  3.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及《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从源头上规范公务接待。二是制定了公务接待报销有关票据审核要点,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支出审批和报销程序,对原始凭证要素不完整的单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对检查发现的个别原始凭证要素不完整的问题,及时开展了清理核对,对可以补齐的,及时补齐相关凭证,对因客观原因难以补齐的,作出了具体说明。 

  (三)坚决整改“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关于“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党对政研室各项工作的领导,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每个班子成员都充分发表意见,提高了班子集体议事决策的能力水平。二是修改完善《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内容和决策程序,提升“三重一大”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三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决策情况及时报告纪检监察组。四是规范室务会议记录,将决策事项、决策人、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查,杜绝会议记录字迹潦草、简单记录等现象。 

  (2)针对“工作研究‘以小代大’,存在以支委会代替室务会研究有关事项”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室务会、支委会会议,杜绝以支委会会议代替室务会议研究有关工作情况发生。二是制定《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会议工作规则》,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各类会议的议事范围和程序要求,提高议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明确专人分别负责室务会、支委会会议记录,加强对室务会研究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落实有力。 

  (3)针对“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集体决策时主要领导不首先发言定调,坚持在认真全面听取班子成员和与会人员意见建议后,综合各方面情况最后发言表态。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资料,如实反映会议全过程,班子成员每次室务会后在原始会议记录上签字。 

  2.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加强党对政研、改革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责任传导,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按规定开展支部委员增补工作,主要领导被选举担任室党支部书记。三是推进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2020年11月以来,室务会研究党建工作5次。四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州委政研室创建“红河模范机关”工作方案》,明确5个方面17条创建任务,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室务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州委、州纪委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检查考核,州委政研室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列州级部门第2名。三是严管党员干部队伍。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做到严在日常、严在经常,抓早抓小严格日常监管,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规范干部职工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严格干部职工考勤和请销假等。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提高政治能力,分别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的形式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进行讨论,进一步强化全室党员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开好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准备,会上精准聚焦问题,从主要领导开始,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辣味十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聚焦班子和个人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达到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三是计划于3月中旬召开政研室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2)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政治素质。2020年11月以来,组织召开支委会会议9次,党员大会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次,讲党课2次。二是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聚焦2021年室党支部工作重点,支委会研究制定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三是严格规范支委会议事程序,对有关议题充分酝酿、研究、讨论,及时做好会议记录等工作,不断提升支委会的工作质量水平。 

  (3)针对“补选支委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提高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对“补选支委工作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坚决杜绝,进一步规范支部工作。二是规范开展委员补选工作,根据缺员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请示州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于2月10日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支部委员3名,采取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4.针对“干部任免不严肃、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规范开展了新调入干部的任职工作。二是加强学习,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及时与组织部门进行沟通汇报,切实提高组织人事干部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职尽责。三是完善决策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对干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实行票决制度。四是对照巡察指出问题,对不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及时完成了清查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2个月的努力,州委政研室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州委要求和干部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以攻坚战、持久战的态度立行立改。下一步,我们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为整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抓整改”的工作局面,举一反三、真抓实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助推政研室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抓实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基本完成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认真谋划,积极抓紧整改。 

  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以巡察整改助推模范机关建设。把巡察整改与“红河模范机关”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五抓五带头”和“五个模范机关建设”,着力推进“红河模范机关”建设。注重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推动政研室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四是聚焦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推动政研工作创新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州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谋划“十四五”时期的政研改革工作,深入吃透上情和下情,积极开动脑筋、开拓创新,以巡察整改成效全面提升政研室工作水平,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精准专业、务实高效、服务一流”的政研干部队伍,在红河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体现新担当、新作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0371;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9号州委办公楼A510室;电子邮箱:zwzysxxwgk@163.com。 

 

  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