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6日,州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红河州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水利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州水利局党组扛牢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落实好州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州水利局于2025年1月9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州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和巡察整改落实的部署要求。全面对照检查,巩固巡察成果。在巡察整改阶段,经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会前准备,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了州水利局党组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州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反思,局党组书记、局长代表班子作了全面的对照检查并带头作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依次作自我批评,通过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达到知纪明纪、提升境界,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担当使命的目的。
(二)强化政治担当,扛牢主体责任。州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对标,逐项整改。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巡察反馈的32个问题,局党组书记带头认领13项,以上率下,积极谋划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州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主持召开3次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实行清单管理,突出整改质效。州水利局党组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统筹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于1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州水利局党组关于州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州水利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标对表州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7个方面32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89项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进度慢、效果差的整改事项进行督办,切实推进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巡察组向州水利局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通过集中整改,完成31个,正在整改1个。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方面
1. 扛实巡察整改责任。一是针对2018年州委常规巡察、2024年省委巡视州委涉水利问题,安排一名副局长驻点石屏县,跟进督促落实异龙湖保护治理有关工作;安排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大屯海水质脱劣攻坚工作,常态化开展现场督导。二是针对2018年州委常规巡察、2021年环保专项巡察和2023年州审计反馈的企业欠缴水资源费问题,采取发函提醒、约谈企业、督促企业制定补缴计划等方式,督促个旧市城镇水务有限公司完成拖欠水资源费44.89万元补缴工作;督促建水滇南云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加大对拖欠水资源费的清缴,截至6月30日已补缴20万元。三是针对2021年州委专项巡察反馈工会列支经费不规范问题,已于州委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四是针对2019年州审计反馈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问题,2025年4月州水利局与云南润玉德祥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内控制度建设服务合同,现已完成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工作,待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2. 落实整改监督责任。进一步压实机关纪委责任,把日常监督抓紧抓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建立整改清单及时跟进督促。集中整改期间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教育提醒18人。
(二)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方面
1. 深学细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千万工程”经验和“四下基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跟进,深学细悟,确保学有质量。二是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督促各级河湖长严格履职,2025年巡河4.57万次,召开会议472次,交办问题848个(办结802个);排查“四乱”问题50个,整改销号44个。三是强化巡查。修订《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巡河巡查工作方案》,2024年12月以来巡查50次,其中州水利局主要领导带队巡查4次、分管领导带队巡查8次。四是强化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个旧、开远、蒙自相关街道讲解《条例》,确保家喻户晓。五是强化执法。组织“三海”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法律,提升执法能力,召开联席会议,移交私搭乱建问题交由职能部门处置,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渔业秩序专项整治。六是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转发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通知,要求各县市落实责任人并上报。七是强化培训。组织8名人员参加全省水库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综合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八是加大汛前汛中巡查检查。局领导带队赴县市检查指导水库运行管理,确保运行安全。
2. 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供水保障。一是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项目181件,完成投资23.18亿元,解决36.27万人供水问题;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57件,完工34件,完成投资13.46亿元,受益53.74万人。二是加快资金支付进度。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28.87亿元已100%支付;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1576万元已100%支付;2024年水利发展资金支付率61.74%,较前期提高53.34个百分点。
3. 统筹推进水灾害、水环境治理。一是多措并举,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印发进一步提升全州水土保持率的措施和要求,2024年,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503.93平方千米,超目标102.22%;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投资97.7%,治理面积103.67%;复核遥感图斑193个,100%完成。二是现场督导,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多次到中小河流治理现场督促指导,2023年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已完成,2024年计划治理143.25公里,实际完成144.55公里。三是规范审批,依法监管河道采砂工作。全州规划5个河道采砂项目,4个已获批实施,依法许可获证8个采砂场已有5个完成与省级系统互联互通;巡察时指出的河口县8个采砂场(采砂许可已到期)临时堆场问题,现已完成整改。
4.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是加大改革力度。省级下达改革面积279.1万亩,全州完成304.15万亩,完成率达109%。二是加快灌区验收。组织完成蒙开个大型灌区48.83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州级验收。2024年,蒙开个大型灌区通过国家交叉复核和省级抽验,并在省级抽验中获评“优秀”。
(三)关于风险防控、发展与安全统筹兼顾方面
1. 切实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优化工作方式,提升监督效能。制定质量监督年度计划,对2021年以来的项目全面自检自查,对11件在建项目巡查23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在建的2座中型水库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测并建立台账,争取将检测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二是要求涉河建设项目依法开展洪水影响评价,履行许可手续,对违法图斑列入“四乱”清单立行立改;对通过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
2.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牢固树立“意识形态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将检查内容和考核结果纳入局党组平时考核和综合考评,做好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联动机制,每季度分析研判风险隐患,调动各科室、直属单位力量,将分析研判延伸到水利各个方面。三是加强宣传管理,严格审核机制,2024年11月以来,“红河水利”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99次220篇。
3. 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立行立改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并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整改情况已上报相关单位。利用“兴水讲堂”常态化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失泄密案件警示教育,每季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改进提升保密工作,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确保安全。
(四)关于管党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是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州水利局党组会议固定议题,2025年以来,局党组组织学习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听取汇报4次。制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下属5个事业单位“一把手”廉政谈话计划,目前开展谈心谈话20余人次。二是支持机关纪委发挥作用。局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纪委工作情况汇报,支持机关纪委开展清退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饮酒等专项整治。
(五)关于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清廉水利建设方面
1. 抓实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牵头任务。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动态监测,公示举报电话,今年以来,收到问题27件,办结率100%。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排查,局班子带队下沉抽查检查,督促县市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确保饮水安全有保障。
2. 加大清廉水利建设力度。系统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年初召开全州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清廉水利建设重点任务,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廉政风险点46个。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对监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持续深化警示教育,年中召开全州水利系统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组织13县市局长及关键岗位负责人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身边的人,达到以案为鉴、以案释法、警钟长鸣的效果。
(六)关于推进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防控方面
1. 持续纠治“四风”。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文减会,规范督促检查考核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对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完成绿美河湖考核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包容审慎执法,助企纾困,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及时向有关单位支付质量保证金。
2.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严格行政许可审查风险防控,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和洪水影响评价,建立专家库,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费用纳入预算。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调整资产账务,按程序上缴养老保险结余资金,规范支出会议相关费用。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人,年末盘点对账,按时上报相关资产年报,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七)关于党的建设工作和执行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局党组、州水利局议事规则以及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4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认真学习干部考核办法,督促指导公开招聘和干部考核工作,对巡察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 严格落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运用制度,重新认定2名党支部书记考核等次。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局党组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机关党委发出提醒函,局党组成员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和列席挂联党支部指导组织生活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扛牢整改责任。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扛牢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增强抓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进一步拓展整改成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长期整改任务常抓不懈,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跟踪问效,定期分析研判整改情况,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期销号,整改清零。
(三)进一步推动红河水利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新时代水利精神,沉下身心抓好水资源优化配置、水旱灾害防御、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利行业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确保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水利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99396;联系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C区429室;电子邮箱:hhzsljjgdw@126.com
中共红河州水利局党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