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关于九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5年2月24日至4月9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5月13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检验检测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从严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落实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建立“周调度、月总结”的工作模式,组织召开专题会7次研究部署反馈问题整改,班子成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高质量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2025年6月13日,院党组召开九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从6个方面深入查摆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目标导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标对表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压茬推进问题整改、逐一销号,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跟踪督导检查整改进度,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如期完成问题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

  1.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一是制定检验资质扩项方案,取得7个项目CMA资质,完成107个项目方法验证,补齐食品类检验资质短板。二是制定设备更新三年计划,投入659.46万元资金,更新淘汰仪器设备225台套,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制定实验关键检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物资采购设施设备维修及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仪器设备故障发生率减至1.44%,延时出具报告情况大幅降低。

  2.严格执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云南省、红河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重要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完成CNAS取证、计量、特检等资质扩项和医学、充电桩、民用三表等领域取证工作,完成14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采购20余台套,持续满足民生和安全发展需求。二是落实《红河州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报检合规性开展电梯安全培训,提升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报检资料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生产主体意识。

  3.强化服务“三大经济”发展能力。一是制定蓝莓检验检测扩项方案,完成方法验证项目101个,开展上门服务60余家,出台蓝莓检验收费标准,服务“红河蓝莓品牌战略”发展。二是制定特种设备人才培养提升方案,新招6名特种设备人员,输送培训29人次,新增取证6人次,取得证书6本。与省特检院联合开展2.45至9.8MPa的蒸汽锅、第三类压力容器检验服务,加强与深圳中检技术服务公司合作,提升服务园区企业能力水平。三是制定2025年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中药材检测资质取证方案,完成CNAS取证培训、质量管理体系修订、79项食品农产品参数和11项中药材参数方法验证,提升服务口岸保障效能。

  (二)关于保障公共安全和服务社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筑牢民生保障防线。一是完成2024年334项扩项计划中剩余100项的扩项工作,补齐食品安全源头检验短板。制定业务拓展方案,实行片区业务联系服务制度,协同县市检验检测所拓展市场,占有率由20%提升到27.2%,服务满意度达98%。二是发布提升电子汽车衡、燃油加油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效试行公告,采取划片区、调周期的措施,科学安排检验,有效缓解人机矛盾,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三是开展惠民利企服务,推出检验检测“优惠月”活动,开通微信公众服务号、400便民电话和便捷物流通道,开展民生计量科普宣传4场次,免费检定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2000余台件,公共场所卫生检验业务覆盖范围增至8个县市,配合监管部门完成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完成民用三表抽检1000只,坚守公益属性定位。

  2.助力建设“实力红河”。一是制定州县乡一体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通过质管体系建设指导、技术培训等方式助力县市提升资质,已有7个县级检测所取得“双认证”资质。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深化与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州供销社等合作,联合举办培训3期,开展食品、化肥产品抽检50批次。二是制定样品流转协作作业指导书,优化检验工作流程,巡察以来食品及产品超期率由30.37%下降至0.62%。单位微信小程序及公众号已上线运营,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入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服务群众的效率大幅提升。三是制定重点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立项管理规定等文件,围绕新兴领域筹建科技创新团队9个,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成功报批科研项目1项,开展标准化服务20次,制定企业标准23个,争取科研经费42万元。

  3.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院党组听取研究安全生产工作5次,制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2025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等制度、计划6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1次,开展安全大检查10次,安排专项资金采购补充应急物资、设备,安全事故零发生。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院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汇编印发意识形态领域应知应会知识供干部职工学习,提升政治敏锐性。二是制定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工作规则、分析研判规则,明确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领导四种责任。三是完善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学习资料66册,收集汇编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等文件、会议精神,规范政治类固定表述。

  5.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保密教育,制定《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商业秘密与检验检测结果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保密管理,8名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全面从严管控清理涉密文件,未发生文件流失、泄密事件。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扛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院党组2025年责任清单及任务安排,听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组主要领导听取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2次,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6人次,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做到严管所辖、严负其责。制定落实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2025年工作清单,细化工作措施6条,任务均落实到位。

  3.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研究要求分管领导深入科室分析研判具体岗位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排查岗位风险点65个。班子成员列席分管科室例会26次,与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26人次。及时研判岗位风险,做到风险早预防、早处置。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方面

  1.持续推进作风效能革命。一是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党组会上专题传达学习《红河州关于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的情况通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取消工作日志上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印发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的通知,党组成员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修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对业绩突出、岗位职责要求风险高、任务重的岗位绩效分配给予倾斜,充分调动积极性。年内多人在国家、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佳绩。创先争优、干事创业氛围浓厚。

  2.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一是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支部会上组织学习《红河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问“剑”破局》,开展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增强防腐拒变的思想意识。二是制定《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干部职工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补充自查表》,补齐漏项。在重要节日和关键节点加强提醒教育,至今干部职工未出现违规吃喝、违规饮酒等行为。

  3.抓实精细化管控。一是出台《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4项,梳理《合规风险识别清单》13份,修订完善4套管理体系,围绕关键环节强化管控。二是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完成管理评审1次、内审3次,日常质量监督检查12次,顺利通过国家级、省级外部审核5次,告知承诺扩项现场评审实现零问题。完成企业质量回访17家,满意率100%,国抽系统数据问题率下降84.37%,精细化管理成效显著。

  (五)关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方面

  1.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政策法规,对采购关键岗位28人开展专项培训。聘请第三方审计部门开展财务审计,整改5个问题。二是修订印发《红河州检验检测院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采购流程,规范机构代理选定,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党组认真学习《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院党组会议议题申报,严肃党组议事决策。年内召开党组会议19次,研究解决事项163项,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听取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1次,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35人次,排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171人,开展廉政家访7人次,对科室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年轻干部从严管理。二是制定内部管理制度28项、负面清单28条,完善《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责成机关纪委日常监督检查5次,“四不两直”对现场检验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廉政行为进行回访2次,从严规范和约束职工日常行为,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六)关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1.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一是制定《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学习做到一方案一主题一通知,突出主题、重点,完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政治纪律要求,2名同志重新撰写补交心得体会。

  2.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一是党组认真学习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等制度,出台补充进一步严肃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院党组会议议题收集常态机制等相关制度,完善党组会会议提醒制度,党组严格执行议事规定。二是组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并严格落实回避规定,对采购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议题进行复盘,吸取教训,后期采购事项严格按流程审批。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按规定选拔任用副科级干部6名,正科级干部1名,完成12名科级干部考核转正,均征求纪检监察组廉政意见,新任党员干部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将3名人事管理同志的档案交由办公室管理,配合州委组织部门完成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91册,新参加、调入人员26册人事档案按要求推进数字化管理工作。三是稳定干部队伍,修订完善《红河州检验检测院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红河州检验检测院能上能下岗位竞聘方案》,畅通干部晋升、人才流动渠道。全年招聘、调入补充10人,输送培训86人,向编制部门报送人才需求108人。

  4.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一是增设机关党委,配齐专职工作人员4人,选派党务人员参加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19人次。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1次,召开机关党委会议9次、支部会议29次,组织党务活动28次,讲授党课13次,党组成员到所在党支部及挂联的县市级检测所讲授党课4次。二是配置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门抓支部规范化建设、培养发展党员、组织教育学习等工作。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补齐缺少的思想汇报材料,对其他党员入党材料全面复盘,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机制落实,构建整改长效管理体系。坚持将巡察整改要求贯穿于机构日常运转与检验检测业务全流程,以系统化机制保障整改长期见效。将整改成效与年度绩效考核、干部职工评优评先等挂钩,推动整改机制形成常态长效。

  (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成效深度转化。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成果的巩固拓展,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将整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兜牢守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的检验检测职能体系。

  (三)聚焦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持续推动检验检测事业发展。聚焦“三大经济”、6条产业链,锚定打造国际化区域检验检测中心目标,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推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中药材等CNAS资质认可评审。深化对外合作,强化人才支撑和资源保障,以检验检测助力全州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6394;联系地址: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红河州检验检测院;电子邮箱:hhzjyjcy@163.com。

                                                                  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

                                                                       2026年2月14日

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关于九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2-14 09:54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5年2月24日至4月9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5月13日,州委巡察组向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检验检测院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从严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落实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建立“周调度、月总结”的工作模式,组织召开专题会7次研究部署反馈问题整改,班子成员共同研究解决问题,高质量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2025年6月13日,院党组召开九届州委第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从6个方面深入查摆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目标导向。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标对表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压茬推进问题整改、逐一销号,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跟踪督导检查整改进度,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如期完成问题整改。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

  1.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一是制定检验资质扩项方案,取得7个项目CMA资质,完成107个项目方法验证,补齐食品类检验资质短板。二是制定设备更新三年计划,投入659.46万元资金,更新淘汰仪器设备225台套,有效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制定实验关键检测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物资采购设施设备维修及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仪器设备故障发生率减至1.44%,延时出具报告情况大幅降低。

  2.严格执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云南省、红河州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重要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完成CNAS取证、计量、特检等资质扩项和医学、充电桩、民用三表等领域取证工作,完成14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采购20余台套,持续满足民生和安全发展需求。二是落实《红河州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围绕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报检合规性开展电梯安全培训,提升电梯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报检资料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生产主体意识。

  3.强化服务“三大经济”发展能力。一是制定蓝莓检验检测扩项方案,完成方法验证项目101个,开展上门服务60余家,出台蓝莓检验收费标准,服务“红河蓝莓品牌战略”发展。二是制定特种设备人才培养提升方案,新招6名特种设备人员,输送培训29人次,新增取证6人次,取得证书6本。与省特检院联合开展2.45至9.8MPa的蒸汽锅、第三类压力容器检验服务,加强与深圳中检技术服务公司合作,提升服务园区企业能力水平。三是制定2025年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中药材检测资质取证方案,完成CNAS取证培训、质量管理体系修订、79项食品农产品参数和11项中药材参数方法验证,提升服务口岸保障效能。

  (二)关于保障公共安全和服务社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1.筑牢民生保障防线。一是完成2024年334项扩项计划中剩余100项的扩项工作,补齐食品安全源头检验短板。制定业务拓展方案,实行片区业务联系服务制度,协同县市检验检测所拓展市场,占有率由20%提升到27.2%,服务满意度达98%。二是发布提升电子汽车衡、燃油加油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效试行公告,采取划片区、调周期的措施,科学安排检验,有效缓解人机矛盾,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三是开展惠民利企服务,推出检验检测“优惠月”活动,开通微信公众服务号、400便民电话和便捷物流通道,开展民生计量科普宣传4场次,免费检定集贸市场电子计价秤2000余台件,公共场所卫生检验业务覆盖范围增至8个县市,配合监管部门完成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完成民用三表抽检1000只,坚守公益属性定位。

  2.助力建设“实力红河”。一是制定州县乡一体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通过质管体系建设指导、技术培训等方式助力县市提升资质,已有7个县级检测所取得“双认证”资质。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深化与昆明海关技术中心、州供销社等合作,联合举办培训3期,开展食品、化肥产品抽检50批次。二是制定样品流转协作作业指导书,优化检验工作流程,巡察以来食品及产品超期率由30.37%下降至0.62%。单位微信小程序及公众号已上线运营,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入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服务群众的效率大幅提升。三是制定重点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立项管理规定等文件,围绕新兴领域筹建科技创新团队9个,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成功报批科研项目1项,开展标准化服务20次,制定企业标准23个,争取科研经费42万元。

  3.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院党组听取研究安全生产工作5次,制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2025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等制度、计划6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安全生产培训1次,开展安全大检查10次,安排专项资金采购补充应急物资、设备,安全事故零发生。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院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汇编印发意识形态领域应知应会知识供干部职工学习,提升政治敏锐性。二是制定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工作规则、分析研判规则,明确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其他领导四种责任。三是完善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学习资料66册,收集汇编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等文件、会议精神,规范政治类固定表述。

  5.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开展保密教育,制定《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商业秘密与检验检测结果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保密管理,8名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全面从严管控清理涉密文件,未发生文件流失、泄密事件。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扛实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院党组2025年责任清单及任务安排,听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院党组主要领导听取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2次,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6人次,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做到严管所辖、严负其责。制定落实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2025年工作清单,细化工作措施6条,任务均落实到位。

  3.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研究要求分管领导深入科室分析研判具体岗位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排查岗位风险点65个。班子成员列席分管科室例会26次,与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26人次。及时研判岗位风险,做到风险早预防、早处置。

  (四)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方面

  1.持续推进作风效能革命。一是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党组会上专题传达学习《红河州关于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的情况通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取消工作日志上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二是印发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的通知,党组成员率先垂范,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修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对业绩突出、岗位职责要求风险高、任务重的岗位绩效分配给予倾斜,充分调动积极性。年内多人在国家、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佳绩。创先争优、干事创业氛围浓厚。

  2.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一是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支部会上组织学习《红河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问“剑”破局》,开展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增强防腐拒变的思想意识。二是制定《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干部职工违规吃喝专项整治补充自查表》,补齐漏项。在重要节日和关键节点加强提醒教育,至今干部职工未出现违规吃喝、违规饮酒等行为。

  3.抓实精细化管控。一是出台《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合规管理办法》等制度4项,梳理《合规风险识别清单》13份,修订完善4套管理体系,围绕关键环节强化管控。二是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完成管理评审1次、内审3次,日常质量监督检查12次,顺利通过国家级、省级外部审核5次,告知承诺扩项现场评审实现零问题。完成企业质量回访17家,满意率100%,国抽系统数据问题率下降84.37%,精细化管理成效显著。

  (五)关于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方面

  1.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政策法规,对采购关键岗位28人开展专项培训。聘请第三方审计部门开展财务审计,整改5个问题。二是修订印发《红河州检验检测院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健全采购流程,规范机构代理选定,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党组认真学习《党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院党组会议议题申报,严肃党组议事决策。年内召开党组会议19次,研究解决事项163项,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一是党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听取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1次,对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35人次,排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171人,开展廉政家访7人次,对科室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年轻干部从严管理。二是制定内部管理制度28项、负面清单28条,完善《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责成机关纪委日常监督检查5次,“四不两直”对现场检验人员的工作纪律和廉政行为进行回访2次,从严规范和约束职工日常行为,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六)关于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方面

  1.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一是制定《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学习做到一方案一主题一通知,突出主题、重点,完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政治纪律要求,2名同志重新撰写补交心得体会。

  2.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制度。一是党组认真学习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办法等制度,出台补充进一步严肃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院党组会议议题收集常态机制等相关制度,完善党组会会议提醒制度,党组严格执行议事规定。二是组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并严格落实回避规定,对采购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议题进行复盘,吸取教训,后期采购事项严格按流程审批。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按规定选拔任用副科级干部6名,正科级干部1名,完成12名科级干部考核转正,均征求纪检监察组廉政意见,新任党员干部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将3名人事管理同志的档案交由办公室管理,配合州委组织部门完成干部职工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91册,新参加、调入人员26册人事档案按要求推进数字化管理工作。三是稳定干部队伍,修订完善《红河州检验检测院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红河州检验检测院能上能下岗位竞聘方案》,畅通干部晋升、人才流动渠道。全年招聘、调入补充10人,输送培训86人,向编制部门报送人才需求108人。

  4.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一是增设机关党委,配齐专职工作人员4人,选派党务人员参加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19人次。党组书记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1次,召开机关党委会议9次、支部会议29次,组织党务活动28次,讲授党课13次,党组成员到所在党支部及挂联的县市级检测所讲授党课4次。二是配置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门抓支部规范化建设、培养发展党员、组织教育学习等工作。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补齐缺少的思想汇报材料,对其他党员入党材料全面复盘,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机制落实,构建整改长效管理体系。坚持将巡察整改要求贯穿于机构日常运转与检验检测业务全流程,以系统化机制保障整改长期见效。将整改成效与年度绩效考核、干部职工评优评先等挂钩,推动整改机制形成常态长效。

  (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成效深度转化。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成果的巩固拓展,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进成果转化应用,将整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兜牢守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的检验检测职能体系。

  (三)聚焦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持续推动检验检测事业发展。聚焦“三大经济”、6条产业链,锚定打造国际化区域检验检测中心目标,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推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中药材等CNAS资质认可评审。深化对外合作,强化人才支撑和资源保障,以检验检测助力全州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736394;联系地址: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红河州检验检测院;电子邮箱:hhzjyjcy@163.com。

                                                                  中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党组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