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4月16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4年6月3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以下简称“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提高站位,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步骤,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整改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和各办科室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亲自督促抓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全委上下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委党组书记带头认领问题、主动抓整改,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诚恳全盘认领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将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7月3日召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对标对表深入查摆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主观原因,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狠抓督促落实,提升整改成效。按照委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逐条落实、整改专班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对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委党组书记始终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先后召开党组会3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4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检查核实,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兑现。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不深入,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学用结合,深化推进国家、省、州优化营商环境安排举措落实落地。一是委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6月17日召开2024年第18次委党组会议,专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学习,并结合实际,同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7月2日举行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活动,全部委党组成员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委机关党委下属4个党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充分发挥党员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以学促干,在全委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三是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红河州开放发展专题培训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州委主要领导关于营商环境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通过学习,全委上下进一步提升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除统筹好全州营商环境工作外,立足部门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10月开展第一期“局长坐诊接诉”活动,丰富企业诉求沟通渠道,积极解决企业关心的融资、要素保障等堵点;印发《2024年红河州10件惠企实事》,并按月调度进展情况,高效办成“标准地”出让、“一证即办”政务服务、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等工作顺利推进;梳理国家、省、州惠企政策,形成《红河州惠企政策清单》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供广大企业查询。

  2.充分发挥委党组统揽作用。一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委党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将学习国家、省、州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文件精神与单位主抓的国民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充分结合,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安排落实。二是委党组2024年第22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情况报告,就经营主体满意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举措。委党组2024年第23次会议听取服务企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招标投标相关工作的报告,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业务工作充分结合,一体化推进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实效。

  (二)关于巡察反馈“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持续强化推进全州绿色产业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园区及项目建设。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场平工程基本完成,道路、供水、供气、供电等工程建设正在全力推进收尾工作,园区基础设施已具备项目运行承载能力。二是指导和服务泸西绿色低碳园区积极招引上下游相关企业入驻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三是组织魏桥、安泰科、县市四方联动赴广东省佛山市开展联合招商活动,进一步扩大合作圈。参加在昆明举办的2024年中国国际铝业周活动,进一步深入了解前沿技术和市场动态。组织12户企业20名企业代表到泸西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实地考察,进一步发挥企业优势,为绿色产业发展贡献力量。鉴于相关工作主管权限在省级部门,州发展改革委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省级部门支持。2024年8月3日,省级有关部门召开魏桥集团红河州项目推进会议,听取研究魏桥集团红河州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问题,要求省级各部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2024年9月25日,州政府召开贯彻落实省级魏桥集团红河州项目推进会议精神专题会议,听取了泸西、弥勒和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县市、部门关于省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并研究布置了下一步工作。2024年1月—9月,绿色铝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116.52亿元。

  2.深化推进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认真学习贯彻2024年7月24日全州经营主体培育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调度会会议精神,于2024年8月2日组织召开了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联席会议,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7月24日全州经营主体培育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调度会议精神,对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邀请有关县市及培育责任部门进行交流发言,共同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适时开展工作提醒和调度。同时,根据年度和月度企业升规纳规工作,安排好纳规升规计划。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州县同向发力,各县市对照纳规潜力企业名单,认真组织做好纳规升规申报工作,州级20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提醒各县市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县市做好升规纳规的工作。

  3.优化细化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一是安排专人每天对数据归集情况进行监控,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立即通知相应部门处理。7月25日召开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通报2024年1—5月全州双公示数据归集情况及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情况,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原因,对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二是精准分析定位问题原因,责任到人,8月23日,到数据归集情况较差的蒙自市进行现场督导,指出问题存在原因,要求蒙自市发展改革局加强对部门的监督指导,针对产生错误较多的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林草局工作人员进行单独培训。三是建立季度评估制度,完成上半年数据归集评估。自2023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估。四是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有关部门重视录入工作,提高数据归集质量指标在综合考评中的得分占比,2024年度对县市、州级有关部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中,数据归集情况占比提高至50%。五是根据最新信用修复流程重新制作了《信用修复指南》发送至各县市各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一并将修复指南送达企业,6月26日在信用红河网站发布了第一批满足信用修复条件企业名单供企业查询,按月更新。

  4.加强工作统筹力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在6月17日召开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会议,州委主要领导对下步工作作出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对省、州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重点任务提出分工方案,报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实施。制定《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考评指标2023年度考评发现问题和2024年中期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对2023年度考评存在问题和2024年中期评估发现问题提出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自9月起每月进行一次调度,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调度,督促整改进展缓慢的县市和州级部门抓紧整改,力争将自身短板弱项问题解决在州、县层面,我州2024年考评迈入全省一流水平。二是于7月14日,制定2024年培训计划,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成效连续欠佳的相关县市,组织州中级人民法院、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红河供电局等部门专家实地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对县市提出考评工作疑惑进行深度解析,促进县市进一步熟悉考评规则并熟练掌握考评填报业务技能。

  5.不断优化完善考评机制,主动发挥指导培训作用。7月,结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省对州考评方案指标体系,制定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培训计划,分别于7月30日、8月22日、9月10日、10月15日组织对县市和州级部门培训。9月,制定印发《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考评指标2023年度考评发现问题和2024年中期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对2023年度考评存在问题和2024年中期评估发现问题提出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按月调度。通过多次培训及对整改方案进行调度,强化提升县市、州级部门2023年成绩下滑3项指标和2024年各考评指标填报和提数水平,以最佳状态迎接省级考评。

  (三)关于巡察反馈“对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护航营商环境认识不全面,服务推动发展存在落差”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提高服务意识,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印发《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对照《红河州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修改完善责任部门,同步对《红河州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增加与巡察反馈意见缺漏单位不一致的部门,确保与措施清单保持一致。二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要求,加强向州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红政办发〔2024〕11号),强化跟踪督导,细化任务分工,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坚持开展月监测、季报告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督导,每季度按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督导落实情况报告(2024年报送3次),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推进完成情况良好,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持续用力,红河州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态势。今年6月以来,持续开展好“进企业、送政策”行动,把利好政策落实到产业上、落实到企业中,为企业在红河投资兴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已梳理汇总减税降费等10个方面相关政策194条,形成《红河州惠企政策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印发县市、州级相关部门扩大向企业宣传面,组织开展边民互市、惠企税收政策、通关政策等线下宣讲活动2期、5场次,参与人员超150名,目前正在准备第3期宣讲活动。

  2.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办理回应企业诉求。一是于3月29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营商办投诉举报电话及来信来访地址,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1—10月,共收到线下投诉举报件13件,其中来访3件、来电4个、来信3件、省级转办件1件、走访收集1件、清欠办转办1件,均按程序处理。二是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印发《红河州1—7月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转发《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办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历史积压投诉举报件的通知》,就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线上投诉件和线下投诉件情况进行通报。10月8日,从州政务服务局接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工作,经梳理,截至2024年10月16日,仍遗留62件诉求未办结销号件,10月17日报请州政府印发交办函至相关县市督办,计划以半月一次频率调度销号工作。

  3.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指导做好项目谋划包装。一是通过分析研究河口沿边产业园区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同时结合实际需求,指导河口县谋划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国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河口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河口县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2024年7月积极争取并获得了50万元省预算内前期费支持河口县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下一步将加强督促指导河口县做好项目前期手续推进工作,并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部门的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二是按照《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沿边产业园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的函》和《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河口沿边产业园区重大项目清单年中动态调整工作的函》要求,于6月15日对河口沿边产业园区重大项目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目前在库项目共计228个,总投资2392.39亿元,共储备社会民生类项目7个,匡算总投资11.94亿元。三是河口沿边产业园区3个片区核心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过程稿)》已编制完成,下一步按程序上报审批。三是指导蒙自经开区综合保税区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纳入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名单,申报金额1.8亿元,现已通过国家两部委审核。截至目前,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总计15栋,主体完成13栋,剩余2栋主体完成约95%,主体整体进度完成约98%,设备采购完成,设备进场约85%,安装完成约45%。

  4.严格项目审批管理。一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2024年以来,全州规范审批、核准项目696个(审批650个、核准46个),备案2246个项目。三是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抓项目促投资工作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通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强化一线督促指导。2024年以来,联合驻委纪检组、州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实地调研18次、现场检查指导项目124个。五是认真推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问题整改。红河州21个问题项目、42个事项,目前已完成整改项目14个、事项31个,剩余7个项目、9个行政审批事项力争年底前完成整改。六是扎实推进泸西县挖田造湖问题整改。针对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办公室会、省纪委办公厅通报的“红河州泸西县盲目举债挖田造湖建设湿地公园”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州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印发,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七是扎实开展“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及“新形象工程”排查,暂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5.着力推动落实“一次”办理。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设立专线电话,专用邮箱用于业务咨询。6月7日,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参加省级统一召开的信用修复“一件事”业务培训,8月2日在泸西县针对全县重点部门进行培训,8月22日通过视频会议对全州重点部门进行了培训。二是按季度定期发布材料审核中常见问题,配合州政务服务局,将信用修复相关流程、咨询电话、材料模板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发布,便于企业查询。在州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信用修复“一件事”办理窗口,统筹办理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的修复。

  (四)关于巡察反馈“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杜绝“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现象。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州发展改革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主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梳理工作,于2024年8月完成对红河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梳理,根据最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结合红河州实际,对失信行为、惩戒措施、惩戒部门、法律依据等详细梳理,共梳理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情形41种,需实施联合惩戒失信行为12类,联合惩戒措施24条,每种行为和惩戒措施均明确法律依据和实施部门。二是组织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8月28日,印发《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改革部门、失信行为认定部门、惩戒措施实施部门的职责分工,规范失信联合惩戒的流程及工作要求,并完成了第一批州内失信企业的信用惩戒工作。三是及时制定出台各类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印发《红河州1—7月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转发《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办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历史积压投诉举报件的通知》,就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线上投诉件和线下投诉件情况进行通报。10月17日,针对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遗留未办理销号问题,报请州政府印发交办函至相关县市人民政府督办,计划以半月一次频率调度销号工作。

  2.深入查找整改问题,严格开展督查检查。委党组成员对时任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谨对待每一件工作。针对我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2024年积极对县市、州级部门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对县市实地督导6次,对州级部门开展调度9次,对督导、调度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印发并督促县市、各部门认真整改。

  3.坚持结果导向,深化推进培训工作开展。一是提高考评重视程度。2024年度围绕世界银行和省营商环境考评方案,通过多次培训及对整改方案进行调度,强化提升县市、州级部门2023年成绩下滑3项指标和2024年各考评指标填报和提数水平,以最佳状态迎接省级考评。二是确保培训质量。通过制定2024年培训计划,分别于7月30日—8月2日,8月22日,9月10日,10月15日以多种形式对县市、部门开展培训指导,10月28日召开县市营商环境推进工作会议,对县市提出考评工作疑惑再次进行深度解析,促进县市和部门进一步熟悉考评规则并熟练掌握考评填报业务技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从严治党,坚守责任担当。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继续深入反思总结,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让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

  (二)抓好整改落实,注重成果转化。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严防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强大动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促进常态长效。以本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汲取教训,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好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坚持挺纪在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牢制度的笼子,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全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发展改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10148;联系地址:州政府大楼A526室;电子邮箱:hhzysb@126.com。

 

                                                                                                         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2月26日

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2-26 15:34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4月16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4年6月3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以下简称“委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提高站位,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步骤,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整改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和各办科室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亲自督促抓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全委上下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委党组书记带头认领问题、主动抓整改,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从讲政治、负责任的高度,诚恳全盘认领问题,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将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7月3日召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对标对表深入查摆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剖析主观原因,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三)狠抓督促落实,提升整改成效。按照委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逐条落实、整改专班统筹推进的工作格局,对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委党组书记始终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意识,先后召开党组会3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4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检查核实,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兑现。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不深入,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学用结合,深化推进国家、省、州优化营商环境安排举措落实落地。一是委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6月17日召开2024年第18次委党组会议,专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学习,并结合实际,同步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7月2日举行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活动,全部委党组成员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二是委机关党委下属4个党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充分发挥党员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以学促干,在全委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三是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红河州开放发展专题培训会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州委主要领导关于营商环境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通过学习,全委上下进一步提升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除统筹好全州营商环境工作外,立足部门职能,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10月开展第一期“局长坐诊接诉”活动,丰富企业诉求沟通渠道,积极解决企业关心的融资、要素保障等堵点;印发《2024年红河州10件惠企实事》,并按月调度进展情况,高效办成“标准地”出让、“一证即办”政务服务、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培育等工作顺利推进;梳理国家、省、州惠企政策,形成《红河州惠企政策清单》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供广大企业查询。

  2.充分发挥委党组统揽作用。一是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委党组先后6次召开会议,将学习国家、省、州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文件精神与单位主抓的国民经济运行、固定资产投资、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充分结合,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安排落实。二是委党组2024年第22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情况报告,就经营主体满意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举措。委党组2024年第23次会议听取服务企业经营主体培育情况、招标投标相关工作的报告,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业务工作充分结合,一体化推进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实效。

  (二)关于巡察反馈“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持续强化推进全州绿色产业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园区及项目建设。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场平工程基本完成,道路、供水、供气、供电等工程建设正在全力推进收尾工作,园区基础设施已具备项目运行承载能力。二是指导和服务泸西绿色低碳园区积极招引上下游相关企业入驻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三是组织魏桥、安泰科、县市四方联动赴广东省佛山市开展联合招商活动,进一步扩大合作圈。参加在昆明举办的2024年中国国际铝业周活动,进一步深入了解前沿技术和市场动态。组织12户企业20名企业代表到泸西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实地考察,进一步发挥企业优势,为绿色产业发展贡献力量。鉴于相关工作主管权限在省级部门,州发展改革委积极向上汇报,争取省级部门支持。2024年8月3日,省级有关部门召开魏桥集团红河州项目推进会议,听取研究魏桥集团红河州项目推进存在的困难问题,要求省级各部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2024年9月25日,州政府召开贯彻落实省级魏桥集团红河州项目推进会议精神专题会议,听取了泸西、弥勒和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县市、部门关于省级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并研究布置了下一步工作。2024年1月—9月,绿色铝产业链主营业务收入116.52亿元。

  2.深化推进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认真学习贯彻2024年7月24日全州经营主体培育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调度会会议精神,于2024年8月2日组织召开了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联席会议,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7月24日全州经营主体培育考评指标完成情况调度会议精神,对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邀请有关县市及培育责任部门进行交流发言,共同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适时开展工作提醒和调度。同时,根据年度和月度企业升规纳规工作,安排好纳规升规计划。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州县同向发力,各县市对照纳规潜力企业名单,认真组织做好纳规升规申报工作,州级20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提醒各县市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各县市做好升规纳规的工作。

  3.优化细化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一是安排专人每天对数据归集情况进行监控,发现信息填报错误立即通知相应部门处理。7月25日召开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通报2024年1—5月全州双公示数据归集情况及城市信用监测排名情况,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原因,对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二是精准分析定位问题原因,责任到人,8月23日,到数据归集情况较差的蒙自市进行现场督导,指出问题存在原因,要求蒙自市发展改革局加强对部门的监督指导,针对产生错误较多的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林草局工作人员进行单独培训。三是建立季度评估制度,完成上半年数据归集评估。自2023年第三季度起,每季度开展一次评估。四是进一步压实责任,督促有关部门重视录入工作,提高数据归集质量指标在综合考评中的得分占比,2024年度对县市、州级有关部门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指标中,数据归集情况占比提高至50%。五是根据最新信用修复流程重新制作了《信用修复指南》发送至各县市各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的同时一并将修复指南送达企业,6月26日在信用红河网站发布了第一批满足信用修复条件企业名单供企业查询,按月更新。

  4.加强工作统筹力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在6月17日召开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会议,州委主要领导对下步工作作出要求。州发展改革委对省、州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重点任务提出分工方案,报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实施。制定《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考评指标2023年度考评发现问题和2024年中期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对2023年度考评存在问题和2024年中期评估发现问题提出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自9月起每月进行一次调度,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调度,督促整改进展缓慢的县市和州级部门抓紧整改,力争将自身短板弱项问题解决在州、县层面,我州2024年考评迈入全省一流水平。二是于7月14日,制定2024年培训计划,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成效连续欠佳的相关县市,组织州中级人民法院、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红河供电局等部门专家实地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对县市提出考评工作疑惑进行深度解析,促进县市进一步熟悉考评规则并熟练掌握考评填报业务技能。

  5.不断优化完善考评机制,主动发挥指导培训作用。7月,结合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省对州考评方案指标体系,制定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培训计划,分别于7月30日、8月22日、9月10日、10月15日组织对县市和州级部门培训。9月,制定印发《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考评指标2023年度考评发现问题和2024年中期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对2023年度考评存在问题和2024年中期评估发现问题提出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按月调度。通过多次培训及对整改方案进行调度,强化提升县市、州级部门2023年成绩下滑3项指标和2024年各考评指标填报和提数水平,以最佳状态迎接省级考评。

  (三)关于巡察反馈“对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护航营商环境认识不全面,服务推动发展存在落差”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提高服务意识,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印发《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对照《红河州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修改完善责任部门,同步对《红河州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增加与巡察反馈意见缺漏单位不一致的部门,确保与措施清单保持一致。二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要求,加强向州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任务分工方案》(红政办发〔2024〕11号),强化跟踪督导,细化任务分工,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推动经济发展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坚持开展月监测、季报告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督导,每季度按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提交督导落实情况报告(2024年报送3次),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推进完成情况良好,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持续用力,红河州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态势。今年6月以来,持续开展好“进企业、送政策”行动,把利好政策落实到产业上、落实到企业中,为企业在红河投资兴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截至目前,已梳理汇总减税降费等10个方面相关政策194条,形成《红河州惠企政策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印发县市、州级相关部门扩大向企业宣传面,组织开展边民互市、惠企税收政策、通关政策等线下宣讲活动2期、5场次,参与人员超150名,目前正在准备第3期宣讲活动。

  2.畅通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办理回应企业诉求。一是于3月29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营商办投诉举报电话及来信来访地址,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1—10月,共收到线下投诉举报件13件,其中来访3件、来电4个、来信3件、省级转办件1件、走访收集1件、清欠办转办1件,均按程序处理。二是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印发《红河州1—7月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转发《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办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历史积压投诉举报件的通知》,就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线上投诉件和线下投诉件情况进行通报。10月8日,从州政务服务局接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工作,经梳理,截至2024年10月16日,仍遗留62件诉求未办结销号件,10月17日报请州政府印发交办函至相关县市督办,计划以半月一次频率调度销号工作。

  3.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指导做好项目谋划包装。一是通过分析研究河口沿边产业园区教育、医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同时结合实际需求,指导河口县谋划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国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河口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河口县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2024年7月积极争取并获得了50万元省预算内前期费支持河口县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下一步将加强督促指导河口县做好项目前期手续推进工作,并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级部门的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二是按照《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沿边产业园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的函》和《河口沿边产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河口沿边产业园区重大项目清单年中动态调整工作的函》要求,于6月15日对河口沿边产业园区重大项目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目前在库项目共计228个,总投资2392.39亿元,共储备社会民生类项目7个,匡算总投资11.94亿元。三是河口沿边产业园区3个片区核心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过程稿)》已编制完成,下一步按程序上报审批。三是指导蒙自经开区综合保税区将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纳入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名单,申报金额1.8亿元,现已通过国家两部委审核。截至目前,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总计15栋,主体完成13栋,剩余2栋主体完成约95%,主体整体进度完成约98%,设备采购完成,设备进场约85%,安装完成约45%。

  4.严格项目审批管理。一是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2024年以来,全州规范审批、核准项目696个(审批650个、核准46个),备案2246个项目。三是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印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抓项目促投资工作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通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强化一线督促指导。2024年以来,联合驻委纪检组、州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实地调研18次、现场检查指导项目124个。五是认真推动“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问题整改。红河州21个问题项目、42个事项,目前已完成整改项目14个、事项31个,剩余7个项目、9个行政审批事项力争年底前完成整改。六是扎实推进泸西县挖田造湖问题整改。针对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机制办公室会、省纪委办公厅通报的“红河州泸西县盲目举债挖田造湖建设湿地公园”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州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印发,目前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七是扎实开展“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及“新形象工程”排查,暂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5.着力推动落实“一次”办理。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设立专线电话,专用邮箱用于业务咨询。6月7日,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参加省级统一召开的信用修复“一件事”业务培训,8月2日在泸西县针对全县重点部门进行培训,8月22日通过视频会议对全州重点部门进行了培训。二是按季度定期发布材料审核中常见问题,配合州政务服务局,将信用修复相关流程、咨询电话、材料模板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栏发布,便于企业查询。在州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信用修复“一件事”办理窗口,统筹办理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的修复。

  (四)关于巡察反馈“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方面整改进展情况

  1.强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杜绝“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现象。一是转变工作作风,州发展改革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主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梳理工作,于2024年8月完成对红河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梳理,根据最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结合红河州实际,对失信行为、惩戒措施、惩戒部门、法律依据等详细梳理,共梳理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情形41种,需实施联合惩戒失信行为12类,联合惩戒措施24条,每种行为和惩戒措施均明确法律依据和实施部门。二是组织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8月28日,印发《红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失信联合惩戒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发展改革部门、失信行为认定部门、惩戒措施实施部门的职责分工,规范失信联合惩戒的流程及工作要求,并完成了第一批州内失信企业的信用惩戒工作。三是及时制定出台各类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机制,印发《红河州1—7月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转发《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办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历史积压投诉举报件的通知》,就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线上投诉件和线下投诉件情况进行通报。10月17日,针对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遗留未办理销号问题,报请州政府印发交办函至相关县市人民政府督办,计划以半月一次频率调度销号工作。

  2.深入查找整改问题,严格开展督查检查。委党组成员对时任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谨对待每一件工作。针对我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2024年积极对县市、州级部门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对县市实地督导6次,对州级部门开展调度9次,对督导、调度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印发并督促县市、各部门认真整改。

  3.坚持结果导向,深化推进培训工作开展。一是提高考评重视程度。2024年度围绕世界银行和省营商环境考评方案,通过多次培训及对整改方案进行调度,强化提升县市、州级部门2023年成绩下滑3项指标和2024年各考评指标填报和提数水平,以最佳状态迎接省级考评。二是确保培训质量。通过制定2024年培训计划,分别于7月30日—8月2日,8月22日,9月10日,10月15日以多种形式对县市、部门开展培训指导,10月28日召开县市营商环境推进工作会议,对县市提出考评工作疑惑再次进行深度解析,促进县市和部门进一步熟悉考评规则并熟练掌握考评填报业务技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从严治党,坚守责任担当。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继续深入反思总结,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让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

  (二)抓好整改落实,注重成果转化。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严防问题反弹;对需要持续关注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强大动力。

  (三)坚持标本兼治,促进常态长效。以本次巡察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汲取教训,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抓好常态化长效化教育。坚持挺纪在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牢制度的笼子,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促进全州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发展改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10148;联系地址:州政府大楼A526室;电子邮箱:hhzysb@126.com。

 

                                                                                                         中共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