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1日至12月10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3日,州委巡察组向州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领导抓整改。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州总工会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整改期限。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层层传递压力,落实整改责任,各部室、中心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对照整改清单,逐一推进销号。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州总工会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汇总分析,督促落实进度,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集思广益,研究解决方案,对复杂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成效。
(三)建章立制抓整改。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合理、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抓,巩固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州总工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领导力。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州总工会党组共召开16次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共16篇。会议提前下发通知,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对党组成员学习发言提出要求。二是坚持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了2023年党支部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列为重要学习内容。学习过程中安排干部职工交流发言,提升学习效果。三是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下发了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列为学习主题。2023年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明确主题,安排专题发言。
2.完善产改工作机制,推动产改责任落实。一是建立产改考核评价体系。采取“实地考核+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和成员单位抓产改进行年度考核。红河州率先探索开展的产改述职评议工作得到了省总工会主要领导的批示推广,并在全国、全省产改信息专报上刊载。州委书记赵瑞君同志也作出“再接再厉、不断提高”的肯定批示。二是建立产改推进责任体系。制定《2023年产改工作要点》和《县市产改领导小组组长抓产改责任清单》《州级产改成员单位抓产改责任清单》《试点企业抓产改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产改工作方向和重点。制定下发《州级产改成员单位研究会商机制等三个机制》,完善了推进产改工作的制度保障。三是加强学习研究,掌握产业工人队伍状况。深入县市和企业开展产改调研,7月初组织6支产改评估组深入一线对全州41家州级试点企业进行半年工作评估,为企业推进产改工作把脉问诊,推动产改。制定下发产业工人队伍数据统计表,对各县市产业工人队伍数量、人员构成等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为下一步智慧产改平台建立完善了产业工人队伍数据库打基础。同时于7月23—29日组织州级、各县(市)产改成员单位、试点企业代表共60人到江苏镇江进行为期5天的产改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抓产改的能力。
3.提高站位安排布置,全面落实决策部署。一是及时督促开展工作。下发了《2023年宣讲活动工作提醒》,围绕“县级工会加强年”目标,全面组织开展“六个系列”学习宣传活动1216场次,覆盖职工11万人次。开展“贯彻二十大精神、争当先进劳模”线上知识竞赛,全州1万余人参加活动。二是组织专家、劳模“三送”活动。组织专家、劳模深入元阳、绿春、云铝润鑫等县市和企业宣讲二十大精神和劳模创业故事13场次。与州融媒体中心、州文明办联合开展劳模说活动,围绕乡村振兴篇、立德树人篇、沿边开发开放等6个篇章,每篇章邀请2-3名劳模参与节目录播,在红河电视台、“云南红河发布”等媒体同步播放,共13名劳模参加节目录制。三是全覆盖学习《工会法》。将《工会法》《云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纳入党组会、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议题进行学习,纳入《红河州总工会“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邀请省工青妇干校教师到我州开展《云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解读,全州工会干部、企业职工50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同时,在6月27日召开的红河州工会会员代表会议上,党组书记为参会会员作了《工会法》《云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专题辅导,全州各级工会采取集中宣讲、干部职工学习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活动,共计8195人参加学习。印制发放《工会法》《云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宣传手册1万余份。
4.紧扣工会政治责任,加强职工思想引领。一是融合业务培训抓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工会法》等内容纳入产业工人(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督促指导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二是典型引领促提升。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100名红河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特点,全面开展有特色、接地气、面对面、互动式的宣传宣讲活动。制作劳模事迹视频10个,开展9名劳模事迹面对面分享活动,组建劳模宣讲团深入各县市、企业、学校开展宣讲。三是拓宽服务范围,提高平台吸引力。在工会媒体开展线上职工交友、亲子阅读、“我心中的劳模”点赞等活动,提升新媒体平台对职工的吸引力。多角度宣传报道劳模推荐评选表彰过程,现有微信公众号粉丝57542人,增粉13000余人,其中,抖音号刊发的州总工会十届二次全委会视频收获2133个点赞、638条正面点评,线上交友联谊活动信息点击量逾1.1万人。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服务工作精准性。一是加强管理,提升质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驿站建设的通知》,对全州82个户外劳动者职工驿站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22个职工驿站责令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2个职工驿站实施摘牌处理。对计划新建的20个职工驿站选址认真进行指导。通过《红河热线》和基层工会宣传,印制带有宣传标语的2万余个纸杯发放到各基层工会及职工驿站,提升职工驿站及其服务范围的知晓率。二是完善制度,提升知晓率。制定《“12351”职工维权热线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接听、转办工作,提升“12351”职工维权热线规范化、程序化运行水平。通过工会微信公众号及县市媒体,加大“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宣传,2023年1—7月通过“12351”职工维权热线咨询反映问题共20件。三是注重调查摸底,强化培训过程管理。组织十三县市总工会和州直属工会对2023年职工技能培训进行摸底,摸底数据涉及20个工种5440人,根据培训工种适用性,上报省总工会17个工种2990人。制定《红河州工会职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对技能培训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
2.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一是加强指导,强化保障。下发《关于调整红河州厂务公开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下发《关于统计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基层工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统计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强化对统计报表数据的分析和甄别,统一统计口径。二是建立评估机制,培养典型示范。制定下发《红河州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质量评估工作机制(试行)》。组成专项调研组,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乡镇职工之家建设等调研,下发《关于报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点的通知》,13县市示范点已报州总工会备案。
3.完善采购管理制度,严控财政资金出口。一是强化节约意识。通过组织学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制度规定,全体干部职工过“紧日子”的思想意识进一步增强,节约型机关、内控制度建设2022年已无相关支出。二是进一步完善红河州总工会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购买服务的许可对象和范围并严格落实采购管理制度。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已与国浩律师(昆明)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法律顾问提前介入职工服务阵地建设等项目,2023年以来未出现在法律顾问外另行购买法律服务的情况。
4.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强化担当实干精神。一是及时改正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州总工会党组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奋力开创担当实干争先跨越新局面的意见》,结合州委作风革命建设要求,紧扣工会实际,制定2023年推进落实措施。二是严格文稿审核管理。按照《红河州总工会办文管理办法》,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未出现文稿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三是建立工作提醒机制。根据《红河州产业工人思想状况调查制度》规定,上半年已完成全州产业工人队伍思想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向主席办公会、党组会专题汇报,下半年计划8月底通过小程序进行线上调查,全面掌握产业工人思想状况。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党组议事规则,强化党组集中领导。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2023年以来共召开16次党组会,参会党组成员4人,均符合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位才召开的规定。凡涉及资金问题,会议讨论后党组成员均逐一发表意见,逐项进行表决。资金支出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一律经党组会议研究审定。二是强化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会议记录已按照要求记录了会议议事决策的基本过程,能够完整反映会议实况。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发现不足及时纠正。同时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约谈,开展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深刻检讨。
2.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班子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落实《责任清单》。召开2023年全州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对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提出要求。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由党组书记带队对州职工服务中心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州职工服务中心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人员对2022年度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党员评议、党员整改承诺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杜绝材料雷同现象。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交流发言材料把关,杜绝学习材料照搬照抄情况发生。
3.强化政策学习运用,理顺干部工作程序。一是加强人事工作业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8月3日由党组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分管领导对负责涉组涉干的6名工作同志分别约谈,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令具体负责同志写出深刻检讨并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干部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免干部各项程序,坚决防止本末倒置、程序颠倒的情况发生。
4.健全落实管理机制,激发社工队伍积极性。一是立行立改。要求各县市总工会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将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安排到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社区、行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和职工帮扶(服务)中心(站)、职工法律援助机构等工会服务职工工作机构工作和锻炼。各县市总工会已将岗位安排情况全部上报州总工会备案。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已签订2023年《红河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采购服务合同书》,督促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面履行职责,制定出台社工人才队伍招聘录用、教育培训、薪酬管理等六项制度,加强对同舟中心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已制定《红河州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薪酬套改方案(试行)》,激励工会社会工作者提升职业资格等级水平。转发省级关于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红河州同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2023年度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培训方案》,组织开展社工职业资格证考试线上培训。目前,123名工会社工中持证31人,占比25%。
5.强化督导检查提醒,抓常抓长促规范。一是严格执行《红河州总工会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守议事规则,讨论人事议题涉及参会人员时,主动提醒其回避本项会议议程。涉及记录人员时,会议重新指定人员记录人事议题。二是强化工作交接提醒。更换会议记录人员时,由办公室主任主持交接,强调会议记录有关注意事项,坚决杜绝有关人事议题应回避未回避问题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州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0318 ;联系地址:蒙自市州级五项文化中心州老干部活动中心A204;电子邮箱:hhzzghbgs@126.com。
中共红河州总工会党组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