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31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委党校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狠抓巡察整改。州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校委扩大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长牵头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明确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把党校高质量发展工作与巡察整改相融合,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

  (二)细化任务分工,整体联动全力推进整改。印发《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红河州委党校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四项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问题,各班子成员主动对标对表认领,制定了98条针对性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督导确保整改实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跟进和督办,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校委听取责任人的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做深做实。

  (四)健全长效机制,注重实效,促进党校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校委自身建设,认真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细致深入查找漏洞,督促各责任科室,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以巡察整改促党校高质量发展。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紧扣“一高三度”的发展要求和一流州市党校创建目标,不断提高党校工作的辨识度、办学质量的满意度、办学品牌的美誉度,实现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扛牢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方面

  1.及时组织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的通知》;及时印发《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红河州委党校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四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修订完善《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十余项相关制度,完成规章制度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健全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洁档案,紧盯整改责任落实开展监督,久久为功抓好整改。

  2.加强督办工作力度。制定《红河州委党校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共督办工作3次70项。校委会对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确保整改有落实、工作有推动、交办有着落。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

  1.校委及时安排部署,2025年以来研究干部培训工作5次,科研工作5次。组织学习涉及巡察整改内容20项。教学方面紧扣中心工作,系统设置党的理论、党性教育、履职能力课程体系,加强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和一线实践调研,推动学员为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找路径、找方法、找动力,提高培训实效。科研方面制定印发《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度智库工作计划》,立项课题涵盖理论阐释、实践探索、州情研究等研究方向,结合红河州实践研究课题设置比去年新增23%。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选拔1名校内优秀年轻干部教师到中央党校进修学习、选拔8名年轻干部教师到省委党校进修学习,积极推荐干部教师参加州委组织部干部调训,切实提升干部教师履职能力。

  2.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课程建设计划,设置《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推动红河高质量发展》等10个教学专题;组织开展集体备课,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课程建设占春季学期课程建设总量的16.4%。印发《2025年度中共红河州委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题研究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纳入了相关课题给予立项支持;对《新质生产力驱动红河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机制与路径》等课题给予立项。研究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的课题占比35.7%。党校教师指导中青班学员撰写的四篇决策咨询获得州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服务于州委、州政府决策作用得到增强。

  3.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设置《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等4个教学专题,组织开展集体备课;研究制定《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5年春季学期课程建设计划》,推动教学专题“回炉”更新工作,对包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关专题在内的128个教学专题进行更新。

  4.集中学习近平总书记“创建一流党校,把质量立校作为办学治校的生命工程”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红河州行政学院)关于推动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推动精品课建设;建立省部级课题暨决策咨询选题库,加强统筹组织,获得1项省部级课题立项;在英文sci期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025年通过“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与5名硕士研究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完成“校园封闭门禁人脸识别系统建设”。

  (三)关于落实“党校姓党”要求,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方面

  1.规范决策流程,加大决策事项督办力度,保障校委会“领头雁”作用发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召开校委会8次,其中研究教学、培训议题5个,研究科研、咨政议题5个,研究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自身建设议题25个,研究其他事项议题12个。召开行政办公会4次,议题涉及了干部培训、科研、教学、后勤管理等方面。

  2.制定并实施《校(院)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开展人才专项招引、急需紧急人才招聘、校园招聘等活动。出台《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红河州行政学院)集体备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集体备课任务和要求。常态化开展集体备课,组织参加省委党校集体备课1次,各教研科室开展集体备课12次,带动师资教学能力提高。统筹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在22个课程建设和课题研究中组织开展跨学科、跨专业、跨科室联合调研活动,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咨政调研的质量得到提高。

  3.开展课程体系建设行动,重点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论、分论及实践课程。开展课程“回炉”更新行动,推动完成128个教学专题的“回炉”更新工作,新开发课程70余门。强化课程研发,推动开展特色课、案例课建设和本土教材编写。加强“课堂+”模式创新,充分运用案例式、情景式、体验式教学模式。以案例式教学为主推动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共征集相关讲题88个,已在各类班次中安排使用60场次。加强互动教学,按照“2+0.5”教学模式优化教学互动,启发学员思考,增强教学实效。出台《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红河州行政学院)听课评课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听课评课的组织与管理,2025年以来校领导听课评课6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听课评课13次;通过学员小程序在已办的13个基本培训和重点班次1200多学员中开展评课,及时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给授课教师,推动教学相长。

  4.印发《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度智库工作计划》,截至7月,校委组织教师撰写的3篇决策咨政报告、指导学员撰写的4篇专题调研报告紧密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和实际问题,均获得州委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对党校所有建筑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知行楼外围路面裂缝进行了修补。委托专业公司对知行楼进行安全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鉴定为合格。

  2.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稿制度,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颁布的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对非涉密计算机进行全面检查,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新确定的涉密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

  (五)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组织学习《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结合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和作风纪律“固堤行动”,制定《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机关纪委监督清单》;结合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制定《校(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廉洁文化“强基行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并开发《弘扬优良家风,涵养清风正气——党员干部政德教育》课程。组织年轻教师围绕红河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讲解任务加强学习,统筹增强讲解团队力量,为全州廉洁文化“强基行动”贡献力量。

  2.进一步全面压实校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谈话提醒、跟踪调度,推动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2025年来常态化开展日常工作纪律监督12次,开展干部培训学风纪律督促10次。

  3.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校委2025年工作要点和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学员管理等相关制度,以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为抓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4.建立健全《红河州委党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收支分类》等相关财务制度,合理编制2026年预算。

  (六)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制定校委会、行政会议决策清单,清晰界定校委与行政的职责权限、议事决策范畴、流程及要求。调整科室职能,成立学员管理科,建立专职组织员队伍。

  2.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重要讲话精神。压实从严治校责任,加强对全校职工日常工作纪律及“八小时以外”监督;健全考核办法,补齐考核评价短板。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守则》《干部人事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机制的通知》制度,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台账资料收集归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整理和规范保存干部选拔任用台账资料。

  4.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招引对象向高学历、年轻人员倾斜,合理配备干部队伍梯队结构。做好职称评审服务工作,帮助我校教师参与高级别科研项目、师资培训,拓展发表学术论文、理论文章的路径,为教师职称评审硬件条件提供支持。

  5.建立健全党建促业务发展相关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每月引导各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主题党日”,与石屏县委党校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把支部学习与讲台授课、科研咨政和警示教育基地讲解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校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的特殊作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紧盯既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不松劲、不停步,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对已经解决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二)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与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使担当作为在党校蔚然成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指出和平时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紧扣责任链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坚持整改立制并举,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共性问题,力求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制度,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州委巡察成果在推动党校发展过程中的巩固扩大和长效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053309;联系地址:蒙自市凤凰路南段红河州委党校知行楼306室;电子邮箱:434511073@qq.com。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 红河州社会主义学院

                                                                                       2025年8月6日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8-11 16:53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州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2月31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委党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委党校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狠抓巡察整改。州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校委扩大会议,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校长牵头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明确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把党校高质量发展工作与巡察整改相融合,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实。

  (二)细化任务分工,整体联动全力推进整改。印发《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红河州委党校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四项清单”,针对巡察反馈的六个方面问题,各班子成员主动对标对表认领,制定了98条针对性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三)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督导确保整改实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式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跟进和督办,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校委听取责任人的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做深做实。

  (四)健全长效机制,注重实效,促进党校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校委自身建设,认真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细致深入查找漏洞,督促各责任科室,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以巡察整改促党校高质量发展。牢记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紧扣“一高三度”的发展要求和一流州市党校创建目标,不断提高党校工作的辨识度、办学质量的满意度、办学品牌的美誉度,实现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扛牢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方面

  1.及时组织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的通知》;及时印发《州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红河州委党校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四项清单”压实整改责任。修订完善《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十余项相关制度,完成规章制度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健全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洁档案,紧盯整改责任落实开展监督,久久为功抓好整改。

  2.加强督办工作力度。制定《红河州委党校督查督办工作实施细则》,共督办工作3次70项。校委会对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确保整改有落实、工作有推动、交办有着落。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

  1.校委及时安排部署,2025年以来研究干部培训工作5次,科研工作5次。组织学习涉及巡察整改内容20项。教学方面紧扣中心工作,系统设置党的理论、党性教育、履职能力课程体系,加强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和一线实践调研,推动学员为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找路径、找方法、找动力,提高培训实效。科研方面制定印发《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度智库工作计划》,立项课题涵盖理论阐释、实践探索、州情研究等研究方向,结合红河州实践研究课题设置比去年新增23%。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选拔1名校内优秀年轻干部教师到中央党校进修学习、选拔8名年轻干部教师到省委党校进修学习,积极推荐干部教师参加州委组织部干部调训,切实提升干部教师履职能力。

  2.紧扣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课程建设计划,设置《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推动红河高质量发展》等10个教学专题;组织开展集体备课,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课程建设占春季学期课程建设总量的16.4%。印发《2025年度中共红河州委党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题研究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三个定位”纳入了相关课题给予立项支持;对《新质生产力驱动红河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机制与路径》等课题给予立项。研究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的课题占比35.7%。党校教师指导中青班学员撰写的四篇决策咨询获得州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服务于州委、州政府决策作用得到增强。

  3.紧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设置《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等4个教学专题,组织开展集体备课;研究制定《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5年春季学期课程建设计划》,推动教学专题“回炉”更新工作,对包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关专题在内的128个教学专题进行更新。

  4.集中学习近平总书记“创建一流党校,把质量立校作为办学治校的生命工程”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红河州行政学院)关于推动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推动精品课建设;建立省部级课题暨决策咨询选题库,加强统筹组织,获得1项省部级课题立项;在英文sci期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2025年通过“红河奔腾”教育人才专项招引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与5名硕士研究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完成“校园封闭门禁人脸识别系统建设”。

  (三)关于落实“党校姓党”要求,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方面

  1.规范决策流程,加大决策事项督办力度,保障校委会“领头雁”作用发挥。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召开校委会8次,其中研究教学、培训议题5个,研究科研、咨政议题5个,研究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自身建设议题25个,研究其他事项议题12个。召开行政办公会4次,议题涉及了干部培训、科研、教学、后勤管理等方面。

  2.制定并实施《校(院)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开展人才专项招引、急需紧急人才招聘、校园招聘等活动。出台《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红河州行政学院)集体备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集体备课任务和要求。常态化开展集体备课,组织参加省委党校集体备课1次,各教研科室开展集体备课12次,带动师资教学能力提高。统筹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在22个课程建设和课题研究中组织开展跨学科、跨专业、跨科室联合调研活动,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咨政调研的质量得到提高。

  3.开展课程体系建设行动,重点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论、分论及实践课程。开展课程“回炉”更新行动,推动完成128个教学专题的“回炉”更新工作,新开发课程70余门。强化课程研发,推动开展特色课、案例课建设和本土教材编写。加强“课堂+”模式创新,充分运用案例式、情景式、体验式教学模式。以案例式教学为主推动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共征集相关讲题88个,已在各类班次中安排使用60场次。加强互动教学,按照“2+0.5”教学模式优化教学互动,启发学员思考,增强教学实效。出台《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红河州行政学院)听课评课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听课评课的组织与管理,2025年以来校领导听课评课6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听课评课13次;通过学员小程序在已办的13个基本培训和重点班次1200多学员中开展评课,及时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给授课教师,推动教学相长。

  4.印发《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2025年度智库工作计划》,截至7月,校委组织教师撰写的3篇决策咨政报告、指导学员撰写的4篇专题调研报告紧密结合当前中心工作和实际问题,均获得州委领导肯定性批示。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对党校所有建筑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知行楼外围路面裂缝进行了修补。委托专业公司对知行楼进行安全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鉴定为合格。

  2.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压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稿制度,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新颁布的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对非涉密计算机进行全面检查,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新确定的涉密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

  (五)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1.组织学习《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结合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和作风纪律“固堤行动”,制定《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机关纪委监督清单》;结合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制定《校(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廉洁文化“强基行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并开发《弘扬优良家风,涵养清风正气——党员干部政德教育》课程。组织年轻教师围绕红河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讲解任务加强学习,统筹增强讲解团队力量,为全州廉洁文化“强基行动”贡献力量。

  2.进一步全面压实校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谈话提醒、跟踪调度,推动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2025年来常态化开展日常工作纪律监督12次,开展干部培训学风纪律督促10次。

  3.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校委2025年工作要点和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学员管理等相关制度,以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为抓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4.建立健全《红河州委党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收支分类》等相关财务制度,合理编制2026年预算。

  (六)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制定校委会、行政会议决策清单,清晰界定校委与行政的职责权限、议事决策范畴、流程及要求。调整科室职能,成立学员管理科,建立专职组织员队伍。

  2.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重要讲话精神。压实从严治校责任,加强对全校职工日常工作纪律及“八小时以外”监督;健全考核办法,补齐考核评价短板。

  3.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守则》《干部人事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机制的通知》制度,规范选人用人机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台账资料收集归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整理和规范保存干部选拔任用台账资料。

  4.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招引对象向高学历、年轻人员倾斜,合理配备干部队伍梯队结构。做好职称评审服务工作,帮助我校教师参与高级别科研项目、师资培训,拓展发表学术论文、理论文章的路径,为教师职称评审硬件条件提供支持。

  5.建立健全党建促业务发展相关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每月引导各支部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主题党日”,与石屏县委党校开展联合主题党日,把支部学习与讲台授课、科研咨政和警示教育基地讲解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校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的特殊作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紧盯既定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不松劲、不停步,一以贯之,一抓到底,对已经解决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

  (二)严字当头、实字托底,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与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使担当作为在党校蔚然成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指出和平时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紧扣责任链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坚持整改立制并举,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共性问题,力求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制度,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大执行力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州委巡察成果在推动党校发展过程中的巩固扩大和长效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053309;联系地址:蒙自市凤凰路南段红河州委党校知行楼306室;电子邮箱:434511073@qq.com。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州行政学院) 红河州社会主义学院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