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红河州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近日,九届红河州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州委7个巡察组分别向13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会上,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党规党纪有关规定要求,传达了州委书记赵瑞君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严肃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结合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要求有落差。有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有的防范化解风险有不足,一些领域风险隐患突出。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短板。有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不高。有的“一把手”带头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职尽责还有差距。
反馈要求,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部门职能职责结合起来,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抓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行动,坚决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涵养新风正气。要开展“地毯式”整改,逐一对账落实,不搞运动式整改、不走过场。要认真研究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责任到人、逐个销号,对难点问题、突出问题,有重点地深入改,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整改,在强化巡察整改上见真章、求实效。
反馈强调,要准确把握关于抓好整改的政治要求、重点任务、责任体系和方法路径,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认真分析研判巡察反馈问题,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要自觉对标对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深化系统治理,促进标本兼治,将整改成果切实转化为强化政治担当、做实工作举措、完善制度机制等环节的有力抓手,鼓足干事创业精气神,全力以赴抓改革、谋发展。
据了解,州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