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州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4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州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州妇联党组及时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各位副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责任部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整改工作格局。制定印发州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州妇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整改、一项一项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切实提高政治意识,每次党组会议都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进行组织学习,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结合,研究制定任务分解清单,狠抓落实。举办专题读书班等,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3.强化妇女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开展调研和宣讲活动,形成了《红河州妇联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和《红河州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实施意见》。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加大对企业女职工、退休妇女等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力度。

  4.主动作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发挥统筹协调和考核指挥棒作用,采取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月调度工作机制、预警提示、现场调研督导等方式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县市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两规”实施,在2022年度全省妇女儿童专项考评中红河州评定等次为优秀,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5.加强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先后组织3批次45名基层妇联干部参加省妇联举办的培训班。举办70人参加的全州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妇联业务知识培训等。

  6.积极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成果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有效衔接。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技能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县市调研、联动,研究制定红河州妇联乡村振兴技能培训班方案。进一步优化女性创业创新环境,举办“荟聚巾帼 她创未来”红河州首届凤凰花开女性创业创新大赛,100多家巾帼精英积极踊跃参赛。

  7.积极维护妇女权益。通过微信公众号、“普法强基·巾帼行动”、集中授课与视频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妇女维权法律知识宣传。加强“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宣传,建立来信来访及“12338”来电受理登记表,明晰规范处置流程。完成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实现每个县市至少有1个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

  8.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跟踪问效。在全州妇联系统开展2020年至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制定《红河州妇联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从调研摸底、把关核实、跟踪问效、典型宣传等4个方面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地入户走访创业贷款妇女家庭,了解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还款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选树和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的成功案例。

  9.规范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严格控制购买服务数量,做到项目和预算双下降。

  10.强化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通过《红河妇讯》《红河日报》“红河妇女之声”微信公众号、故事分享会等形式对获得全国、省妇联表彰的个人、集体、家庭等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实施“知子花开 教子有方”家庭教育品牌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五进”活动。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列入党组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签订2023年《红河州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责任书》,并在党组会议上进行学习。制定印发《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明确党组成员及分管部室的工作重点和责任。分析研判妇女领域意识形态情况,并在党内和系统内进行通报。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的认识,印发《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清单的通知》,举办妇联干部意识形态工作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新闻发言人制度,修改完善红河州妇联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红河州妇联网络舆情预警通报及监测处置工作办法》《红河州妇联宣传信息稿件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提升宣传阵地管理安全性。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为基层减负。加强统筹把关,精简发文,用好《红河州妇联发文登记表》,做好发文审核把关。

  2.切实改进文风。建立《文稿审核签发制度》,对文风问题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多次强调提醒和要求,加强对州委、州政府和省妇联重要文件的学习,选派人员参加信息写作培训,提高文稿撰写能力。层层压实责任,抓牢文风整改。

  3.切实改进会风。由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安排会议,各部室承办会议需在会前向办公室报备。认真规范记录好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避免出现同一地点、同一时段不同会议的情况。

  4.强化效率意识。严格落实州委“大力转作风抓落实提质效”工作的时限要求,重要工作在州委作出安排后1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方案,督促指导13县市完成妇女儿童“两规”编制并颁布实施。建立州级“两规”指标体系和量化清单,召开2023年度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开展“两规”宣传解读培训。

  5.深入开展调研。2022年班子成员通过调研形成4篇调研报告,制定了红河州妇联2023年度调研选题计划,班子成员每人负责牵头1项课题,实行动态监测,每季度统计通报1次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情况,于11月25日前形成调研报告。

  6.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立行立改,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对“三重一大”事项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事先讨论、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后签订合同(协议),按约定事项认真监督执行、验收评估,并经过党组会同意后才支付经费。

  7.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对《红河州妇联内部控制手册》进行深入学习,明确项目实施流程,根据合同业务控制流程,按照“党组会议决策-签订合同-执行实施-验收评估”等程序严格实施项目。

  8.规范资金使用。组织开展财务工作、财经纪律学习,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坚决做到专款专用。

  9.严格审核报销单据。认真学习《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工会会计制度》等文件规定,严格工会经费开支审核把关,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10.严格防范资金风险。对项目服务进行“回头看”,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合同条款的研究把关,对乙方的任务、事项作出具体要求,合同组织实施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11.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清理核查工作,完成未登记入账资产系统补录,对资产使用人不明确等问题查缺补漏,责任到人,规范固定资产登记,明确名称、使用人、存放地点等,并按照标准粘贴资产标签。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得不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条例》有关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于3月28日完成州妇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班子。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直面问题,以严和实的标准提出批评意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明确谈话时间、地点,做好台账的收集整理和审核把关。合理统筹各类学习,精简学习议题,筛选学习内容,避免学习形式化。

  3.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省州相关文件、工作要求下发后,第一时间采取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组织传达学习,增强工作的时效性。制定《红河州妇联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4.主动防范廉政风险。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按照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室负责人每年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的要求,目前已完成上半年党风廉政谈话工作。

  5.强化会议统筹。增强党组会议严肃性,严格执行《红河州妇联党组会议制度》,做到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召开。

  6.认真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制定印发《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原则上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确定2023年的学习选题及每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认真撰写、按时报送发言提纲,做好学习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存档。

  7.积极推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八对标”等要求,聚焦党建和业务目标要求,与推进“三访四察五送”工作相结合,精准对标。通过省妇联“三访四察五送”现场会、培训会等,积极向楚雄州、曲靖市等标杆单位交流学习,汲取经验,推动工作。启动实施“红纽带·巾帼暖心家”党建品牌建设工作,通过党建引领,做好业务工作。

  8.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审议通过《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记录。开展工作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对选人用人落实回避制度的认识。

  9.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与组织部门相关业务部室的对接,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每次启动干部提拔或职务职级晋升工作时,及时组织考察组成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10.及时归档完善人事材料。提高对人事归档材料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归档材料的审核,确保归档资料齐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及时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做好档案的查缺补漏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党组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履职尽责,强化作风效能革命,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和各项工作任务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对巡察整改工作抓常抓长,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99629;联系地址:蒙自市州级五项文化中心州老干部活动中心C333室;电子邮箱:hhzfl@163.com

  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

  2023年8月1日

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15 16:27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州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4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州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州妇联党组及时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各位副主席任副组长,各部室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责任部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整改工作格局。制定印发州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州妇联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清单,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整改、一项一项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切实提高政治意识,每次党组会议都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进行组织学习,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2.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效结合,研究制定任务分解清单,狠抓落实。举办专题读书班等,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3.强化妇女思想政治引领。通过开展调研和宣讲活动,形成了《红河州妇联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和《红河州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实施意见》。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加大对企业女职工、退休妇女等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力度。

  4.主动作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发挥统筹协调和考核指挥棒作用,采取召开整改专题会议、月调度工作机制、预警提示、现场调研督导等方式推动各成员单位和县市细化工作措施,狠抓“两规”实施,在2022年度全省妇女儿童专项考评中红河州评定等次为优秀,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5.加强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先后组织3批次45名基层妇联干部参加省妇联举办的培训班。举办70人参加的全州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妇联业务知识培训等。

  6.积极推进巾帼脱贫行动成果与乡村振兴巾帼行动有效衔接。召开工作推进会,对技能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县市调研、联动,研究制定红河州妇联乡村振兴技能培训班方案。进一步优化女性创业创新环境,举办“荟聚巾帼 她创未来”红河州首届凤凰花开女性创业创新大赛,100多家巾帼精英积极踊跃参赛。

  7.积极维护妇女权益。通过微信公众号、“普法强基·巾帼行动”、集中授课与视频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妇女维权法律知识宣传。加强“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宣传,建立来信来访及“12338”来电受理登记表,明晰规范处置流程。完成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实现每个县市至少有1个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

  8.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跟踪问效。在全州妇联系统开展2020年至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制定《红河州妇联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机制》,从调研摸底、把关核实、跟踪问效、典型宣传等4个方面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地入户走访创业贷款妇女家庭,了解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还款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选树和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的成功案例。

  9.规范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严格控制购买服务数量,做到项目和预算双下降。

  10.强化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通过《红河妇讯》《红河日报》“红河妇女之声”微信公众号、故事分享会等形式对获得全国、省妇联表彰的个人、集体、家庭等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推广。实施“知子花开 教子有方”家庭教育品牌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五进”活动。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列入党组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签订2023年《红河州意识形态工作(部门)责任书》,并在党组会议上进行学习。制定印发《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明确党组成员及分管部室的工作重点和责任。分析研判妇女领域意识形态情况,并在党内和系统内进行通报。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的认识,印发《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清单的通知》,举办妇联干部意识形态工作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新闻发言人制度,修改完善红河州妇联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红河州妇联网络舆情预警通报及监测处置工作办法》《红河州妇联宣传信息稿件三审三校工作制度》,提升宣传阵地管理安全性。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为基层减负。加强统筹把关,精简发文,用好《红河州妇联发文登记表》,做好发文审核把关。

  2.切实改进文风。建立《文稿审核签发制度》,对文风问题在全体干部职工会上多次强调提醒和要求,加强对州委、州政府和省妇联重要文件的学习,选派人员参加信息写作培训,提高文稿撰写能力。层层压实责任,抓牢文风整改。

  3.切实改进会风。由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安排会议,各部室承办会议需在会前向办公室报备。认真规范记录好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避免出现同一地点、同一时段不同会议的情况。

  4.强化效率意识。严格落实州委“大力转作风抓落实提质效”工作的时限要求,重要工作在州委作出安排后10日内提出贯彻落实方案,督促指导13县市完成妇女儿童“两规”编制并颁布实施。建立州级“两规”指标体系和量化清单,召开2023年度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并开展“两规”宣传解读培训。

  5.深入开展调研。2022年班子成员通过调研形成4篇调研报告,制定了红河州妇联2023年度调研选题计划,班子成员每人负责牵头1项课题,实行动态监测,每季度统计通报1次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情况,于11月25日前形成调研报告。

  6.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立行立改,坚持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对“三重一大”事项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事先讨论、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后签订合同(协议),按约定事项认真监督执行、验收评估,并经过党组会同意后才支付经费。

  7.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对《红河州妇联内部控制手册》进行深入学习,明确项目实施流程,根据合同业务控制流程,按照“党组会议决策-签订合同-执行实施-验收评估”等程序严格实施项目。

  8.规范资金使用。组织开展财务工作、财经纪律学习,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坚决做到专款专用。

  9.严格审核报销单据。认真学习《红河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工会会计制度》等文件规定,严格工会经费开支审核把关,规范工会经费管理。

  10.严格防范资金风险。对项目服务进行“回头看”,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加强合同条款的研究把关,对乙方的任务、事项作出具体要求,合同组织实施后,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11.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开展固定资产清理核查工作,完成未登记入账资产系统补录,对资产使用人不明确等问题查缺补漏,责任到人,规范固定资产登记,明确名称、使用人、存放地点等,并按照标准粘贴资产标签。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得不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条例》有关要求贯彻执行到位。于3月28日完成州妇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班子。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直面问题,以严和实的标准提出批评意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党员谈心谈话,明确谈话时间、地点,做好台账的收集整理和审核把关。合理统筹各类学习,精简学习议题,筛选学习内容,避免学习形式化。

  3.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省州相关文件、工作要求下发后,第一时间采取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组织传达学习,增强工作的时效性。制定《红河州妇联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4.主动防范廉政风险。完成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扎实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按照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部室负责人每年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的要求,目前已完成上半年党风廉政谈话工作。

  5.强化会议统筹。增强党组会议严肃性,严格执行《红河州妇联党组会议制度》,做到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召开。

  6.认真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制定印发《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的通知》《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原则上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学习,确定2023年的学习选题及每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的主题。认真撰写、按时报送发言提纲,做好学习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存档。

  7.积极推进“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八对标”等要求,聚焦党建和业务目标要求,与推进“三访四察五送”工作相结合,精准对标。通过省妇联“三访四察五送”现场会、培训会等,积极向楚雄州、曲靖市等标杆单位交流学习,汲取经验,推动工作。启动实施“红纽带·巾帼暖心家”党建品牌建设工作,通过党建引领,做好业务工作。

  8.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审议通过《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记录。开展工作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对选人用人落实回避制度的认识。

  9.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与组织部门相关业务部室的对接,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每次启动干部提拔或职务职级晋升工作时,及时组织考察组成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

  10.及时归档完善人事材料。提高对人事归档材料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对归档材料的审核,确保归档资料齐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及时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做好档案的查缺补漏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党组班子成员以上率下,以严的精神和实的作风履职尽责,强化作风效能革命,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和各项工作任务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对巡察整改工作抓常抓长,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99629;联系地址:蒙自市州级五项文化中心州老干部活动中心C333室;电子邮箱:hhzfl@163.com

  中共红河州妇联党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