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民族高级中学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11月10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州民族高级中学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州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梁勇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栾旭俊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民族高级中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州委第三巡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全体在职在编教师列席会议。
梁勇强调,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州民族高级中学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共同完成好巡察任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支持配合巡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梁勇指出,州委第三巡察组将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州民族高级中学党委职能责任,深入发现和推动解决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红河实践提供有力保障。
栾旭俊表示,州民族高级中学将把接受巡察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建设的重要契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接受监督、配合工作,把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州委巡察部署要求上来,借巡察之力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办学质效。诚恳接受巡察指出的问题与建议,即知即改、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办好红河人民满意民族教育的动力。
州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州民族高级中学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308730065,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7:30;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州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15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州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州民族高级中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州民族高级中学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