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4月15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卫生健康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5月24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明确整改目标。州卫生健康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跟踪问效和督促落实。委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交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委党组主要领导全面扛牢整改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召集相关科室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加强组织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严明整改纪律要求,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立行立改,抓实责任分解。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整改方案的起草工作,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同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项方案和专项整治清单,巡察整改工作建章立制清单。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从自身出发,深刻反思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明晰了整改方向和工作措施。

  (三)加强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高位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委班子成员坚持从严、从紧、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对于能即时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加强跟踪督促,确保限期内整改完成;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标本兼治的实际效果,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的成效,促进全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召开9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抓好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学习,常态化推进党支部“轮值示范”和“全民阅读”分享活动。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省州全会精神任务分解项目化责任清单》,细化分解贯彻落实省州全会精神重点目标任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学习制度》《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学习例会制度》,强化理论武装。

  2.全力推动“健康红河”建设。一是制定出台《红河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10个工作目标,12个重大行动和47项具体工作,推动全州医疗资源再拓展、医疗服务水平再提升、健康保障内涵再丰富,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红河”。二是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对南部地区人才帮扶力度,强化学科建设补齐专科短板,深化县级强院建设,推进南北医疗机构合作共建和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提升南部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缩小南北医疗差距;持续推进医疗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升县市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三是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人才工作,制定《红河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通过公开招聘、校园招聘、自主招聘、“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等项目,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拟招聘512人;加大城乡及南北县市之间的医疗人才双向交流力度;坚持“走出去”与“本土化”相结合,选派128人到上海进修学习,开办“红医大讲堂”加强医疗人才培训。四是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部门联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动全州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推进河口、金平、绿春、屏边四县中医医院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挂牌开诊;扎实推进晋级达标工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州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州中医医院在全州中医医疗机构中的龙头作用;加强中医院规范执业和管理,完善相关专病中医诊疗方案;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组织开展红河州“中医药文化宣传周”活动150余场次、义诊活动100余次、组织专题讲座100余次。五是统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建设健康县城。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各县市督导和技术指导,开展全面暗访督导,加强调度力度、加大分析监测和业务培训,积极筹备现场会,选树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六是加大项目储备规划。积极指导各县市储备医疗卫生健康项目,围绕国家的投资方向,谋划包装储备一批项目;对已立项目、完成审批的项目,督促完善手续,力争早日开工,确保完成任务。

  3.推进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完善“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责任、药品耗材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财政补偿机制;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定《红河州州级公立医院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细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二是分层分类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举办全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专题培训班,对2023年度重点指标任务进行再解读、再培训、再指导;发挥州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指导各县市制定相关的方案和管理办法;组建调研指导组对13县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督促指导工作落实;督促各县市建立健全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全州县域内就诊率、基层就诊率等指标均有明显提升;按季度监测评价各县市医共体建设评判指标,及时警预,发函提醒。三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积极推进 “就诊一码通”接入工作,目前全州共有41家公立医疗机构完成线上或线下接入;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和运行监管,全州已建成互联网医院2家,正在办理挂牌工作1家,正在进行接口调试1家;推进“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力争项目方案年内报送州发改委立项备案。

  4.强化风险防范化解。一是加强公共卫生预防和监督。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截至7月底,开展公开场所监督7032家,监督覆盖率77.33%;开展“四转四提升”行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防控等相关知识培训学习4次;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召开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督促推进工作落实,截至9月,全州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筛查率93.64%、65岁及以上老年人结核病筛查率76.09%、肺结核患者随访管理率98.17%、规范管理率98.44%、规则服药率98.82%;落实传染病病毒监测,加强变种新冠毒株、登革热、疟疾等传染病病毒监测。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业务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采取“月分析、季通报”方式,开展月分析7次、季通报2次;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的管理与维护,对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管理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排查清理,建立健全各平台日常管理机制,优化整合“红河防艾”、“急救中心”微信公众号。三是加大对医疗机构债务风险化解协调推动力度,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厘清债务,研究化解方案。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加强州级公立医院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教育管理,压实州级公立医院主体责任,督促委属各公立医院党委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杠在肩上、抓在手上,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组织开展卫生系统纠治酒驾赌博问题专项行动专项学习58219人次、警示教育55240人次。二是深化形式主义整治。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三是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公务用车管理调派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监管。

  2.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一是修订完善《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度汇编》,严格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切实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到工作日常。二是建立健全督办督查等工作制度,深入践行“三个马上”要求,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三是严格上报材料把关,制定《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制度》,对上报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3.强化廉洁用权监管。一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监督制约。抓实医疗机构廉洁从业行为规范,持续推进全州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下沉一线开展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并督促推动整改;抓实党员廉洁教育,召开全州规范诊疗行为工作推进会、警示教育大会;选优配强医院党委、纪委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对医院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监督制约。二是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按照三个“全覆盖”要求开展全方位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及时制定管控措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重点排查,在重点时间节点,对财务、重点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加大排查密度,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抓好排查工作。三是加强医疗乱象整治。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与市场监管、公安、医保等部门形成查办合力,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监督执法,实现全州村卫生室专项监督检查全履盖,查处医疗卫生违法违规案件468件。创新“质控+卫生监督”执法模式,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公布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72例;扎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开展清廉承诺行动,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四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分析研判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信访事项,加强对医德医风工作的指导,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抓实抓细党建工作。一是抓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强化学习培训,对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集中组织学习和培训,督促加强材料审核和提醒,派出指导组开展指导、督促工作;按照《云南省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落实硬性指标;以党组织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二是加大州级公立医院党员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指挥棒”的作用,指导州级公立医院每季度定期分析研判,精准下达发展党员计划;坚持把支部建在科室上,指导医院加强业务科室党支部建设,继续实施党组织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落实“双培养”机制;注重党务干部选拔培养,由委领导带队深入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开展干部分析研判,注重把优秀的党支部书记纳入后备干部范围,推荐优秀后备干部27人。

  2.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实施办法》,细化干部管理的措施,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二是增强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流程规范和工作纪律要求,规范建立廉洁档案。三是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对机关科级干部任职和轮岗情况进行再排查,结合实际有计划、分批次开展交流轮岗,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实施办法》,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机制。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严格督促委属各单位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压实班子成员所联系的公立医院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联系下属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查检查、谈心谈话,列席指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为医院党员上党课。二是压紧监督责任。把机关纪检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并推动分管部门和单位配合机关纪委工作。三是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聚焦深入整治医疗服务领域乱象、“靠医吃医”“期权腐败”等问题,分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基层党组织利用主题党日、“每周一学”观看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用好用活反面教材;组织好干部任前谈话和节前廉政谈话,严防节日腐败;在全州医疗卫生机构选树36名“红河好医生”、26名“红河好护士”,强化典型示范带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将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调度推进、跟踪问效,全面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委党组班子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提升。

  (三)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发展。委党组班子成员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从实际工作出发,以贯彻落实《红河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优异成绩来验证巡察结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来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2175;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竺路144号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五楼501室);电子邮箱:zwsjbgs@163.com。

  

州卫生健康委党组

  2023年10月13日

中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1-14 10:20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4月15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州卫生健康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5月24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明确整改目标。州卫生健康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跟踪问效和督促落实。委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交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委党组主要领导全面扛牢整改领导小组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整改,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召集相关科室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加强组织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严明整改纪律要求,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立行立改,抓实责任分解。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整改方案的起草工作,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一细化分解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同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项方案和专项整治清单,巡察整改工作建章立制清单。委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从自身出发,深刻反思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了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明晰了整改方向和工作措施。

  (三)加强督导,确保整改到位。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高位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委班子成员坚持从严、从紧、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对于能即时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加强跟踪督促,确保限期内整改完成;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巡察整改取得标本兼治的实际效果,以巡察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的成效,促进全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召开9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抓好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学习,常态化推进党支部“轮值示范”和“全民阅读”分享活动。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州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省州全会精神任务分解项目化责任清单》,细化分解贯彻落实省州全会精神重点目标任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学习制度》《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学习例会制度》,强化理论武装。

  2.全力推动“健康红河”建设。一是制定出台《红河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明确10个工作目标,12个重大行动和47项具体工作,推动全州医疗资源再拓展、医疗服务水平再提升、健康保障内涵再丰富,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健康红河”。二是持续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对南部地区人才帮扶力度,强化学科建设补齐专科短板,深化县级强院建设,推进南北医疗机构合作共建和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提升南部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缩小南北医疗差距;持续推进医疗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升县市基层医疗机构能力。三是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人才工作,制定《红河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通过公开招聘、校园招聘、自主招聘、“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等项目,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拟招聘512人;加大城乡及南北县市之间的医疗人才双向交流力度;坚持“走出去”与“本土化”相结合,选派128人到上海进修学习,开办“红医大讲堂”加强医疗人才培训。四是积极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部门联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动全州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推进河口、金平、绿春、屏边四县中医医院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挂牌开诊;扎实推进晋级达标工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州中医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州中医医院在全州中医医疗机构中的龙头作用;加强中医院规范执业和管理,完善相关专病中医诊疗方案;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组织开展红河州“中医药文化宣传周”活动150余场次、义诊活动100余次、组织专题讲座100余次。五是统筹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建设健康县城。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各县市督导和技术指导,开展全面暗访督导,加强调度力度、加大分析监测和业务培训,积极筹备现场会,选树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六是加大项目储备规划。积极指导各县市储备医疗卫生健康项目,围绕国家的投资方向,谋划包装储备一批项目;对已立项目、完成审批的项目,督促完善手续,力争早日开工,确保完成任务。

  3.推进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加强医改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完善“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投入力度,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投入责任、药品耗材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财政补偿机制;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定《红河州州级公立医院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细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结果运用。二是分层分类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举办全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专题培训班,对2023年度重点指标任务进行再解读、再培训、再指导;发挥州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指导各县市制定相关的方案和管理办法;组建调研指导组对13县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督促指导工作落实;督促各县市建立健全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全州县域内就诊率、基层就诊率等指标均有明显提升;按季度监测评价各县市医共体建设评判指标,及时警预,发函提醒。三是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积极推进 “就诊一码通”接入工作,目前全州共有41家公立医疗机构完成线上或线下接入;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和运行监管,全州已建成互联网医院2家,正在办理挂牌工作1家,正在进行接口调试1家;推进“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力争项目方案年内报送州发改委立项备案。

  4.强化风险防范化解。一是加强公共卫生预防和监督。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截至7月底,开展公开场所监督7032家,监督覆盖率77.33%;开展“四转四提升”行动,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直报、突发公共卫生防控等相关知识培训学习4次;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召开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督促推进工作落实,截至9月,全州糖尿病患者结核病筛查率93.64%、65岁及以上老年人结核病筛查率76.09%、肺结核患者随访管理率98.17%、规范管理率98.44%、规则服药率98.82%;落实传染病病毒监测,加强变种新冠毒株、登革热、疟疾等传染病病毒监测。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业务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采取“月分析、季通报”方式,开展月分析7次、季通报2次;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的管理与维护,对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管理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排查清理,建立健全各平台日常管理机制,优化整合“红河防艾”、“急救中心”微信公众号。三是加大对医疗机构债务风险化解协调推动力度,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厘清债务,研究化解方案。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加强州级公立医院党员领导干部监督教育管理,压实州级公立医院主体责任,督促委属各公立医院党委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杠在肩上、抓在手上,严格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组织开展卫生系统纠治酒驾赌博问题专项行动专项学习58219人次、警示教育55240人次。二是深化形式主义整治。加大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认真落实为基层减负、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工作。三是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公务用车管理调派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监管。

  2.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一是修订完善《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度汇编》,严格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切实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到工作日常。二是建立健全督办督查等工作制度,深入践行“三个马上”要求,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三是严格上报材料把关,制定《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制度》,对上报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3.强化廉洁用权监管。一是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监督制约。抓实医疗机构廉洁从业行为规范,持续推进全州医疗机构行风建设工作,下沉一线开展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并督促推动整改;抓实党员廉洁教育,召开全州规范诊疗行为工作推进会、警示教育大会;选优配强医院党委、纪委工作力量,切实加强对医院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监督制约。二是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按照三个“全覆盖”要求开展全方位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及时制定管控措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重点排查,在重点时间节点,对财务、重点项目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加大排查密度,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抓好排查工作。三是加强医疗乱象整治。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与市场监管、公安、医保等部门形成查办合力,加强医疗卫生领域监督执法,实现全州村卫生室专项监督检查全履盖,查处医疗卫生违法违规案件468件。创新“质控+卫生监督”执法模式,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公布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72例;扎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开展清廉承诺行动,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四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分析研判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信访事项,加强对医德医风工作的指导,加强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抓实抓细党建工作。一是抓实基层党组织工作。强化学习培训,对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集中组织学习和培训,督促加强材料审核和提醒,派出指导组开展指导、督促工作;按照《云南省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开展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落实硬性指标;以党组织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二是加大州级公立医院党员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指挥棒”的作用,指导州级公立医院每季度定期分析研判,精准下达发展党员计划;坚持把支部建在科室上,指导医院加强业务科室党支部建设,继续实施党组织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落实“双培养”机制;注重党务干部选拔培养,由委领导带队深入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开展干部分析研判,注重把优秀的党支部书记纳入后备干部范围,推荐优秀后备干部27人。

  2.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实施办法》,细化干部管理的措施,从严管理干部队伍。二是增强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流程规范和工作纪律要求,规范建立廉洁档案。三是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对机关科级干部任职和轮岗情况进行再排查,结合实际有计划、分批次开展交流轮岗,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的实施办法》,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机制。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严格督促委属各单位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压实班子成员所联系的公立医院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定期对分管联系下属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查检查、谈心谈话,列席指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为医院党员上党课。二是压紧监督责任。把机关纪检工作情况纳入2023年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并推动分管部门和单位配合机关纪委工作。三是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聚焦深入整治医疗服务领域乱象、“靠医吃医”“期权腐败”等问题,分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基层党组织利用主题党日、“每周一学”观看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通报违纪违法案例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用好用活反面教材;组织好干部任前谈话和节前廉政谈话,严防节日腐败;在全州医疗卫生机构选树36名“红河好医生”、26名“红河好护士”,强化典型示范带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将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调度推进、跟踪问效,全面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委党组班子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提升。

  (三)以巡察整改推动工作发展。委党组班子成员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从实际工作出发,以贯彻落实《红河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优异成绩来验证巡察结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来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2175;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天竺路144号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五楼501室);电子邮箱:zwsjbgs@163.com。

  

州卫生健康委党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