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2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红河州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州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8日,州委巡察组向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抓整改。牢固树立“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思想,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多次统筹调度,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细致制定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党组班子和机关建设实际,将巡察整改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研究制定了《关于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州红十字会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项对标对表抓紧抓实整改。 

  (三)强化督导抓整改。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践行‘两个维护’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对红十字会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分专题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讨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努力强化班子成员理论武装,及时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三是2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来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对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四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有力提升机关公文处理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指导督导系统深化改革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积极推进相关县市出台红十字会改革方案、落实党委和政府分管联系红十字会工作领导,督促相关县市红十字会按时换届并依法设立监事会。 

  3.关于“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和慈善法不到位,指导推动依法治会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按规定开设捐赠账户”的问题。一是采取组织参加省红十字会视频培训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的形式,组织县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和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规意识,提高依法治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和工作督导,及时推动相关县市红十字会依法办理捐赠账户。 

  (2)针对“未持证公开募捐”的问题。一是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党组书记集体约谈相关县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责令在未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前暂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二是督促相关县市红十字会完善审计等手续,及时向民政部门申请,依法办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 

  (3)针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一是召开视频会议,党组书记就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积极督促县市红十字会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及时向财政税务部门提交申请,依法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 

  4.关于“履行职能职责存在短板,基层组织建设未达标”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督促相关县市红十字会完成2020年度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任务,并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二是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红十字会工作,认真谋划和编制《红河州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列为“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增红十字基层组织150个,会员达到36000人、注册志愿者达到4000人,其中,2021年计划新增红十字基层组织26个,发展会员2500人以上、注册志愿者500人以上。 

  5.关于“脱贫攻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万人复明工程’等工作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负责牵头落实的州防盲治盲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不理想”的问题。一是召开州红十字会、州卫生健康委、州扶贫办和项目执行医院联席会议,认真分析我州困难家庭白内障及胬肉患者基数和实际情况,研究加快推进“万人复明工程”项目实施措施。二是积极与捐赠方沟通,加快捐赠资金到位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三是进一步加快项目执行力度,努力扩大项目受众面,使更多群众受益。 

  (2)针对“计划2020年全覆盖的‘博爱家园’项目,尚有红河、屏边2个县未落地”的问题。积极向省红十字会汇报,努力争取在红河县、屏边县实施“博爱家园”项目。 

  6.关于“救助项目公开及宣传方式单一局限,群众对红十字会知晓率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联合项目执行医院深入乡村、社区开展项目执行解疑释惑和宣传动员工作;结合“5.8”红十字博爱周,围绕“关爱生命,红十字‘救’在身边”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人道救助活动;党组书记做客“红河热线”栏目,现场电话连线受项目救助的白内障患者,认真询问手术治疗和康复情况。二是采取入户回访、电话随访等方式,跟进了解受助者状况,主动听取群众需求和意见。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红十字会的社会知晓率。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制度空转”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未扛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追责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重新启动问责程序,依纪给予相应问责;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明确工作要求,从严从实管理干部。 

  (2)针对“‘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严格落实《中共红河州红十字会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未抓实”的问题。全面启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评定廉政风险等级,并在机关公示栏进行公开。 

  2.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专项整治不作为”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重申纪律要求,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重点工作慢作为懒作为”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扎实开展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专项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以痕迹代替工作,弄虚作假”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召开“全州红十字会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总结工作、安排任务的基础上,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中心)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三是督促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抓好党建规范化建设。 

  3.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采取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的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纪律意识。三是认真审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重新填报。 

  (2)针对“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完善会议管理,加强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对记录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要求规范记录,不断提高党组会议记录的规范化水平。 

  4.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多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明确提出相关财经工作纪律要求。二是对挤占的会费和捐赠专户资金,分批整改到位。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公务接待、工会会费管理等相关规定学习,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以及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工会会费管理规定等,严格落实单位财务内控制度,规范经费支出管理,明确审批流程,加强财务审核,确保票据齐全、数字准确、签章完整。 

  (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建主体责任未落实”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组2020年未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抓实机关党建工作。 

  (2)针对“抓党支部班子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督促机关党支部按时完成换届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巩固和提升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 

  (3)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自觉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抓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2.关于“党费收缴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合规”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采取召开党组会、支委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三是使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和“云岭先锋”APP,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四是认真核查2017年至2020年党费收缴情况,及时纠正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督促12名党员补缴党费715元。 

  3.关于“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缺失”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人事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压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重申工作纪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三是组织对2018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复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州红十字会科级领导干部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州红十字会党组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对红十字会工作的全面领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成效化为推进全州红十字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努力推动全州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共红河州红十字会党组      

  2021年6月8日         

中共红河州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06 22:55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2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红河州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州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8日,州委巡察组向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抓整改。牢固树立“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思想,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多次统筹调度,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细致制定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形成整改合力,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党组班子和机关建设实际,将巡察整改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研究制定了《关于州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州红十字会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逐项对标对表抓紧抓实整改。 

  (三)强化督导抓整改。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力度,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践行‘两个维护’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对红十字会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分专题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讨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努力强化班子成员理论武装,及时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三是2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今年来系列重要讲话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对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四是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公文处理工作制度》,有力提升机关公文处理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指导督导系统深化改革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积极推进相关县市出台红十字会改革方案、落实党委和政府分管联系红十字会工作领导,督促相关县市红十字会按时换届并依法设立监事会。 

  3.关于“贯彻实施红十字会法和慈善法不到位,指导推动依法治会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按规定开设捐赠账户”的问题。一是采取组织参加省红十字会视频培训会、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的形式,组织县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和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法规意识,提高依法治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和工作督导,及时推动相关县市红十字会依法办理捐赠账户。 

  (2)针对“未持证公开募捐”的问题。一是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党组书记集体约谈相关县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责令在未获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前暂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二是督促相关县市红十字会完善审计等手续,及时向民政部门申请,依法办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 

  (3)针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一是召开视频会议,党组书记就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积极督促县市红十字会邀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及时向财政税务部门提交申请,依法开展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 

  4.关于“履行职能职责存在短板,基层组织建设未达标”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督促相关县市红十字会完成2020年度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任务,并组织开展了验收工作。二是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红十字会工作,认真谋划和编制《红河州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列为“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增红十字基层组织150个,会员达到36000人、注册志愿者达到4000人,其中,2021年计划新增红十字基层组织26个,发展会员2500人以上、注册志愿者500人以上。 

  5.关于“脱贫攻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万人复明工程’等工作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负责牵头落实的州防盲治盲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不理想”的问题。一是召开州红十字会、州卫生健康委、州扶贫办和项目执行医院联席会议,认真分析我州困难家庭白内障及胬肉患者基数和实际情况,研究加快推进“万人复明工程”项目实施措施。二是积极与捐赠方沟通,加快捐赠资金到位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三是进一步加快项目执行力度,努力扩大项目受众面,使更多群众受益。 

  (2)针对“计划2020年全覆盖的‘博爱家园’项目,尚有红河、屏边2个县未落地”的问题。积极向省红十字会汇报,努力争取在红河县、屏边县实施“博爱家园”项目。 

  6.关于“救助项目公开及宣传方式单一局限,群众对红十字会知晓率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联合项目执行医院深入乡村、社区开展项目执行解疑释惑和宣传动员工作;结合“5.8”红十字博爱周,围绕“关爱生命,红十字‘救’在身边”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人道救助活动;党组书记做客“红河热线”栏目,现场电话连线受项目救助的白内障患者,认真询问手术治疗和康复情况。二是采取入户回访、电话随访等方式,跟进了解受助者状况,主动听取群众需求和意见。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红十字会的社会知晓率。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制度空转”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未扛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追责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重新启动问责程序,依纪给予相应问责;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明确工作要求,从严从实管理干部。 

  (2)针对“‘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严格落实《中共红河州红十字会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未抓实”的问题。全面启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评定廉政风险等级,并在机关公示栏进行公开。 

  2.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专项整治不作为”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重申纪律要求,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重点工作慢作为懒作为”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扎实开展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专项整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3)针对“以痕迹代替工作,弄虚作假”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召开“全州红十字会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总结工作、安排任务的基础上,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中心)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三是督促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抓好党建规范化建设。 

  3.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采取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的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结果处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纪律意识。三是认真审核《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重新填报。 

  (2)针对“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完善会议管理,加强对党组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对记录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按要求规范记录,不断提高党组会议记录的规范化水平。 

  4.关于“违反财经纪律多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明确提出相关财经工作纪律要求。二是对挤占的会费和捐赠专户资金,分批整改到位。 

  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公务接待、工会会费管理等相关规定学习,不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以及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工会会费管理规定等,严格落实单位财务内控制度,规范经费支出管理,明确审批流程,加强财务审核,确保票据齐全、数字准确、签章完整。 

  (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党建主体责任未落实”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未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组2020年未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制度,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抓实机关党建工作。 

  (2)针对“抓党支部班子建设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督促机关党支部按时完成换届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持续巩固和提升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 

  (3)针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二是自觉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抓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2.关于“党费收缴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合规”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采取召开党组会、支委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三是使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和“云岭先锋”APP,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规范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四是认真核查2017年至2020年党费收缴情况,及时纠正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督促12名党员补缴党费715元。 

  3.关于“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缺失”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人事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压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重申工作纪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三是组织对2018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面复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州红十字会科级领导干部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州红十字会党组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对红十字会工作的全面领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成效化为推进全州红十字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努力推动全州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共红河州红十字会党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