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4月14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对州委宣传部开展巡察。2023年5月26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委宣传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部务会、部机关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部长任组长,其他部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序开展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的审定,以及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跟踪督办、成效评价等各项任务,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落实。部领导班子自觉认领、主动整改,认真研究制定《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关于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细化58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标对表,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提升工作实效。坚持将整改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部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日常工作督导,加强对各科室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根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有序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宣传宣讲。一是抓实理论学中心组学习。创新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综合运用现场观摩、专家辅导、观看视频、小组讨论、案例剖析等方式开展学习,提升学习效果。深入蒙自市、金平县等县市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指导解决相关困难4项。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意识形态考核内容,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二是加强理论研讨。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网络强国建设、文明创建等重要论述3次,举行学习分享活动24次,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32篇。持续加强党委(党组)列席旁听工作,组建列席旁听工作组160余个,开展列席旁听120余次,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适时通报,督促整改。三是强化理论宣讲。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加强对基层宣讲队伍的业务指导。大力推广“红色小蜜蜂”志愿宣讲队、“乡土能人宣讲团”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小分队宣讲7070场、广播宣讲371587场、故事宣讲1239场、双语宣讲1472场、网络宣讲840多场,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微宣讲”主题网络短视频评选展播活动中,我州参展的7件理论微宣讲作品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

  2.深入推进文化强州建设。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协同州级有关部门开展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国际青年中国行·红河”参访等活动。持续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州、县市改革基本完成,州、县歌舞团全部挂牌成立。深入推进媒体融合改革,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被中宣部列入地市级融媒体中心试点,云南省南亚东南亚区域国际传播中心红河州分中心获得全国成长项目奖。二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蒙自市、开远市创文工作的明察暗访和工作调度,帮助协调解决问题8个。下发问题整改工作提醒函11件,书面交办问题整改60件。组织召开红河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协调会3次,举办红河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将移风易俗融入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创建,开展移风易俗专题调研12次。指导县市文明办针对被停牌、通报的村镇开展专项整改,制定整改措施35项。三是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开展好助企纾困,对4家文化企业予以扶持资金288万元。持续推动紫陶文旅产业发展,在上海举办“紫气东来·陶醉上海”建水紫陶文旅产业宣传月系列活动。组织筹备省级文化产业博览会和红河州第四届文化产业博览会,举办红河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四是强化文艺事业发展。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舞蹈《火塘》参加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和云南省第十七届新剧(节)目展演,入围中国舞蹈“荷花奖”终评,舞蹈《我家住在梯田边》荣获第十二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金奖,《解码红河》文化系列丛书正式发布。举办2023年美术、书法骨干培训班,承办云南省摄影家协会2023年度会员综合培训、曲艺青年人才培训班和云南省文联“文艺轻骑兵基层行”系列培训。

  3.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一是认真履行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同州级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实时加强与省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汇报。二是将州国资委、州委教育工委、州卫生健康工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纳入《红河州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文明单位)创建指标考评细则》内容,督促其建立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规定,并对州国资委党委等新成立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业务进行了一对一指导。三是组织开展了针对州级部门具体负责同志的意识形态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会,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对蒙自市、屏边县等5个县市和州供销社、团州委等23个部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对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四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修订完善《红河州文明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刊发稿件的审核把关力度,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网络安全知识等纳入学习例会内容。督促各县市深入开展安全播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州政府新闻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专人在岗处置安全播出等突发事件。五是加强保密教育管理。通过部务会、线上线下培训等形式,通报失泄密案件,开展保密知识学习宣传2次。做好《红河宣传》编校审核原稿和签稿整理归档工作。印发州政府新闻办关于应急值班值守等相关制度的通知,工作明确责任和具体人员。督促指导州融媒体中心和各县市委宣传部加强宣传指令传达风险隐患排查,未出现宣传指令泄密的情况。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同程度存在”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州宣传思想战线共确定调研课题70个,部班子成员每人牵头负责一项调研课题,已完成24个,形成调研成果42个,10余个调研成果被各级媒体、刊物采用。二是严谨扎实落实宣传工作。已第一时间督促州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将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岗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相关要求,认真学习研究上级通知,及时开展重大主题宣传,督促指导州、县媒体单位重视和加强宣传指令落实力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建立重大主题宣传巡查制度,强化工作督办力度和跟踪问效,提升工作效率意识和反馈意识。

  2.持续加强效能建设。一是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项目责任清单》《红河州“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清单》等,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落实有效。二是对标对表文化强州建设和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已召开全州宣传思想工作调度会3次,全面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一是将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动态管理纳入全州意识形态与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细则,加大对文明校园、文明单位负面清单的管控力度。二是对被撤销和停牌的单位、校园进行约谈,召开停牌整改专题会议,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创建指标,对各县市和州级单位开展督查检查,进一步压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避免出现负面清单问题。目前,个旧一中已经恢复省级文明校园称号,被撤销荣誉称号的村镇、单位已经纳入培育对象名单。

  4.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对巡察反馈的4笔项目经费进行核实,并对近3年项目经费拨付情况开展自检自查,经自查,2022年1月以来,已不存在类似问题。部机关纪委牵头对各科室单位开展检查,督促各科室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做好项目资金议题申报、经费测算、效益评估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已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财会人员参加学习培训2次,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水平。部机关纪委督促各职能科室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相关合同要求,已举办“梯田之声·红河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古歌展演活动”。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部务会“第一议题”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方式,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委会、部务会系统研究党建工作,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二是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深入支部联系点列席指导9次,到所在党支部、挂钩联系支部开展宣讲、党课9次,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7次。对三支部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2名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及时更正错误,要求其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核把关党员发展台账资料。选派11名党务工作者参训“党务培训小课堂”等基层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

  2.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分级分类建立起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人才信息库,目前红河州县(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共95人,平均年龄由41.14岁下降至39.4岁,其中35岁以下干部24人,占比由14.8%提升到25.2%。加强对各县市干部分析研判,发掘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目前储备全州宣传思想文化系统40岁以下正科级干部38名,35岁以下副科级干部23名,30岁以下干部29名。二是强化基层宣传力量。目前,138个乡镇(街道)宣传委员中从事过宣传工作的人数从21人提升至41人,提高了14.1%。精准化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举办红河州文明城市创建业务培训班等4个专业化培训班次,累计培训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338人次。通过“送教上门”,到县市开展文明创建、意识形态等专题业务培训41次。三是大力培养引进专业人才。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州5名人才参加“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项目申报,1人参加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目前我州共有3名“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完成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聘用手续办理,红河州少数民族语影视译配中心现有编制9名,实有8人。进一步加强国际传播人才培养储备,选拔30余名优秀人才充实到国际传播队伍中,新招录相关专业人才12人。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析研究,层层压实和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由常务副部长带队,到下属4个事业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查指导。二是落细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下发工作清单、主要任务分解等文件,并跟踪督促落实。各位班子成员分别到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党支部讲授廉政党课,针对存在问题对分管联系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活动,组织38名党员参加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旁听。通过部务会、节前廉政提醒会议等形式通报省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5次,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向84名党员干部家属寄送廉政信。

  4.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学习强国”红河州学习平台建设管理制度》和《“学习强国”红河州学习平台应急管理制度》,明确细化日常建设运营管理、各环节风险排查防控、业务培训等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州委讲师团、州融媒体中心的职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审核发布意识。严格执行“编、审、发”流程和相关发布规定,增设专班人员互审环节。严格执行宣传纪律,切实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压紧压实责任。三是加强专题培训。今年以来,赴建水、开远、个旧、绿春、屏边等县市开展专题培训5场次。组派4名“学习强国”红河州学习平台专班人员到省平台跟班学习。组织开展了红河州“学习强国”三员培训,不断提升审稿员、供稿员、通讯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一岗双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成效持续深化。

  (二)深化以巡促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牵头职责,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协同推进理论舆论、文化文明、内宣外宣等各项工作,实现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同步提升。

  (三)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本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针对巡察反馈的制度漏洞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完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四)践行“十种鲜明导向”,持续锻造干部队伍。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积极弘扬“忠诚实干促发展、守正创新争一流”的机关精神,全面加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交流培养,切实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着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宣传思想文化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0515;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9号州委办公楼C220;电子邮箱:hhzwxcb@163.com。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13日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14 10:08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4月14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对州委宣传部开展巡察。2023年5月26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委宣传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部务会、部机关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常务副部长任组长,其他部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序开展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的审定,以及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跟踪督办、成效评价等各项任务,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落实。部领导班子自觉认领、主动整改,认真研究制定《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关于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照反馈问题,细化58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标对表,有序推进整改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提升工作实效。坚持将整改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部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日常工作督导,加强对各科室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根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有序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理论学习宣传宣讲。一是抓实理论学中心组学习。创新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综合运用现场观摩、专家辅导、观看视频、小组讨论、案例剖析等方式开展学习,提升学习效果。深入蒙自市、金平县等县市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指导解决相关困难4项。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意识形态考核内容,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二是加强理论研讨。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网络强国建设、文明创建等重要论述3次,举行学习分享活动24次,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32篇。持续加强党委(党组)列席旁听工作,组建列席旁听工作组160余个,开展列席旁听120余次,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适时通报,督促整改。三是强化理论宣讲。开展“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加强对基层宣讲队伍的业务指导。大力推广“红色小蜜蜂”志愿宣讲队、“乡土能人宣讲团”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小分队宣讲7070场、广播宣讲371587场、故事宣讲1239场、双语宣讲1472场、网络宣讲840多场,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微宣讲”主题网络短视频评选展播活动中,我州参展的7件理论微宣讲作品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

  2.深入推进文化强州建设。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协同州级有关部门开展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系列活动、“国际青年中国行·红河”参访等活动。持续推动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州、县市改革基本完成,州、县歌舞团全部挂牌成立。深入推进媒体融合改革,红河州融媒体中心被中宣部列入地市级融媒体中心试点,云南省南亚东南亚区域国际传播中心红河州分中心获得全国成长项目奖。二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蒙自市、开远市创文工作的明察暗访和工作调度,帮助协调解决问题8个。下发问题整改工作提醒函11件,书面交办问题整改60件。组织召开红河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协调会3次,举办红河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将移风易俗融入文明城市和文明村镇创建,开展移风易俗专题调研12次。指导县市文明办针对被停牌、通报的村镇开展专项整改,制定整改措施35项。三是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开展好助企纾困,对4家文化企业予以扶持资金288万元。持续推动紫陶文旅产业发展,在上海举办“紫气东来·陶醉上海”建水紫陶文旅产业宣传月系列活动。组织筹备省级文化产业博览会和红河州第四届文化产业博览会,举办红河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四是强化文艺事业发展。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舞蹈《火塘》参加十四届全国舞蹈展演和云南省第十七届新剧(节)目展演,入围中国舞蹈“荷花奖”终评,舞蹈《我家住在梯田边》荣获第十二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金奖,《解码红河》文化系列丛书正式发布。举办2023年美术、书法骨干培训班,承办云南省摄影家协会2023年度会员综合培训、曲艺青年人才培训班和云南省文联“文艺轻骑兵基层行”系列培训。

  3.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一是认真履行州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同州级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实时加强与省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汇报。二是将州国资委、州委教育工委、州卫生健康工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履职情况纳入《红河州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文明单位)创建指标考评细则》内容,督促其建立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规定,并对州国资委党委等新成立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业务进行了一对一指导。三是组织开展了针对州级部门具体负责同志的意识形态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会,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对蒙自市、屏边县等5个县市和州供销社、团州委等23个部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对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四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修订完善《红河州文明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对刊发稿件的审核把关力度,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网络安全知识等纳入学习例会内容。督促各县市深入开展安全播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排查安全隐患。建立州政府新闻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24小时专人在岗处置安全播出等突发事件。五是加强保密教育管理。通过部务会、线上线下培训等形式,通报失泄密案件,开展保密知识学习宣传2次。做好《红河宣传》编校审核原稿和签稿整理归档工作。印发州政府新闻办关于应急值班值守等相关制度的通知,工作明确责任和具体人员。督促指导州融媒体中心和各县市委宣传部加强宣传指令传达风险隐患排查,未出现宣传指令泄密的情况。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同程度存在”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州宣传思想战线共确定调研课题70个,部班子成员每人牵头负责一项调研课题,已完成24个,形成调研成果42个,10余个调研成果被各级媒体、刊物采用。二是严谨扎实落实宣传工作。已第一时间督促州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将直接责任人调离原岗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相关要求,认真学习研究上级通知,及时开展重大主题宣传,督促指导州、县媒体单位重视和加强宣传指令落实力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建立重大主题宣传巡查制度,强化工作督办力度和跟踪问效,提升工作效率意识和反馈意识。

  2.持续加强效能建设。一是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制定印发了《红河州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项目责任清单》《红河州“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清单》等,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推进有力、落实有效。二是对标对表文化强州建设和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已召开全州宣传思想工作调度会3次,全面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一是将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动态管理纳入全州意识形态与精神文明建设考评细则,加大对文明校园、文明单位负面清单的管控力度。二是对被撤销和停牌的单位、校园进行约谈,召开停牌整改专题会议,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创建指标,对各县市和州级单位开展督查检查,进一步压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避免出现负面清单问题。目前,个旧一中已经恢复省级文明校园称号,被撤销荣誉称号的村镇、单位已经纳入培育对象名单。

  4.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对巡察反馈的4笔项目经费进行核实,并对近3年项目经费拨付情况开展自检自查,经自查,2022年1月以来,已不存在类似问题。部机关纪委牵头对各科室单位开展检查,督促各科室单位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做好项目资金议题申报、经费测算、效益评估等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已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财会人员参加学习培训2次,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水平。部机关纪委督促各职能科室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按照相关合同要求,已举办“梯田之声·红河哈尼梯田申遗成功十周年古歌展演活动”。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落实部务会“第一议题”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方式,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委会、部务会系统研究党建工作,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二是抓实基层党建工作。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深入支部联系点列席指导9次,到所在党支部、挂钩联系支部开展宣讲、党课9次,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7次。对三支部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2名同志开展提醒谈话,及时更正错误,要求其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核把关党员发展台账资料。选派11名党务工作者参训“党务培训小课堂”等基层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发展对象培训班。

  2.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分级分类建立起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人才信息库,目前红河州县(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成员共95人,平均年龄由41.14岁下降至39.4岁,其中35岁以下干部24人,占比由14.8%提升到25.2%。加强对各县市干部分析研判,发掘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目前储备全州宣传思想文化系统40岁以下正科级干部38名,35岁以下副科级干部23名,30岁以下干部29名。二是强化基层宣传力量。目前,138个乡镇(街道)宣传委员中从事过宣传工作的人数从21人提升至41人,提高了14.1%。精准化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举办红河州文明城市创建业务培训班等4个专业化培训班次,累计培训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338人次。通过“送教上门”,到县市开展文明创建、意识形态等专题业务培训41次。三是大力培养引进专业人才。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州5名人才参加“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项目申报,1人参加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目前我州共有3名“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文化名家。完成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聘用手续办理,红河州少数民族语影视译配中心现有编制9名,实有8人。进一步加强国际传播人才培养储备,选拔30余名优秀人才充实到国际传播队伍中,新招录相关专业人才12人。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析研究,层层压实和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由常务副部长带队,到下属4个事业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查指导。二是落细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下发工作清单、主要任务分解等文件,并跟踪督促落实。各位班子成员分别到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党支部讲授廉政党课,针对存在问题对分管联系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和党性教育活动,组织38名党员参加州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旁听。通过部务会、节前廉政提醒会议等形式通报省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5次,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向84名党员干部家属寄送廉政信。

  4.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学习强国”红河州学习平台建设管理制度》和《“学习强国”红河州学习平台应急管理制度》,明确细化日常建设运营管理、各环节风险排查防控、业务培训等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州委讲师团、州融媒体中心的职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审核发布意识。严格执行“编、审、发”流程和相关发布规定,增设专班人员互审环节。严格执行宣传纪律,切实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压紧压实责任。三是加强专题培训。今年以来,赴建水、开远、个旧、绿春、屏边等县市开展专题培训5场次。组派4名“学习强国”红河州学习平台专班人员到省平台跟班学习。组织开展了红河州“学习强国”三员培训,不断提升审稿员、供稿员、通讯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一岗双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问题整改成效持续深化。

  (二)深化以巡促改,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牵头职责,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协同推进理论舆论、文化文明、内宣外宣等各项工作,实现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同步提升。

  (三)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本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针对巡察反馈的制度漏洞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完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四)践行“十种鲜明导向”,持续锻造干部队伍。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积极弘扬“忠诚实干促发展、守正创新争一流”的机关精神,全面加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交流培养,切实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着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宣传思想文化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0515;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马路69号州委办公楼C220;电子邮箱:hhzwxcb@163.com。

  

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