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共青团红河州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11月10日,州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共青团红河州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张绍谟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共青团红河州委副书记马祥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州委第五巡察组全体同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共青团红河州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团州委、州青少年宫、业务指导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张绍谟指出,本轮巡察是州委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时代群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州委巡察组将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四个对照”,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加强对“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希望共青团红河州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全面提升群团工作质量和水平。 

  马祥夫表示,团州委将从讲政治、有信念,讲大局、重品格,讲规矩、守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机会,增强接受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主动查找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将认真研究梳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统筹推进巡察工作与当前工作,把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化作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进一步理清思路,对标梳理各项考核指标,分类完善各项措施,促进团州委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 

  州委第五巡察组将在团州委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5752615015,专用邮政信箱: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8日。依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转有关部门办理。 

州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共青团红河州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2-11-16 16:33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11月10日,州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共青团红河州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州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张绍谟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共青团红河州委副书记马祥夫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州委第五巡察组全体同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共青团红河州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团州委、州青少年宫、业务指导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及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张绍谟指出,本轮巡察是州委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时代群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州委巡察组将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四个对照”,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加强对“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希望共青团红河州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全面提升群团工作质量和水平。 

  马祥夫表示,团州委将从讲政治、有信念,讲大局、重品格,讲规矩、守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机会,增强接受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主动查找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旗帜鲜明地接受巡察监督,做到不隐瞒、不拒绝、不设阻,凡是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将认真研究梳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统筹推进巡察工作与当前工作,把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化作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进一步理清思路,对标梳理各项考核指标,分类完善各项措施,促进团州委各项工作上新的台阶。 

  州委第五巡察组将在团州委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5752615015,专用邮政信箱: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8日。依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州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转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