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八巡察组提级巡察弥勒市纪委监委机关、弥勒市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8月5日,州委第八巡察组提级巡察弥勒市纪委监委机关、弥勒市委组织部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问题;州委第八巡察组组长刘斌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州监委委员人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文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孔艳作表态发言。
弥勒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州委第八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巡察办、巡察组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刘斌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对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州委决定对弥勒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弥勒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与州委巡察组同题共答,共同完成好州委交给的任务。
刘斌强调,巡察组将按照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县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职能责任,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重点围绕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工作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巡视巡察整改等情况查找政治偏差,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刘文辉表示,市纪委监委全体干部职工将把接受巡察作为锤炼党性、提升能力、改进工作的具体实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自觉接受“政治体检”;严格遵守巡察纪律,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工作计划和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孔艳表示,市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职工将深刻领会本次巡察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主动查摆、系统检视存在问题;积极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果,为弥勒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州委第八巡察组将在弥勒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873-6198105,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7:30;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州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8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州委第八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弥勒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弥勒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