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3日至9月1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0日,州委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从严从细推进抓整改。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列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以及整改完成时限,实行“挂号管理、销号落实”。

  (三)立足标本兼治抓整改。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制定相关制度,持续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整改成果融合转化,实现以巡促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全面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有差距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 针对学习不深不透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深刻反思检视;三是坚持学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 针对以学促干有差距问题。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州委工作要求;二是开展“四下基层”活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三是强化经济服务,开展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全省信访工作示范乡镇、“枫桥经验”本土化红河模式实践信访工作示范点等工作。

  3.针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不力问题。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督促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及时报送《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定期通报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贯彻《条例》工作情况。

  4. 针对跟踪督促不到位问题。一是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及时研究全州信访工作形势,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提高履职能力,党组成员切实履职尽责,抓好分管工作;三是细化工作方案,制定《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实施措施,抓好落实。

  5. 针对议事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建立完善机制和执行制度的主体责任,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党组成员组织分管科室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6. 针对与上级请示汇报沟通协调不够,与县市对接、指导、督促解决上轮机构改革遗留问题不到位问题。一是提前谋划布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二是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妥善解决上轮机构改革遗留问题;三是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7. 针对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分类反映诉求;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法按职责处理信访事项;三是探索在各县市、乡镇、村社区设立试点,借助网格化开展“枫桥经验”红河模式实践工作。

  8. 针对运用信访事项“三到位一处理”工作方法的本领不强问题。一是制定缠访闹访规模性集体访及涉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化解稳控工作措施;三是对各县市、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处置预案情况,进行指导,开展检查,跟踪问效。

  9. 针对执行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制度不严格,源头防范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定期不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防范和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强化责任绩效,督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认真完成信访工作考核指标;三是建立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坚持每月开展信访形势分析研判预警,强化源头防范。

  10. 针对督促落实属地管控责任不到位,劝返工作不够有力有效问题。一是加强对突出信访问题和重复信访积案的化解疏导与稳控工作,督促压实信访工作属地、属事责任;二是压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部门责任,督促指导各部门认真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三是建立约谈机制,下一步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市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1. 针对职能职责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职责,明确需充实调整的州委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定期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召集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研究突出信访问题。

  12. 针对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制定缠访闹访规模性集体访及涉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提前预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好应急处置和劝返稳控工作;三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13. 针对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问题。一是及时梳理、分析研判信访苗头性、倾向性、聚集性信息,加强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二是强化报告制度,向州委、州政府及时报告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访信息;三是建立约谈机制,下一步将对收到风险隐患提醒函未及时有效开展工作导致信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市和部门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4.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用力不够问题。一是严格履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信访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二是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对局内宣传平台管理;三是强化宣传,加强与媒体平台沟通协调,不断加大信访宣传工作力度。

  (二)关于巡察反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作风建设未实现常态化长效化问题整改情况

  15. 针对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坚决扛起党建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及时进行问题查摆,找不足、寻根源;三是制定排查计划,对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16. 针对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开展廉政家访,党组成员分组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廉政家访。

  17. 针对“清廉云南”红河实践“群众信访办理提速提效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对相关县市和州级部门开展“清廉云南”红河实践“群众信访办理提速提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二是压实县市和州属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不断提升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

  18. 针对弄虚作假发文搞形式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认真统筹发文工作,严格文件编号。二是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发生类似问题;三是每月开展1次文件编号情况自查“回头看”,按自查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19. 针对落实“一线工作法”差距大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研,解难题、抓落实、促发展。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方向,局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确定调研课题,到县市开展调研,确保调研质量和时间。

  20. 针对效率意识树得不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一是提高效率意识,及时执行并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督促指导乡镇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二是建立半年工作责任检查制,班子成员半年对分管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党组会报告;三是定期听取汇报,每季度党组会听取班子成员牵头抓落实的工作完成情况。

  21. 针对初信初访化解不力问题。一是压实县市和部门的责任,提高信访首办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二是建立约谈机制,下一步将对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不高的县市和部门,约谈相关责任人;三是建立直报员制度,加强对初信初访化解不力情况的报送。

  22. 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一是召集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规定,对固定资产入账再学习再认识,坚决压实财务工作责任;二是加强教育提醒,局党组书记对该问题的相关财务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明确要求局财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三是认真整改,将巡察反馈的65.27万元固定资产进行资产验收入库。

  23. 针对资金列支渠道不规范问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召集相关同志认真学习预算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严格按预算执行,杜绝资金列支渠道不规范问题;二是用好中期财政资金预算调整,2023年对个别必须开支但年初未预算的科目及时报州财政局调整;三是强化教育提醒,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财务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压实预算编制和规范列支资金工作责任。

  24. 针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压实财务管理责任,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1万元以上大额支出需经党组研究决定;二是局党组组织人员对无工程进度依据情况下支付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款10万元的问题进行复盘核查,相关涉及档案已经过验收合格归档;三是强化教育提醒,局党组书记对此问题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分管领导对财务单据严格审核把关、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工作程序,杜绝再发生此类情况。

  25. 针对财务报销监管环节层层失察,漏管失管问题。一是加强廉政思想教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报销;二是约谈批评,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和办公室相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完善制度机制,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经费支出报销流程;四是对往年报销的财务单据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财务报销监管环节层层失察,漏管失管的发生。

  (三)关于巡察反馈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26. 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印发执行;二是结合季度考核、年终考核、日常工作表现,对轮岗的干部进行工作实绩了解,轮岗干部均能胜任新岗位工作;三是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细致、不规范问题,局党组书记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7. 针对征求意见流于形式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党性教育,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按要求征求意见,杜绝征求意见走过场、“偷工减料”,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心,让征求意见成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照镜子”、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的有效途径。

  28. 针对落实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覆盖面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部门实践锻炼工作方案;二是加强与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等部门对接,建立健全县市、州级部门选派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州信访局实践锻炼制度。

  29. 针对对上级考核指出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压实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把基层党建列入党组重点工作,并抓好落实;二是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对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回头看”,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强化教育提醒,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敏锐性,压实责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0. 针对抓党建树品牌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压实抓党建的政治责任,发挥党支部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全局党员的积极性,推动党建工作发展;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利用“三会一课”定期对党员进行党课教育,提高党员整体素质;三是加强党建品牌创建,制定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

  31. 针对基层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分工承担分管责任;二是规范党务公开,严格按党的二十大内容,更换党支部活动室上墙的相关内容;三是充分发挥局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监督并做好相关工作。

  (四)关于巡察反馈巡察成果运用不明显,主动监督整改意识不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32. 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一是增强政治敏锐性,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责任人和工作时限,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3. 针对巡察整改问题边改边犯问题。一是党组作检讨,对上轮巡察反馈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查找不足和差距,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并抓好落实;二是扛起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将责任分解到每一位班子成员牵头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开展大起底大排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矛盾风险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夯实党支部建设组织基础、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机制,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长期坚持的巡察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导向,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形成崇尚实干、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履行部门职责彰显信访担当。扛牢信访部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职责,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寻找工作切入点,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政策改进建议,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0260;联系地址:蒙自市州行政中心州政府办公楼C106室;电子邮箱:hhzxfjbgs@126.com。

 

  

  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

  2024年4月18日

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06 16:09

  根据州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3日至9月1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0月10日,州委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从严从细推进抓整改。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列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以及整改完成时限,实行“挂号管理、销号落实”。

  (三)立足标本兼治抓整改。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动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制定相关制度,持续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整改成果融合转化,实现以巡促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全面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有差距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 针对学习不深不透问题。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深刻反思检视;三是坚持学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 针对以学促干有差距问题。一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州委工作要求;二是开展“四下基层”活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三是强化经济服务,开展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全省信访工作示范乡镇、“枫桥经验”本土化红河模式实践信访工作示范点等工作。

  3.针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不力问题。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督促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及时报送《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定期通报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贯彻《条例》工作情况。

  4. 针对跟踪督促不到位问题。一是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及时研究全州信访工作形势,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提高履职能力,党组成员切实履职尽责,抓好分管工作;三是细化工作方案,制定《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实施措施,抓好落实。

  5. 针对议事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严格履行建立完善机制和执行制度的主体责任,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党组成员组织分管科室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

  6. 针对与上级请示汇报沟通协调不够,与县市对接、指导、督促解决上轮机构改革遗留问题不到位问题。一是提前谋划布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二是加强请示汇报,争取妥善解决上轮机构改革遗留问题;三是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7. 针对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加强信访法治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分类反映诉求;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法按职责处理信访事项;三是探索在各县市、乡镇、村社区设立试点,借助网格化开展“枫桥经验”红河模式实践工作。

  8. 针对运用信访事项“三到位一处理”工作方法的本领不强问题。一是制定缠访闹访规模性集体访及涉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涉法涉诉信访人员化解稳控工作措施;三是对各县市、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处置预案情况,进行指导,开展检查,跟踪问效。

  9. 针对执行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制度不严格,源头防范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定期不定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防范和解决突出问题;二是强化责任绩效,督促指导各县市、各部门认真完成信访工作考核指标;三是建立分析研判预警机制,坚持每月开展信访形势分析研判预警,强化源头防范。

  10. 针对督促落实属地管控责任不到位,劝返工作不够有力有效问题。一是加强对突出信访问题和重复信访积案的化解疏导与稳控工作,督促压实信访工作属地、属事责任;二是压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部门责任,督促指导各部门认真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三是建立约谈机制,下一步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市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1. 针对职能职责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职责,明确需充实调整的州委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二是定期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召集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研究突出信访问题。

  12. 针对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制定缠访闹访规模性集体访及涉访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提前预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做好应急处置和劝返稳控工作;三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13. 针对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问题。一是及时梳理、分析研判信访苗头性、倾向性、聚集性信息,加强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二是强化报告制度,向州委、州政府及时报告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访信息;三是建立约谈机制,下一步将对收到风险隐患提醒函未及时有效开展工作导致信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市和部门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14. 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用力不够问题。一是严格履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信访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二是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对局内宣传平台管理;三是强化宣传,加强与媒体平台沟通协调,不断加大信访宣传工作力度。

  (二)关于巡察反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作风建设未实现常态化长效化问题整改情况

  15. 针对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严格问题。一是坚决扛起党建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举一反三,及时进行问题查摆,找不足、寻根源;三是制定排查计划,对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16. 针对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廉政谈话;二是开展廉政家访,党组成员分组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廉政家访。

  17. 针对“清廉云南”红河实践“群众信访办理提速提效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对相关县市和州级部门开展“清廉云南”红河实践“群众信访办理提速提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二是压实县市和州属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不断提升信访事项群众满意率。

  18. 针对弄虚作假发文搞形式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认真统筹发文工作,严格文件编号。二是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发生类似问题;三是每月开展1次文件编号情况自查“回头看”,按自查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19. 针对落实“一线工作法”差距大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研,解难题、抓落实、促发展。二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方向,局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确定调研课题,到县市开展调研,确保调研质量和时间。

  20. 针对效率意识树得不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问题。一是提高效率意识,及时执行并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督促指导乡镇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二是建立半年工作责任检查制,班子成员半年对分管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党组会报告;三是定期听取汇报,每季度党组会听取班子成员牵头抓落实的工作完成情况。

  21. 针对初信初访化解不力问题。一是压实县市和部门的责任,提高信访首办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二是建立约谈机制,下一步将对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不高的县市和部门,约谈相关责任人;三是建立直报员制度,加强对初信初访化解不力情况的报送。

  22. 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一是召集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规定,对固定资产入账再学习再认识,坚决压实财务工作责任;二是加强教育提醒,局党组书记对该问题的相关财务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明确要求局财务人员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三是认真整改,将巡察反馈的65.27万元固定资产进行资产验收入库。

  23. 针对资金列支渠道不规范问题。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召集相关同志认真学习预算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定,严格按预算执行,杜绝资金列支渠道不规范问题;二是用好中期财政资金预算调整,2023年对个别必须开支但年初未预算的科目及时报州财政局调整;三是强化教育提醒,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财务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压实预算编制和规范列支资金工作责任。

  24. 针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一是压实财务管理责任,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1万元以上大额支出需经党组研究决定;二是局党组组织人员对无工程进度依据情况下支付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款10万元的问题进行复盘核查,相关涉及档案已经过验收合格归档;三是强化教育提醒,局党组书记对此问题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分管领导对财务单据严格审核把关、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工作程序,杜绝再发生此类情况。

  25. 针对财务报销监管环节层层失察,漏管失管问题。一是加强廉政思想教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报销;二是约谈批评,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和办公室相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完善制度机制,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经费支出报销流程;四是对往年报销的财务单据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财务报销监管环节层层失察,漏管失管的发生。

  (三)关于巡察反馈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26. 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一是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印发执行;二是结合季度考核、年终考核、日常工作表现,对轮岗的干部进行工作实绩了解,轮岗干部均能胜任新岗位工作;三是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细致、不规范问题,局党组书记对相关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7. 针对征求意见流于形式问题。一是组织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党性教育,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按要求征求意见,杜绝征求意见走过场、“偷工减料”,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心,让征求意见成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照镜子”、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的有效途径。

  28. 针对落实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覆盖面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部门实践锻炼工作方案;二是加强与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等部门对接,建立健全县市、州级部门选派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州信访局实践锻炼制度。

  29. 针对对上级考核指出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压实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把基层党建列入党组重点工作,并抓好落实;二是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对2021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回头看”,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强化教育提醒,局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敏锐性,压实责任,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0. 针对抓党建树品牌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压实抓党建的政治责任,发挥党支部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全局党员的积极性,推动党建工作发展;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利用“三会一课”定期对党员进行党课教育,提高党员整体素质;三是加强党建品牌创建,制定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

  31. 针对基层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按分工承担分管责任;二是规范党务公开,严格按党的二十大内容,更换党支部活动室上墙的相关内容;三是充分发挥局党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监督并做好相关工作。

  (四)关于巡察反馈巡察成果运用不明显,主动监督整改意识不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32. 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一是增强政治敏锐性,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责任人和工作时限,确保工作稳步推进;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3. 针对巡察整改问题边改边犯问题。一是党组作检讨,对上轮巡察反馈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查找不足和差距,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并抓好落实;二是扛起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将责任分解到每一位班子成员牵头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开展大起底大排查,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把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矛盾风险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夯实党支部建设组织基础、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机制,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长期坚持的巡察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导向,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形成崇尚实干、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履行部门职责彰显信访担当。扛牢信访部门“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职责,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寻找工作切入点,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政策改进建议,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全州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0260;联系地址:蒙自市州行政中心州政府办公楼C106室;电子邮箱:hhzxfjbgs@126.com。

 

  

  中共红河州信访局党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