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8月12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27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委编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州委编办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总召集人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做好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总召集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对问题逐条进行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注重有力有效,分解整改任务。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个分析,召开室务会研究制定《关于州委第七巡察组对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明确每一个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科(中心)、责任科(中心)、整改时限。

  (三)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整改。对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落实,不搞选择性整改。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亲自督查督办、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对各牵头科(中心)、责任科(中心)整改成效进行分析评估、查缺补漏,督促指导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保证不落一件、不虚一事,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推进、落实到位。

  (四)突出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聚焦“长久立”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挖掘问题根源,将阶段性和长效性相结合,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认真分析研判巡察反馈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坚持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的成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加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制定《州委编办落实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实地督导整改方案》,深入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实地调研和检查指导,指导开展巡视巡察涉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制定《州委编办谈心谈话制度》,分层分类开展谈心谈话29人次,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状况、家庭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干部职工接受谈话时认真作出表态。

  3.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指导县级抓好《关于地方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实施意见》学习贯彻,优化编制资源布局结构,科学、精准、高效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升使用效益。强化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作联动,坚持向基层倾斜,做好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用编审核工作。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

  1.制定修订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州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学习管理等方面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修订《州委编办机关学习制度》,从主要内容、参加学习人员、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方面规范机关理论学习。

  2.提高理论学习质量和针对性。通过室务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2024年第10次室务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八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好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会议时间,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只安排1个学习主题,集中学习前严格审核重点发言人发言材料,坚决杜绝混学混开、发言材料雷同、质量不高等问题。

  3.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办理申请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相关事宜,从源头上坚决杜绝违规超编制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对因机构改革等出现“政策性超编”的州级部门开展调研分析,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协商对接,按有关政策积极稳妥消化超编人员。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压实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稳妥有序规范编外用人管理。

  (三)关于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和助力州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

  1.加强园区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共同研究,认真落实规范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的有关政策。深入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云南泸西产业园区等园区调研,结合管委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和运行情况,合理分析开发区编制使用效能,加大开发区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力度。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公务员遴选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工作。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州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划转局机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承担;将州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承担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职能职责划入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不再保留的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职责已全部回归机关。加强与组织部门协调联动,对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执法机构申报的用编计划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科学合理审核招录用编数量,助力执法力量科学配置。

  3.加大机构编制统筹力度。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促进编制资源合理调整、有序流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教师编制使用效益,促进全州中小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关于防范化解机构编制领域风险意识方面

  1.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持续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按照《云南省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工作办法(试行)》办理各项机构编制事项,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估,按照《云南省各级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领导职数管理。

  2.严格落实机关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保密工作机制,签订保密承诺书。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分析单位保密工作形势、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信息报送、发布的保密审查,“三审三校”中严格履行审核签发手续。

  (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扛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4年第10次室务会深入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听取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安排落实情况汇报。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召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科学研判,督促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科(中心)负责人认真落实好廉政谈话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2次集体廉政谈话。

  2.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通过召开室务会、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清廉云南建设、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主动对标找差距。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2024年第10次室务会、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落实《红河州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3.常态化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承担的权责清单管理职责划由州委编办承担,牵头组织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到13县(市)52个乡镇(街道)调研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对乡镇(街道)接不住、接不好、管不了的赋权事项进行了调整,全州138个乡镇(街道)均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平台完成数据更新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4.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领导班子成员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作风纪律等日常管理和监督问效工作。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关于严肃州直机关单位上下班纪律的若干措施(试行)》并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运用OA办公平台对干部职工请销假事项进行报备管理。

  5.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组织科级干部参加州级机关科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红河州口岸经济专题进修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州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办公场所由州委办公楼A101调整至州政府办公楼B区5楼,为州级相关部门办理机构编制业务提供便利。

  (六)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七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意义的认识。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2.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对同一岗位任职8年以上4名科级干部按程序进行轮岗。对州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复核,收集齐全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变更书、聘用合同续签书、工作岗位聘书等相关材料并放入人事档案。

  3.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内容的学习,修订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贯彻落实《红河州高质量组织工作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保护异龙湖·共筑美好未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对2020年至2022年党支部违规表彰发放的3800元奖金予以清退。规范会议记录,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以真改实改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馈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加强巩固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形成常态长效。

  (三)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机构编制事业发展。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把巡察整改与改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结合起来,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抓好建章立制,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州委编办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2135;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B526室;电子邮箱:hhzwbb@126.com。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6-23 16:39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8月12日,州委第七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委编办)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27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委编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州委编办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总召集人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做好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总召集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对问题逐条进行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注重有力有效,分解整改任务。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个分析,召开室务会研究制定《关于州委第七巡察组对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明确每一个反馈意见的整改措施、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科(中心)、责任科(中心)、整改时限。

  (三)加强督促指导,从严从实整改。对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落实,不搞选择性整改。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调度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亲自督查督办、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工作,对各牵头科(中心)、责任科(中心)整改成效进行分析评估、查缺补漏,督促指导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保证不落一件、不虚一事,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推进、落实到位。

  (四)突出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聚焦“长久立”建章立制,坚持举一反三,挖掘问题根源,将阶段性和长效性相结合,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认真分析研判巡察反馈问题,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坚持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的成果。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加强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制定《州委编办落实州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实地督导整改方案》,深入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实地调研和检查指导,指导开展巡视巡察涉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制定《州委编办谈心谈话制度》,分层分类开展谈心谈话29人次,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状况、家庭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干部职工接受谈话时认真作出表态。

  3.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指导县级抓好《关于地方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实施意见》学习贯彻,优化编制资源布局结构,科学、精准、高效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升使用效益。强化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作联动,坚持向基层倾斜,做好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用编审核工作。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

  1.制定修订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州委编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学习管理等方面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修订《州委编办机关学习制度》,从主要内容、参加学习人员、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方面规范机关理论学习。

  2.提高理论学习质量和针对性。通过室务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2024年第10次室务会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八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统筹好室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会议时间,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只安排1个学习主题,集中学习前严格审核重点发言人发言材料,坚决杜绝混学混开、发言材料雷同、质量不高等问题。

  3.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办理申请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批相关事宜,从源头上坚决杜绝违规超编制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对因机构改革等出现“政策性超编”的州级部门开展调研分析,与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协商对接,按有关政策积极稳妥消化超编人员。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压实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稳妥有序规范编外用人管理。

  (三)关于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和助力州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

  1.加强园区机构编制服务保障。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园区管委会共同研究,认真落实规范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的有关政策。深入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云南泸西产业园区等园区调研,结合管委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和运行情况,合理分析开发区编制使用效能,加大开发区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力度。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委会、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公务员遴选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工作。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州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划转局机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承担;将州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承担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职能职责划入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不再保留的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职责已全部回归机关。加强与组织部门协调联动,对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执法机构申报的用编计划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科学合理审核招录用编数量,助力执法力量科学配置。

  3.加大机构编制统筹力度。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加强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促进编制资源合理调整、有序流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提升教师编制使用效益,促进全州中小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关于防范化解机构编制领域风险意识方面

  1.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持续加强《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按照《云南省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工作办法(试行)》办理各项机构编制事项,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评估,按照《云南省各级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领导职数管理。

  2.严格落实机关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加强对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保密工作机制,签订保密承诺书。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会议等会议通报典型案例、分析单位保密工作形势、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信息报送、发布的保密审查,“三审三校”中严格履行审核签发手续。

  (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扛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4年第10次室务会深入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听取了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安排落实情况汇报。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召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科学研判,督促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科(中心)负责人认真落实好廉政谈话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与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2次集体廉政谈话。

  2.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通过召开室务会、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清廉云南建设、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主动对标找差距。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2024年第10次室务会、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落实《红河州落实〈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措施清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3.常态化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承担的权责清单管理职责划由州委编办承担,牵头组织州司法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到13县(市)52个乡镇(街道)调研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对乡镇(街道)接不住、接不好、管不了的赋权事项进行了调整,全州138个乡镇(街道)均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平台完成数据更新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4.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领导班子成员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作风纪律等日常管理和监督问效工作。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学习《关于严肃州直机关单位上下班纪律的若干措施(试行)》并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运用OA办公平台对干部职工请销假事项进行报备管理。

  5.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组织科级干部参加州级机关科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红河州口岸经济专题进修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州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办公场所由州委办公楼A101调整至州政府办公楼B区5楼,为州级相关部门办理机构编制业务提供便利。

  (六)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七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意义的认识。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2.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直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对同一岗位任职8年以上4名科级干部按程序进行轮岗。对州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复核,收集齐全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变更书、聘用合同续签书、工作岗位聘书等相关材料并放入人事档案。

  3.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内容的学习,修订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贯彻落实《红河州高质量组织工作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保护异龙湖·共筑美好未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对2020年至2022年党支部违规表彰发放的3800元奖金予以清退。规范会议记录,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以真改实改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反馈问题“回潮”反弹,对需要加强巩固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形成常态长效。

  (三)用好整改成果,推动机构编制事业发展。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过程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把巡察整改与改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有机结合起来,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抓好建章立制,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地落实,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州委编办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2135;联系地址:云南省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政府办公楼B526室;电子邮箱:hhzwbb@126.com。

 

  

                                                                                   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