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4月14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州红十字会党组(以下简称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5月22日,州委巡察组向州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认识抓整改。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措施,2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开展集中学习,不断夯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领导抓整改。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党政班子成员牵头负责的7个整改工作专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领导。对标对表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逐一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年度工作会、业务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三)压实责任抓整改。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传递压力,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推动巡察整改。建立党组会、执委会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汇总分析巡察整改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时限、压实责任,集思广益推动问题整改。
(四)建章立制抓整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堵塞工作漏洞,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推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促进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紧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督查督办等方面,新建制度机制7项、修订完善制度1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够深入,履行人道领域职责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巡察反馈会后,先后开展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2次,邀请专家专题辅导1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坚持查缺补漏。全面梳理、细致制定了《党的二十大以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相关决策部署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压实责任推动重大工作落实。三是注重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红河州红十字会重大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2.坚持依法治会。一是加强教育。先后召开年度业务工作培训会和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组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云南省红十字会监事会重大事项向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试行)》等,重申了依法换届纪律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意识。二是强化沟通指导。督促蒙自市、建水县红十字会完成了换届工作,协调解决了元阳县、屏边县红十字会监事会副科级专职副监事长配备问题。三是注重发挥监事会内部监督职能作用。统筹制定了监事会年度工作要点和专项监督方案,推动监事会有序开展了“三救三献”核心业务、众筹资金管理使用、“红透指数”评价体系建设等监督,确保了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依法依规开展。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建立了全州红十字会系统换届工作提醒台账,研究制定了《红河州红十字会监事会重大事项向会党组请示报告制度(试行)》。
3.抓实红十字项目建设。一是抓实困难眼疾患者救助工作。深刻汲取“健康扶贫光明行——白内障及胬肉患者万人复明工程三年行动”执行不力教训,积极争取爱心企业支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新一轮救助项目——“健康红河·光明行动”困难眼疾患者复明公益活动,截止2023年9月已救助困难患者994人,完成救助资金拨付70.41万元。二是推进重点业务指标完成。强化调查研究,主动对标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相关指标要求和省红十字会安排部署,以“红十字救在身边”“红十字生命关爱工程”等为抓手,研究制定了《红河州红十字会执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清单》《红河州红十字会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红河州政务服务大厅红十字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明确目标、压实责任、推动落实,2023年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涉及指标已提前超额完成。三是抓实“博爱家园”项目存在问题整改。采取实地督导、电话指导等方式,加大对“博爱家园”项目的跟踪管理力度,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项目正常发挥作用。蒙自市、金平县、绿春县红十字会已完成“博爱家园”项目台账的收集整理工作。绿春县“博爱家园”项目执行费结余资金已使用完毕。蒙自市红十字会已调查核实草坝镇“博爱家园”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遗失和生计金变更使用未报备的问题,并分别作出了情况说明;已协调相关单位,将闲置的“博爱家园”项目——草坝镇十七村卫生室变更为群团组织多功能活动室和红十字组织宣传点,并更换了项目标识;已按照“五有”标准推进草坝镇十七村红十字会员小组规范化建设,并推动该小组正常开展活动。元阳县红十字会已调查核实黄草岭乡南林村“博爱家园”项目问题,并依程序将相关情况逐级上报省红十字会、总会处理。四是强化工作统筹。2次召开执委会开展专题调度,有力促进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红十字项目后期管理。
4.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红河州红十字应急救援队管理办法(试行)》,及时调整补充了应急救援队队员,实现了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并先后选派队员参加了石屏异龙湖环湖马拉松赛道救援保障和总会在四川雅安、新疆巴州举办的实战演练。二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修订完善了《红河州红十字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研究制定了《红河州红十字会网络舆情预警通报工作机制(试行)》,与省红十字会组织宣传部、州委网信办等建立了网络舆情协同处置工作机制,调整优化信息员队伍,规范了微信公众号建设与管理,定期开展分析研判通报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思想认识、完善了制度机制。
(二)关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树得不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一是加强发文管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以及上级关于发文的相关制度要求,研究制定了2023年发文计划,严格落实单位《公文处理制度》和发文“三审”要求,对党组、单位各类文件实行编号管理。二是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上级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和单位《出差管理制度》《财务收入支出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加强制度执行、规范审签流程,并依据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压实责任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红河州红十字会重大工作事项督查督办制度》《红河州红十字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二是抓实红十字会深化改革工作。认真调研分析,紧盯《红河州红十字会改革方案》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研究制定了《红河州红十字会2023年改革工作要点》,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加强请示汇报,积极推动开展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视察指导,州政协委员视察组对州、蒙自市红十字会工作进行了视察指导。强化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解决州红十字会“挂职”“兼职”问题,“从社会各领域吸收优秀人士到州红十字会兼职”问题已通过召开州红十字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兼职副会长的形式解决,“从县(市)红十字会选拔优秀干部到州红十字会挂职”因县(市)红十字会人员编制限制无法实施、“州红十字会机关50%以上业务部门选配兼职副部长”因不符合现行干部任用政策,经请示州委组织部同意作销号处理。三是有序推动“5.8人道公益日”网络筹款资金使用。按照省红十字会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推动2022年省红十字会拨付我州“5.8人道公益日”网络筹款资金的规范使用,截止2023年6月18日,该笔276.8万元网络筹款资金已按规定提前执行完毕,相关材料已收集完成并上报省红十字会进行财披。四是强化“红透指数”体系建设。及时完善了“红河州红十字会网站”(省红十字会下挂信息公开平台)相关信息,主动公示了捐赠款物收支明细,并同步公开监督举报、查询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强化工作督导。巡察反馈会后,先后5次召开执委会、3次召开党组会开展专题调度,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落实。
3.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一是加强教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政策规定,进一步强化了依法办事意识。二是规范财务管理。组织人员认真核查,及时补充完善了相关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培训、交流学习公务接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体检公务接待、志愿服务培训、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票据明细,完善了下拨河口县疫情捐款以及相关租车费、报刊杂志费分管领导签字手续。同时,深刻汲取教训,坚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财务内控制度,规范审签流程,从严审核把关,确保财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扛牢,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一是规范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单位《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讨论、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会后如实记录并报党组成员签字确认,进一步规范了会议流程、提高了议事决策质量。二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研究制定了《2023年州红十字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州红十字会机关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红河州红十字会党建带群建2023年工作要点》《红河州红十字会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红河州红十字会2023年“大兴调查研究”活动方案》,明确了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思路,细化了年度党建、党建带群建工作任务,统筹班子成员到县市开展了红十字会党建工作调研,并对相关工作思路和成效进行了集中宣传展示。坚持“党建+志愿”服务基层治理,组织党员干部到包保社区开展了常态化志愿服务、到定点帮扶村开展了主题党日。坚持党建带红建,推动党建与“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协调发展,省红十字会下达的13项年度业务指标已有9项提前完成,红十字应急救护普及培训、网络筹款、无偿捐献、红十字宣传等工作得到了省红十字会的肯定和通报表扬。三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并责令机关党支部补充完善了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机关全体党员补写了整改承诺。
2.严格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一是加强教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进一步强化了制度意识。二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规范开展了机关科级干部、备灾救灾中心(应急救护培训中心)领导选拔任用和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3.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加强教育。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推进“清廉红会”建设。研究制定了《红河州红十字会“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工作措施清单》,组织召开了全州红十字会系统2023年工作会议、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暨“清廉红会”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统筹推动“清廉红会”建设。三是认真开展廉政家访。扎实开展家风教育“三个一”活动,先后召开1次“家风教育大家谈”家庭助廉座谈会,向干部职工家属发放1封《争当廉内助、弘扬好家风倡议书》,对全体干部职工家庭开展1次全覆盖走访。四是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邀请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到会指导工作,配合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五是抓实物资管理问题整改。经请示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重新对2020年第八批疫情防控非定向捐赠物资按实际分配情况对相关账目进行了调账处理。组织人员认真核查,补充完善了相关物资接收入库单据。监事会对州、部分县级红十字会捐赠款物台账及物资出入库台账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了捐赠物资的规范管理使用。六是推动“博爱家园”项目落实。在省红十字会的支持下,红河县、屏边县“博爱家园”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项目方案已上报省红十字会审批。七是注重建章立制。研究制定了《红河州红十字会领导干部廉政家访工作制度》;梳理完善了全州红十字会系统“三个资格证”办理情况台账,建立了“三个资格证”办理工作提醒机制。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全州红十字事业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践行“十种鲜明导向”,积极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推行“三法三化”,匡正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风险防控,引领党员干部以扎实的作风、务实的精神、求实的干劲履职尽责,不断提高全州红十字会工作质效。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持续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推进全州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43171 ;联系地址: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州政府办公楼A区205室 ;电子邮箱:hhzhszh@163.com 。
州红十字会党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