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5日至8月13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州委政研室进行了巡察。9月28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委政研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委政研室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以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先后召开3次室务会研究部署全室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认领整改任务,有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二)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反馈问题,全面系统研究,找准问题症结、产生原因,按照“紧前不紧后,能快则快、能早则早”原则,制定对应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

  (三)扛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主动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承担整改任务,主持召开室务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带头整改、督促整改;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直接抓、具体抓,带动全室干部职工主动整改、扎实整改、全面整改,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抓细抓长巡察“后半篇文章”方面

  1.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关于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州委政研室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推进整改工作。通过室务会定期不定期听取阶段性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倒逼各项整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建立调研课题推进领导责任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明确牵头负责人和具体参与工作人员,综合调研科加强对调研过程和结果的监督,确保调研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健全《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工会经费收入来源、支出范围、开支标准等具体事项,从严把好工会费用报销审核关。

  (二)关于学深悟透、笃行善用党的理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通过室务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方式,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到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州委改革办综合协调职能,牵头筹办州委深改委会议及重大改革事项协调推进会等,深化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深改委会议精神等学习。坚持深学细悟笃行,坚决杜绝学习运用中浅尝辄止、照抄照搬。

  2.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个定位”要求,在服务州委推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方面持续用力,高质量完成《关于河口沿边产业园做好承接产业转移的对策建议》《加快推动河口沿边产业园发展对策研究》决策咨询报告,并获得省级课题结题证书及州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3.聚焦助农增收、教育等民生领域选题,完成《红河州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探索与实践》《元阳县黄草岭乡基层治理的实践创新》《红河州基层治理8个方面的典型实践案例》等调研报告。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其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牵头组织起草《中共红河州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以“九个破解”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细化328项具体改革任务,并进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

  (三)关于履行政策研究职能和协调推动改革职责,发挥参谋智囊作用方面

  1.紧盯全州12条重点产业链,围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开展深入研究,形成《推进红河州电子信息制造业做大做强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路沿(路衍)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以元蔓高速公路经济带建设运营为例》等决策咨询报告,得到州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积极加强与智库机构的沟通交流,与州委党校商讨确定2025年校级课题选题,到红河学院洽谈联合开展决策咨询课题研究等事项,与粤桂滇战略发展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研究出台2024年改革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安排部署全州经济领域、对外开放领域等9大领域160项改革任务,新增改革试点30个。充分调动各专项小组、各县(市)委改革办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工作提标、提质、提效,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推得开”的红河改革品牌。

  4.牢牢盯住重大改革事项、重点改革任务和重要交办任务,按要求将督察工作纳入年度要点和工作重点,强化跟踪问效,清单化列出问题12个,以改革督察评估形成倒逼压力、推进问题整改,有力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5.根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及时对全面深化改革考评事项进行梳理,去除重复、交叉以及与基层实际工作关联度不强的考评指标,考评指标由原来的10项精简为4项,更加聚焦中心工作与关键成果。强化信息沟通联动,州委改革办、9个专项小组、13县市先后举办“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23场,通过晒成绩、比成效,推动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态势。

  6.联合13县市及组织部、政法委、社工部等,整理编发《红河州蒙自市推进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红河州基层治理八种模式》等调研报告或决策咨询报告7期22篇。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巡察以来召开室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2次。

  2.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州直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行为规范》等规定,扎实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让全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习惯在严格的监督下工作、生活。组织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吃喝等专项整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室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对公务加油卡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全室7个科室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结合实际制定防控措施13条,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领域,在重要节庆假日前,以召开会议等方式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上级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强调廉洁过节、廉洁出行。

  4.研究制定全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及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工作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扎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任务落实落细。室务会上专题学习《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州级国内公务接待公务餐开支标准(试行)》,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落实“三单一函”要求,加强对2022年以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情形开展自查,并对单位2022年以来接待报销单据、会议培训费用等财务报销明细进行全面复核,坚决杜绝无公函、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五)关于持之以恒纠“四风”,作风效能建设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实际开设“学思践悟”小课堂,做到既继承和发扬多年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又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需要,促进干部职工提升学政策、懂政策、用政策能力。

  2.严格规范公文起草和审签程序,采取起草人校准、各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的方式,确保公文内容准确无误。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对拟发公文的内容、文种、格式、附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认真归档文件终稿电子版。

  3.室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四下基层”要求,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科学制定调研计划,自觉走出办公室,沉到一线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落实好调研备案信息填报工作,杜绝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

  4.严格执行《红河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试行)》《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相关费用列支不规范情况,对当事人及办公室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强与州纪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的对接报告;针对从课题专项经费中列支外聘人员薪酬情况,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今后凡是与课题研究无关费用一律不列入课题经费支出;针对办公耗材支出经办人和审批人均为同一人情况,规范报销及审批程序,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针对中秋、国庆慰问报销审批单未签批情况,成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加强工会费用报销审核监督,切实做到支出合规、手续齐备,对手续不齐备费用一律不报销、不列支。

  (六)关于执行党内制度,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1.严格落实《州委政研室会议工作规则》《州委政研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室务会议事决策程序,强化班子成员会前沟通协调、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后坚决执行议定事项。

  2.始终把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日常思想和工作状态,开展个人谈心谈话16人次,任前廉政谈话7人次。

  3.支委会专题学习《党务公开制度》及其相关党务知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征求派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对3名拟提拔、3名拟晋升职级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等意见,确保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深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组织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工作3次,其中:晋升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晋升四级调研员1名、一级主任科员1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

  6.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及时收集、定期归档、按时转接工作,根据州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全室领导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对应归档的材料应归尽归,对缺失的档案材料能补尽补,有效推动政研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慎终如始抓好巡察整改,坚决破除“过关”心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注重建章立制,着力推进巡察整改成效再提升。坚持巡察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着重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将“点上改”“面上治”“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把短板补起来、制度建起来、规矩立起来,推动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聚焦成果转化,推动政研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9个破解”和“10个重点突破”,按照省委“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和州委“三严三化三实”工作要求,把高质量巡察整改变成改革发展的动力,全面推动文稿服务、决策咨询、调查研究、深化改革各项主责主业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州委政研室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900177;联系地址:州委办公楼A510室;电子邮箱:951245799@qq.com。

 

  

                                                                              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

                                                                                  2025年6月23日

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6-23 16:50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5日至8月13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州委政研室进行了巡察。9月28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委政研室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委政研室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以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先后召开3次室务会研究部署全室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认领整改任务,有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二)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反馈问题,全面系统研究,找准问题症结、产生原因,按照“紧前不紧后,能快则快、能早则早”原则,制定对应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

  (三)扛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主动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承担整改任务,主持召开室务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亲自研究、亲自安排、带头整改、督促整改;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直接抓、具体抓,带动全室干部职工主动整改、扎实整改、全面整改,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抓细抓长巡察“后半篇文章”方面

  1.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关于州委第六巡察组对州委政研室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推进整改工作。通过室务会定期不定期听取阶段性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倒逼各项整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建立调研课题推进领导责任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明确牵头负责人和具体参与工作人员,综合调研科加强对调研过程和结果的监督,确保调研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健全《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明确工会经费收入来源、支出范围、开支标准等具体事项,从严把好工会费用报销审核关。

  (二)关于学深悟透、笃行善用党的理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通过室务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等方式,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到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州委改革办综合协调职能,牵头筹办州委深改委会议及重大改革事项协调推进会等,深化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深改委会议精神等学习。坚持深学细悟笃行,坚决杜绝学习运用中浅尝辄止、照抄照搬。

  2.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三个定位”要求,在服务州委推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方面持续用力,高质量完成《关于河口沿边产业园做好承接产业转移的对策建议》《加快推动河口沿边产业园发展对策研究》决策咨询报告,并获得省级课题结题证书及州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3.聚焦助农增收、教育等民生领域选题,完成《红河州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探索与实践》《元阳县黄草岭乡基层治理的实践创新》《红河州基层治理8个方面的典型实践案例》等调研报告。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将其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牵头组织起草《中共红河州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以“九个破解”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细化328项具体改革任务,并进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

  (三)关于履行政策研究职能和协调推动改革职责,发挥参谋智囊作用方面

  1.紧盯全州12条重点产业链,围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谋划布局未来产业、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开展深入研究,形成《推进红河州电子信息制造业做大做强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路沿(路衍)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以元蔓高速公路经济带建设运营为例》等决策咨询报告,得到州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2.积极加强与智库机构的沟通交流,与州委党校商讨确定2025年校级课题选题,到红河学院洽谈联合开展决策咨询课题研究等事项,与粤桂滇战略发展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研究出台2024年改革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安排部署全州经济领域、对外开放领域等9大领域160项改革任务,新增改革试点30个。充分调动各专项小组、各县(市)委改革办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改革工作提标、提质、提效,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推得开”的红河改革品牌。

  4.牢牢盯住重大改革事项、重点改革任务和重要交办任务,按要求将督察工作纳入年度要点和工作重点,强化跟踪问效,清单化列出问题12个,以改革督察评估形成倒逼压力、推进问题整改,有力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5.根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及时对全面深化改革考评事项进行梳理,去除重复、交叉以及与基层实际工作关联度不强的考评指标,考评指标由原来的10项精简为4项,更加聚焦中心工作与关键成果。强化信息沟通联动,州委改革办、9个专项小组、13县市先后举办“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23场,通过晒成绩、比成效,推动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态势。

  6.联合13县市及组织部、政法委、社工部等,整理编发《红河州蒙自市推进集团化办学典型案例》《红河州基层治理八种模式》等调研报告或决策咨询报告7期22篇。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巡察以来召开室务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2次。

  2.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州直机关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行为规范》等规定,扎实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让全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习惯在严格的监督下工作、生活。组织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吃喝等专项整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室主要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对公务加油卡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组织全室7个科室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结合实际制定防控措施13条,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领域,在重要节庆假日前,以召开会议等方式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上级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强调廉洁过节、廉洁出行。

  4.研究制定全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及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工作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扎实推动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任务落实落细。室务会上专题学习《红河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州级国内公务接待公务餐开支标准(试行)》,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落实“三单一函”要求,加强对2022年以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情形开展自查,并对单位2022年以来接待报销单据、会议培训费用等财务报销明细进行全面复核,坚决杜绝无公函、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五)关于持之以恒纠“四风”,作风效能建设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实际开设“学思践悟”小课堂,做到既继承和发扬多年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又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需要,促进干部职工提升学政策、懂政策、用政策能力。

  2.严格规范公文起草和审签程序,采取起草人校准、各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的方式,确保公文内容准确无误。进一步规范审核流程,对拟发公文的内容、文种、格式、附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认真归档文件终稿电子版。

  3.室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四下基层”要求,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科学制定调研计划,自觉走出办公室,沉到一线去,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落实好调研备案信息填报工作,杜绝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

  4.严格执行《红河州州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内部控制制度汇编(试行)》《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针对相关费用列支不规范情况,对当事人及办公室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并加强与州纪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的对接报告;针对从课题专项经费中列支外聘人员薪酬情况,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今后凡是与课题研究无关费用一律不列入课题经费支出;针对办公耗材支出经办人和审批人均为同一人情况,规范报销及审批程序,做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针对中秋、国庆慰问报销审批单未签批情况,成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加强工会费用报销审核监督,切实做到支出合规、手续齐备,对手续不齐备费用一律不报销、不列支。

  (六)关于执行党内制度,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1.严格落实《州委政研室会议工作规则》《州委政研室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室务会议事决策程序,强化班子成员会前沟通协调、会中充分发表意见、会后坚决执行议定事项。

  2.始终把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的日常思想和工作状态,开展个人谈心谈话16人次,任前廉政谈话7人次。

  3.支委会专题学习《党务公开制度》及其相关党务知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征求派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党支部对3名拟提拔、3名拟晋升职级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等意见,确保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深入推进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组织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工作3次,其中:晋升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晋升四级调研员1名、一级主任科员1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

  6.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及时收集、定期归档、按时转接工作,根据州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全室领导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对应归档的材料应归尽归,对缺失的档案材料能补尽补,有效推动政研室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担当,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慎终如始抓好巡察整改,坚决破除“过关”心态。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基本完成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注重建章立制,着力推进巡察整改成效再提升。坚持巡察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着重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将“点上改”“面上治”“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把短板补起来、制度建起来、规矩立起来,推动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三)聚焦成果转化,推动政研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9个破解”和“10个重点突破”,按照省委“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和州委“三严三化三实”工作要求,把高质量巡察整改变成改革发展的动力,全面推动文稿服务、决策咨询、调查研究、深化改革各项主责主业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州委政研室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900177;联系地址:州委办公楼A510室;电子邮箱:951245799@qq.com。

 

  

                                                                              中共红河州委政策研究室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