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日至12月2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工作。2025年1月7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扛牢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统筹抓好各项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根据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到相关科室单位现场调研、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27个整改任务,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机制落实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

  (三)坚持从严从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先后召开多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质效方面

  1.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扛牢主体责任抓整改。一是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局机关职工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多次进行催收。二是严格落实林木种子“三证一签”制度,制定《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学习活动,落实整改要求。

  2.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严格资金监管抓整改。一是石岩寨林场已等额完成被挤占专项资金的项目工作量并通过验收。二是泸西县挤占石漠化治理项目资金经项目工程审定后已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

  3.针对反馈重点难点问题,细化问题分类抓整改。一是对自主经营损失和企业破产账务已按程序呈报有关部门进行坏账处理或账务核销;二是公司欠款已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定使用资产抵欠款,待程序履行完毕后完成账务冲销;三是对其余未完成清理的往来款项再进行全面核实和精准分类处理,持续推进整改。

  (二)关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两山”转化方面

  1.创新形式开展植树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结合本地特色、各部门结合职能创新尽责形式,开展主题植树活动。在“红河林草”微信公众号发布全面义务植树倡议书,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及微信平台参与到义务植树活动中。

  2.成功申报云南省唯一林业碳汇试点。印发林业碳汇试点方案,组建林业碳汇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招商,成功开发 HFCER“碳汇+N”项目产品,红河州 “CCER”项目开发全面启动,创下全国首笔总量最大数额最高国债林草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碳中和交易记录。组织全州13人参加“林草碳汇计量与监测培训班”并获得专业技能培训证书,为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3.林下经济产业种养采并进。龙朋、白云山、牛达林场国家和省级森林经营项目持续推进,全州“林上采、林下种、林中养、林边产”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推动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发展黄精、重楼,林菌复合种植,仿野生示范种植羊肚菌、竹荪、北风菌等。

  4.推动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建设。2024年推动4个欠发达国有林场建设项目6个,已全部完工;2025年正在组织推动2个欠发达国有林场有序实施项目建设。

  5.森林康养产业林文旅融合。有效推进森林保护、生态修复、森林康养、森林文化有机融合,筹划实施生态旅游项目287个。

  组织竹园森林康养基地与省级龙头企业龙韵养生谷交流座谈,促成双方达成联合发展合作;引导公司与村集体、林农达成合作,收购茶果进行加工,促进农户创收增收。

  (三)关于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守护林业草原湿地生态环境方面

  1.抓实林长制工作。印发《中共红河州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组组成人员设置方案》,重组人员,规范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红河州林长制州级会议制度(试行)》《红河州林长制工作部门协作制度》等7项制度,列出清单,完善议事规则。把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到林草工作日常任务中,及时评估“三张”清单变化情况,按时开展年中分析评估、年终总结。

  2.开展“法治护绿”。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法治护绿”执法监督下基层的通知》,加强基层法治护绿建设。利用湿地日、世界野生动物日、植树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常态化开展违规用林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林草执法发现违法问题动态清零。

  3.加强生态修复管护。督促建水县林草局对被复耕的退耕还林地块进行整改,整改后已达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国家验收标准。督促施工方做好被啃食地块的核实及补植工作,发布划定禁牧区的通告、禁止放牧的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巡护力度。

  4.严格林草资源监管。在“云南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中规范办理林地林木审批。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监督管理责任。建水县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已整改完成;金平县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违法使用林地已处罚到位。

  (四)关于树牢底线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加强一线防控能力。每年全覆盖式分层级、分类别组织开展防火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组建县级专业队伍16支746人,乡镇半专业队168支2519人,护林员15829人,开展岗位培训285期1.1万余人。建立五级管理网络体系,通过划网格、分片区、定人员、明责任,压实“五个关键人”责任,形成高效协同、全域覆盖的网格体系。

  2.加强基层站点建设。每年投入3000余万元加强基层防火能力建设,高质高效完成2023年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3个建设项目。11个未开工建设的森林资源管护站已开工建设7个。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55个已完工。2025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完成,获批项目22个,正开展项目招投标前期工作。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与监测工程建设项目已进行初步验收。

  3.强化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修改完善《中共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保密工作制度汇编》,严格落实涉密文件定密审核制度及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对涉密文件签发一律执行定密审批流程。加强涉密文件登记管理,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确保涉密资料、信息的安全。组织保密培训,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五)关于扛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形成严的管理、严的氛围方面

  1.强化“一把手”监督。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填写〈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的通知》,对重要部门、敏感岗位人员进行廉政风险排查。要求局属单位“一把手”将监督融入日常、做到经常。

  2.开展监督自检自查。组织局属单位开展资源环境领域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自查核查工作,经自查,均已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开具财政票据,无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的情况。

  3.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的通知》,局属18家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4.及时传达学习落实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州委关于“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相关文件精神,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落实〈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将上级文件精神落到林草工作实处。

  5.细化具体工作措施。修改完善《红河州林草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建设项目林草要素保障的通知》,制定了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6.强化跟踪督办问效。严格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建立部门之间、州县之间联动工作机制,并按照“月调度—季对账—半年督”要求,制定了定期跟踪督办的相关制度,及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度。

  (六)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方面

  1.动态监管资金支付进度。定期将资金支付进度通报各县市

  财政局、林草局,督促县市财政局加强林草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调度拨付。2024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已完成。

  2.完善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明确了“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支出”事项,同步修改完善报销支付审批程序。与州财政局联合印发的《红河州林草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和要求,让发放制度有保障,财政补贴资金落实见效。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执行“一函一餐”、公务

  接待“三单一票一函”,及时清退一函接待多餐的费用1978元。

  4.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修改完善《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车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七)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强化责任担当,规范议事程序。加强学习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完善会议制度,优化决策流程,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上,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发表意见建议。

  2.严督制度落实,抓实第一责任人整改。督促州芷村国有林场加强学习相关条例规定,以学促改,以改肃纪。召集相关人员对违规表态事项开展问题复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要求第一责任人抓好问题整改,对在场党委主要负责人及违规表态工作人员作出工作提醒批评。州芷村国有林场党委书记作表态发言,严格按照相关条例执行整改到位。

  3.加强党建培训,规范组织生活。组织7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州直机关工委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专题辅导;组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党务工作者共26人参加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培训,提升党建业务工作能力。下发《中共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委员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程序步骤开展组织生活会。严格审核把关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意见、督促修改完善,扎实推动组织生活会从严从实、规范有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勇于担当,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格局。

  (三)立足实际,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法治化护绿、工程化扩绿、产业化兴绿、制度化活绿、高效化供绿等各项重点任务,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见效上,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2336,联系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州体育馆斜对面;电子邮箱:hhzlyjbgs@126.com。

 

  

                                                中共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5年8月6日

中共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8-11 16:27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日至12月2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工作。2025年1月7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扛牢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议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统筹抓好各项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根据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到相关科室单位现场调研、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27个整改任务,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机制落实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

  (三)坚持从严从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先后召开多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质效方面

  1.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扛牢主体责任抓整改。一是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局机关职工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多次进行催收。二是严格落实林木种子“三证一签”制度,制定《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学习活动,落实整改要求。

  2.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严格资金监管抓整改。一是石岩寨林场已等额完成被挤占专项资金的项目工作量并通过验收。二是泸西县挤占石漠化治理项目资金经项目工程审定后已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工程款。

  3.针对反馈重点难点问题,细化问题分类抓整改。一是对自主经营损失和企业破产账务已按程序呈报有关部门进行坏账处理或账务核销;二是公司欠款已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定使用资产抵欠款,待程序履行完毕后完成账务冲销;三是对其余未完成清理的往来款项再进行全面核实和精准分类处理,持续推进整改。

  (二)关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两山”转化方面

  1.创新形式开展植树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结合本地特色、各部门结合职能创新尽责形式,开展主题植树活动。在“红河林草”微信公众号发布全面义务植树倡议书,鼓励广大群众通过“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及微信平台参与到义务植树活动中。

  2.成功申报云南省唯一林业碳汇试点。印发林业碳汇试点方案,组建林业碳汇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招商,成功开发 HFCER“碳汇+N”项目产品,红河州 “CCER”项目开发全面启动,创下全国首笔总量最大数额最高国债林草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碳中和交易记录。组织全州13人参加“林草碳汇计量与监测培训班”并获得专业技能培训证书,为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建设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3.林下经济产业种养采并进。龙朋、白云山、牛达林场国家和省级森林经营项目持续推进,全州“林上采、林下种、林中养、林边产”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形成。推动国有林场林下经济发展,发展黄精、重楼,林菌复合种植,仿野生示范种植羊肚菌、竹荪、北风菌等。

  4.推动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项目建设。2024年推动4个欠发达国有林场建设项目6个,已全部完工;2025年正在组织推动2个欠发达国有林场有序实施项目建设。

  5.森林康养产业林文旅融合。有效推进森林保护、生态修复、森林康养、森林文化有机融合,筹划实施生态旅游项目287个。

  组织竹园森林康养基地与省级龙头企业龙韵养生谷交流座谈,促成双方达成联合发展合作;引导公司与村集体、林农达成合作,收购茶果进行加工,促进农户创收增收。

  (三)关于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守护林业草原湿地生态环境方面

  1.抓实林长制工作。印发《中共红河州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组组成人员设置方案》,重组人员,规范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红河州林长制州级会议制度(试行)》《红河州林长制工作部门协作制度》等7项制度,列出清单,完善议事规则。把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到林草工作日常任务中,及时评估“三张”清单变化情况,按时开展年中分析评估、年终总结。

  2.开展“法治护绿”。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法治护绿”执法监督下基层的通知》,加强基层法治护绿建设。利用湿地日、世界野生动物日、植树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违规侵占自然保护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常态化开展违规用林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林草执法发现违法问题动态清零。

  3.加强生态修复管护。督促建水县林草局对被复耕的退耕还林地块进行整改,整改后已达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国家验收标准。督促施工方做好被啃食地块的核实及补植工作,发布划定禁牧区的通告、禁止放牧的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巡护力度。

  4.严格林草资源监管。在“云南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中规范办理林地林木审批。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监督管理责任。建水县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已整改完成;金平县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违法使用林地已处罚到位。

  (四)关于树牢底线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加强一线防控能力。每年全覆盖式分层级、分类别组织开展防火人员业务技能培训。组建县级专业队伍16支746人,乡镇半专业队168支2519人,护林员15829人,开展岗位培训285期1.1万余人。建立五级管理网络体系,通过划网格、分片区、定人员、明责任,压实“五个关键人”责任,形成高效协同、全域覆盖的网格体系。

  2.加强基层站点建设。每年投入3000余万元加强基层防火能力建设,高质高效完成2023年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3个建设项目。11个未开工建设的森林资源管护站已开工建设7个。2024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55个已完工。2025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完成,获批项目22个,正开展项目招投标前期工作。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护与监测工程建设项目已进行初步验收。

  3.强化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修改完善《中共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保密工作制度汇编》,严格落实涉密文件定密审核制度及涉密文件管理制度,对涉密文件签发一律执行定密审批流程。加强涉密文件登记管理,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确保涉密资料、信息的安全。组织保密培训,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五)关于扛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形成严的管理、严的氛围方面

  1.强化“一把手”监督。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填写〈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的通知》,对重要部门、敏感岗位人员进行廉政风险排查。要求局属单位“一把手”将监督融入日常、做到经常。

  2.开展监督自检自查。组织局属单位开展资源环境领域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自查核查工作,经自查,均已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开具财政票据,无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的情况。

  3.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的通知》,局属18家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

  4.及时传达学习落实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州委关于“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相关文件精神,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落实〈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将上级文件精神落到林草工作实处。

  5.细化具体工作措施。修改完善《红河州林草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建设项目林草要素保障的通知》,制定了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6.强化跟踪督办问效。严格使用林地审批管理,建立部门之间、州县之间联动工作机制,并按照“月调度—季对账—半年督”要求,制定了定期跟踪督办的相关制度,及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度。

  (六)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方面

  1.动态监管资金支付进度。定期将资金支付进度通报各县市

  财政局、林草局,督促县市财政局加强林草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调度拨付。2024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已完成。

  2.完善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修改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明确了“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支出”事项,同步修改完善报销支付审批程序。与州财政局联合印发的《红河州林草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职责和要求,让发放制度有保障,财政补贴资金落实见效。

  3.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严格执行“一函一餐”、公务

  接待“三单一票一函”,及时清退一函接待多餐的费用1978元。

  4.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修改完善《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车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七)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强化责任担当,规范议事程序。加强学习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完善会议制度,优化决策流程,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上,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发表意见建议。

  2.严督制度落实,抓实第一责任人整改。督促州芷村国有林场加强学习相关条例规定,以学促改,以改肃纪。召集相关人员对违规表态事项开展问题复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要求第一责任人抓好问题整改,对在场党委主要负责人及违规表态工作人员作出工作提醒批评。州芷村国有林场党委书记作表态发言,严格按照相关条例执行整改到位。

  3.加强党建培训,规范组织生活。组织7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州直机关工委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专题辅导;组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党务工作者共26人参加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培训,提升党建业务工作能力。下发《中共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委员会关于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程序步骤开展组织生活会。严格审核把关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意见、督促修改完善,扎实推动组织生活会从严从实、规范有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质量、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勇于担当,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格局。

  (三)立足实际,推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法治化护绿、工程化扩绿、产业化兴绿、制度化活绿、高效化供绿等各项重点任务,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见效上,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2336,联系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州体育馆斜对面;电子邮箱:hhzlyjbgs@126.com。

 

  

                                                中共红河州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