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4月15日,州委巡察组对州住建局党组进行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6月3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意见后,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落实,及时召开党组会议,深入传达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责任清单,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完善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整改落实,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既聚焦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以重点突破带动各类问题整改;又强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开展重点领域风险事项全面排查与规范治理,推动完善制度机制。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有差距,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政治统领,铸牢政治忠诚。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健全完善《中共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选题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范畴,坚持定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各类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条例学习。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一是通过第三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把李强总理和省、州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工作理念,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服务举措,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落实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真正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落实《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年)任务分工方案》,提出应入库纳统企业建议名单,指导和帮助县市对接企业申报入库。三是印发了《红河州绿色新型建材施工、验收技术导则》,为红河州推动落实产业发展推广工作提供了指导保障。四是编制《红河州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按照规范性文件报批要求和程序提交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未有效发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坚持以责促行,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印发了《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通知》,为统筹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召开了“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培训会议及协调会议,对赋权事项进行专业培训。三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查成果的运用。四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印发《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活动实施方案》。五是边督边改,利用“住建大讲堂”,邀请州税务局专家给企业和干部职工进行授课,帮助企业解决在经营过程中的困惑和堵点。六是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七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具体问题表现,立足工作实际,深入查摆检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八是创新实施“助企纾困政企面对面”活动。在全州房地产、建筑业领域,以一定规模、特点及代表性为依据,选择21家重点包联企业。通过实地调研,找准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解决一批急难问题,办成一批惠企实事。
2.开展业务学习,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一是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赋权事项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事项的办理效率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印发了《关于规范房屋建筑通信设施工程建设的通知》《红河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暨“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红河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用网报装流程、事项,强化关键环节改革,推动了“一件事一次办”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工作。四是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审批时限。做到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审批时限优化为3个工作日。五是制定《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情况统计表》,持续跟踪调度,目前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参评率为100%。
3.补齐“两污”治理短板 ,提高城乡“颜值”。一是印发了《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排水管网普查、错漏接点改造及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作督导的通知》,采取现场督办和书面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对错漏接点改造进度慢的县市和污水处理厂改扩建进度慢的县市进行督办,目前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二是指导4个县市完成污水收集率提升方案编制工作,并编制了雨污分流改造系统化实施方案。三是已完成第二批超长期国债项目申报工作,全州15个项目获得支持,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10.01亿元,其中涉排水管网建设项目9个,获得资金支持6.1亿元。
4.坚持防化并举,强化房地产预售监管。一是制定《红河州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方案》,加强对在建已售房地产项目交房风险等级研判,对存在交房风险项目要求制定“一楼一策”,压实交房主体责任;二是完善措施办法,严格执行《红河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加大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宣传力度,规范预售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可控,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督促指导各县市制定印发了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并搭建预售资金监管信息化平台。
5.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印发了《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红河州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二是颁布施行《红河州物业管理规定》,为努力提升物业管理法治环境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强化物业企业诚信服务监管。印发了《关于督促全州物业服务企业进入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平台的通知》,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监管,组织开展了专项培训,切实从上往下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监管责任。目前,红河州进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物业企业182家,同比增长59.6%。四是持续抓好规范物业服务公示制度,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和强化企业诚信建设。五是印发了《红河州住建领域助企纾困政企面对面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遍访企业助企纾困工作。在全州房地产、建筑业领域,州住建局挂钩领导通过实地调研指导、政策宣讲、座谈会等方式走访企业24家,听取企业诉求。六是指导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需求问题。目前,红河州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累计推送白名单项目11个,合计审批金额5.23亿元,已实现放款4.11亿元。七是制定《红河州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红河州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强对房地产项目交房风险研判,将在建已售项目纳入保交房攻坚战重点对象,针对在建在售项目制定“一项目一方案”,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八是制定政策工具箱《红河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十三县市完成房地产调控措施,利于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和转型升级发展;九是负责组织召开州长、州政协主席与房地产企业面对面座谈,梳理企业反映诉求并进行交办。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推进有差距”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严紧压实责任,强化内部管理。一是开展全覆盖的廉政谈话,下发《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廉政谈话、廉政风险排查和廉政档案填报工作的通知》,做到党组书记、局长与党组成员谈,分管领导与协助工作的非实职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与本科室干部职工谈。二是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邀请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作专题辅导,让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2.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工作实效。一是强化风险防控,稳妥有序推进。向有关县市下发《关于做好保交楼有关工作的提醒函》,就持续开展保交楼回头看工作、动态完善保交楼交付凭证、加快推进未交付项目建设交付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强化督办,确保整改成效。联合有关部门对保交楼存在工程推进缓慢、整改工作迟缓问题的县市组织开展了工作提醒谈话、约谈,切实协调解决县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督促指导绿春县修订完善了《绿春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措施,组建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整治措施、时限。通过多措并举,有效完成了公租房的清理整治工作。
(四)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深入,工作督促指导成效不够明显”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深化效能革命,做好指导服务。一是开展了专项业务培训。通过“手把手”方式,逐项开展政策解读、审批服务要求和业务办理流程培训,确保事项赋权后相关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二是对委托赋权的各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指导监管协助工作。
2.强化源头监管,堵塞风险漏洞。一是为确保招标人制定的招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建设项目特点和规模,到县市进行实地调研和业务指导,听取各县市对变相排斥新成立企业、资质设置过高等隐形壁垒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共同分析研判问题产生的原因,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症结,指导各县市完成问题整改。二是通过“住建大讲堂”工程技术暨招投标法律法规培训、对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评标专家、有关单位等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备案水平。三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规定,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登记制度,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清除招标文件中隐性壁垒。
3.强化实效导向,提升工作效率。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汲取教训、严谨办文办事、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问题。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持续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走深走实,对相关工作做好落实跟踪督促。
(五)关于“问题整改督促跟进不力,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深挖问题根源,巩固整改成效。一是督促指导有关县市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管理,严格抓好日常监管,对有关县市责任单位进行了约谈,并对垃圾填埋场管理情况进行现场督导。二是已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进行覆膜处理,整治排水沟导排雨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专项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建章立制工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使制约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更有效地解决,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常态。
(三)充分运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专项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认真履行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和工作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专项巡察整改的新成效助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0779;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电子邮箱:hhzfgk@126.com。
中共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