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8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会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传达了州委主要领导在州委常委会议听取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乡村振兴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州委第四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但巡察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落实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统筹推进工作的力度还不够,效果不明显;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责任制压得不实;执行政策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风不实,持续作战的韧劲不够,为民服务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政府公信力受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压实责任力度不够,干部队伍管理松散。 

  州委第四巡察组提出了3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要紧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任务,以实干推动红河州乡村振兴工作的发展。二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持续转变工作作风。要提升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增强机关规范化建设意识,建立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和带好干部队伍。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深化“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清单销号管理,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一要强化认识,正视巡察反馈问题。增强抓整改落实的内在自觉,不回避、不遮掩、不敷衍,真正把整改责任担起来,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抓手,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二要细化措施,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切实将巡察整改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逐条对照检查。开展“地毯式”整改,逐一对账落实,不搞运动式整改、不走过场。三要统筹推进,拓展整改成果应用。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深化改革,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分阶段拿出时间表、施工图,常态化推进。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普遍发生的问题,要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深化标本兼治。 

  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积极整改,并从三个方面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坚持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要求,深入领会巡察整改工作是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二是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压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台账式管理”和“清单式销号”,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激发干事创业的热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动力,进一步提振精神、争先跨越,围绕“巩固、拓展、衔接、振兴”谋实策、出实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千方百计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推动各项帮扶政策落地落实,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抓出成效。 

  州人民政府联系乡村振兴工作副秘书长强调,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整改政治自觉。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二要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党组书记要加强组织推动、开展经常性调度,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担起“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促进政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四个融入”要求,紧紧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作风大转变促进效能大提升,实现乡村振兴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红河州高质量跨越发展。 

  州委第四巡察组、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州乡村振兴局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乡村振兴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2-05-25 16:35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8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会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同志传达了州委主要领导在州委常委会议听取九届州委第二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州委第四巡察组向州乡村振兴局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州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州委第四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但巡察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落实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统筹推进工作的力度还不够,效果不明显;党组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责任制压得不实;执行政策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作风不实,持续作战的韧劲不够,为民服务主动担当作为不够,政府公信力受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力,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压实责任力度不够,干部队伍管理松散。 

  州委第四巡察组提出了3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要紧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任务,以实干推动红河州乡村振兴工作的发展。二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持续转变工作作风。要提升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增强机关规范化建设意识,建立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和带好干部队伍。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深化“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思想认识,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清单销号管理,健全整改长效机制。 

  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一要强化认识,正视巡察反馈问题。增强抓整改落实的内在自觉,不回避、不遮掩、不敷衍,真正把整改责任担起来,把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抓手,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二要细化措施,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切实将巡察整改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逐条对照检查。开展“地毯式”整改,逐一对账落实,不搞运动式整改、不走过场。三要统筹推进,拓展整改成果应用。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深化改革,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要分阶段拿出时间表、施工图,常态化推进。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普遍发生的问题,要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深化标本兼治。 

  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州乡村振兴局党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积极整改,并从三个方面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一是坚持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要求,深入领会巡察整改工作是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二是秉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压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台账式管理”和“清单式销号”,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三是激发干事创业的热度,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工作质效。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动力,进一步提振精神、争先跨越,围绕“巩固、拓展、衔接、振兴”谋实策、出实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千方百计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推动各项帮扶政策落地落实,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抓出成效。 

  州人民政府联系乡村振兴工作副秘书长强调,州乡村振兴局党组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整改政治自觉。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二要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党组书记要加强组织推动、开展经常性调度,统筹各方力量集中攻坚。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担起“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促进政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四个融入”要求,紧紧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作风大转变促进效能大提升,实现乡村振兴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红河州高质量跨越发展。 

  州委第四巡察组、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州乡村振兴局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州乡村振兴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