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3日至9月2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0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州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发挥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巡察整改责任和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分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落实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担任工作组成员,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督办、牵头部门整改、责任部门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动责任部门落细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机关各工委(室)将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巡视整改“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注重标本兼治,务求巡察整改实效。一是高标准提出整改要求。机关党组班子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明确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分工、事事有人管。二是及时制定印发整改工作方案。经机关党组研究并报州委巡察组同意后,印发了《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州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28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有条不紊推进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整改实效。一是报经州委巡察办、州委组织部和州纪委监委同意,2023年11月7日,召开九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机关党组成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机关党组和个人存在问题,并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二是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加强整改监督,切实履行好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推进分管领域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定期听取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掌握整改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整改疑难问题,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一是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机关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巡察结束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巡察结束后,组织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基层人大代表组成的50人培训班在延安开展培训;9月10日至16日,在青岛举办红河州人大立法干部培训班,通过拓展培训,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三是巡察结束后,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机关5个党支部共开展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23次,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7人次,主题党日活动23次,参与党员380余人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四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举办两期读书班,28名处级干部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机关实职处级领导干部确定28个调研选题,带头开展调研28人次,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人大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2.进一步加强对州委重大工作的监督。一是锚定州委“337”工作思路,持续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中期评估报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补短板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持续关注优化营商环境,对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对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州投资促进局工作进行集中评议。三是聚焦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和产业链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助力红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积极主动谋划推进工作。一是积极协助常委会制定和完善州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二是按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将立法、监督、代表等服务保障工作列入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并督促相关工委(室)适时启动年度立法、监督、代表计划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三是通过综合协调,统一各专委、工委(室)思想,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最佳工作效能。四是积极沟通联系上级人大机关,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帮助;积极参与兄弟州市人大组织的重大活动,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和亮点;认真指导县(市)、乡镇人大工作。

  4.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不仅在其征求意见建议、开展法制宣传和协助执法检查等方面给予指导,更加注重和鼓励其在立法调研、立法评估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修订完善专题询问有关办法,对专题询问的内容形式、程序规则、方式方法、组织实施等进行优化。2024年计划专题询问2次,质询1次。三是坚持把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评议作为监督工作的一种延伸,不断规范方法步骤,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和相关问题的解决。2024年计划对4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四是在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汇报后,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抄送州委、州人民政府、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等部门,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权威。

  5.加大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监督力度。一是组成调研组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议办理意见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二是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完善《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度国家安全责任制考评的任务实施方案》,把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观作为人大监督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化解涉众矛盾隐患等领域的监督,2023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2件,巡察结束后,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督问效力度,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四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长效机制。

  (二)关于巡察反馈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推进作风效能革命不够有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坚决扛牢扛实主体责任,修订完善《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二是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各专委、工委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及时按照任务分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开展机关廉洁教育,邀请州委党校老师作反腐倡廉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警钟为你而鸣》《问“剑”破局》;组织干部职工到蒙自市人民法院参加旁听有关职务犯罪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助推“清廉人大”机关建设走深走实。

  2.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革命建设。一是机关党组成员和22名处级干部严格按照主题教育要求,选择28项专题开展调研,完成29项为民办事清单。二是认真落实省委统筹调查研究5条措施,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积极主动对下问策,真正摸准情况、吃透问题。三是扎实推动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巡察结束后,完成提升改造代表之家13个、乡镇(街道)代表工作站138个、村委会和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259个。健全完善代表活动阵地“10+1”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明确基层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内容清单。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培训,强化财务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3.积极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专责作用。一是健全完善机关纪委工作制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把机关纪委的监督职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机关纪委委员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升机关纪委委员开展监督工作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三是下发《关于明确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由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工作。四是加强与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三重一大”等工作及时沟通联系,邀请到会督导,主动接受监督。

  (三)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及时修订完善《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并认真执行。二是针对存在问题,机关党组深刻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带头检讨自省,并对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长期坚持做到“五个必谈”,即新调入人员必谈、新提拔人员必谈、单位内部平级职务调整人员必谈、发现存在轻微违纪问题或出现违规违纪倾向的人员必谈、退休干部退休前必谈。

  2.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制定下发《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激励机关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二是进一步加大机关内部轮岗力度,让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三是高度重视和加强对现有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组织全州人大立法干部59人,到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开展立法工作培训。四是积极争取设立州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事业正科级),引进法学专业或有法治背景、法治实践经验的法律人才。

  3.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认识,熟悉评议规则和流程。二是从严从实抓好述职评议,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各党支部书记从抓宣传、抓组建、抓制度、抓载体、抓纪律等方面述职,同时会议对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三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文件规定,熟悉换届选举流程、程序和注意事项,严明组织纪律,确保选举合规合法。四是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对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关于巡察反馈对巡察等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二是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三是研究制定《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对标对表反馈意见,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2.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一是进一步严格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经费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购买服装等问题。二是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严格公务用车费用审核把关,杜绝廉洁风险问题的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正确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扛牢扛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抓好机关党的建设。

  (三)进一步深化巡察结果运用。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深入践行省委倡导的“十种鲜明导向”,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把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运用和巩固提升工作,确保主题教育持续向纵深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0872;地址:蒙自市天马路71号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A206;电子邮箱:rdb001@126.com。

 

  

  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4年4月12日

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06 16:03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3日至9月2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0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州委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发挥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巡察整改责任和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分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落实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党组班子成员担任工作组成员,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督办、牵头部门整改、责任部门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的整改责任体系,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推动责任部门落细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机关各工委(室)将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巡视整改“一盘棋”工作格局。

  (二)注重标本兼治,务求巡察整改实效。一是高标准提出整改要求。机关党组班子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明确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件件有分工、事事有人管。二是及时制定印发整改工作方案。经机关党组研究并报州委巡察组同意后,印发了《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州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28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节点,有条不紊推进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整改实效。一是报经州委巡察办、州委组织部和州纪委监委同意,2023年11月7日,召开九届州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机关党组成员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实际,深入查找机关党组和个人存在问题,并深刻剖析根源,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对巡察反馈问题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二是机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落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加强整改监督,切实履行好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推进分管领域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定期听取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掌握整改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整改疑难问题,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有差距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一是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机关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巡察结束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巡察结束后,组织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基层人大代表组成的50人培训班在延安开展培训;9月10日至16日,在青岛举办红河州人大立法干部培训班,通过拓展培训,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三是巡察结束后,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机关5个党支部共开展党员大会8次,支委会23次,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7人次,主题党日活动23次,参与党员380余人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实。四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举办两期读书班,28名处级干部参加为期7天的学习,机关实职处级领导干部确定28个调研选题,带头开展调研28人次,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人大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

  2.进一步加强对州委重大工作的监督。一是锚定州委“337”工作思路,持续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中期评估报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推动补短板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二是持续关注优化营商环境,对促进经营主体倍增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对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州投资促进局工作进行集中评议。三是聚焦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和产业链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助力红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积极主动谋划推进工作。一是积极协助常委会制定和完善州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二是按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将立法、监督、代表等服务保障工作列入机关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并督促相关工委(室)适时启动年度立法、监督、代表计划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三是通过综合协调,统一各专委、工委(室)思想,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最佳工作效能。四是积极沟通联系上级人大机关,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帮助;积极参与兄弟州市人大组织的重大活动,学习借鉴工作经验和亮点;认真指导县(市)、乡镇人大工作。

  4.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不仅在其征求意见建议、开展法制宣传和协助执法检查等方面给予指导,更加注重和鼓励其在立法调研、立法评估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修订完善专题询问有关办法,对专题询问的内容形式、程序规则、方式方法、组织实施等进行优化。2024年计划专题询问2次,质询1次。三是坚持把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评议作为监督工作的一种延伸,不断规范方法步骤,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和相关问题的解决。2024年计划对4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四是在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汇报后,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抄送州委、州人民政府、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等部门,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权威。

  5.加大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监督力度。一是组成调研组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审议办理意见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二是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完善《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度国家安全责任制考评的任务实施方案》,把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观作为人大监督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化解涉众矛盾隐患等领域的监督,2023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2件,巡察结束后,进一步加大跟踪监督问效力度,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办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四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长效机制。

  (二)关于巡察反馈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推进作风效能革命不够有力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坚决扛牢扛实主体责任,修订完善《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清单》,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二是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各专委、工委结合工作实际和职责,及时按照任务分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开展机关廉洁教育,邀请州委党校老师作反腐倡廉专题辅导,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警钟为你而鸣》《问“剑”破局》;组织干部职工到蒙自市人民法院参加旁听有关职务犯罪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助推“清廉人大”机关建设走深走实。

  2.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革命建设。一是机关党组成员和22名处级干部严格按照主题教育要求,选择28项专题开展调研,完成29项为民办事清单。二是认真落实省委统筹调查研究5条措施,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积极主动对下问策,真正摸准情况、吃透问题。三是扎实推动代表活动阵地提升改造,巡察结束后,完成提升改造代表之家13个、乡镇(街道)代表工作站138个、村委会和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259个。健全完善代表活动阵地“10+1”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明确基层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内容清单。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经纪律教育培训,强化财务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3.积极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专责作用。一是健全完善机关纪委工作制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把机关纪委的监督职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机关纪委委员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升机关纪委委员开展监督工作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三是下发《关于明确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由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工作。四是加强与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三重一大”等工作及时沟通联系,邀请到会督导,主动接受监督。

  (三)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一是及时修订完善《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议事规则》并认真执行。二是针对存在问题,机关党组深刻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带头检讨自省,并对有关科室和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长期坚持做到“五个必谈”,即新调入人员必谈、新提拔人员必谈、单位内部平级职务调整人员必谈、发现存在轻微违纪问题或出现违规违纪倾向的人员必谈、退休干部退休前必谈。

  2.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制定下发《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激励机关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二是进一步加大机关内部轮岗力度,让年轻干部多岗位锻炼。三是高度重视和加强对现有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组织全州人大立法干部59人,到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开展立法工作培训。四是积极争取设立州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事业正科级),引进法学专业或有法治背景、法治实践经验的法律人才。

  3.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认识,熟悉评议规则和流程。二是从严从实抓好述职评议,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各党支部书记从抓宣传、抓组建、抓制度、抓载体、抓纪律等方面述职,同时会议对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三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文件规定,熟悉换届选举流程、程序和注意事项,严明组织纪律,确保选举合规合法。四是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对机关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关于巡察反馈对巡察等各类监督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二是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三是研究制定《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对标对表反馈意见,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2.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一是进一步严格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经费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购买服装等问题。二是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严格公务用车费用审核把关,杜绝廉洁风险问题的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教育引导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保持政治定力、坚持正确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扛牢扛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抓好机关党的建设。

  (三)进一步深化巡察结果运用。以“四个机关”建设为抓手,深入践行省委倡导的“十种鲜明导向”,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把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运用和巩固提升工作,确保主题教育持续向纵深推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0872;地址:蒙自市天马路71号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A206;电子邮箱:rdb001@126.com。

 

  

  中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