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红河州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国家监察两项职能。州委巡察机构是州委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建立的专门机构,对州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州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一是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是处置: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州委巡察机构贯彻州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纪委、州监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忠诚履行职责使命,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二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四是紧盯脱贫攻坚领域,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五是全面从严执纪审查,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六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七是深化政治巡察,督促全面整改落实;八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机关
2. 红河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8人。其中:行政编制17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0人(因养老保险改革,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不在本部门编报范围内)。
车辆编制 8 辆,实有车辆9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另有1辆长安微型车产权属红河州监察协会,为方便管理以前年度计入我单位固定资产帐套,不占编。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31,965,195.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65,195.9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181,742.08元,同比减少30.73%主要原因为减少了总预算投资为2300万元的办案点改扩建建设项目(上年该项目实际拨款18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32,877,906.29元。其中:基本支出25,959,289.39元,占总支出的78.96%;项目支出6,918,616.90元,占总支出的21.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598,781.50,主要原因减少了总预算投资为2300万元的办案点改扩建建设项目(上年该项目实际支出1963.9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纪委州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59,289.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949,719.28元,主要原因为规范工资调整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养老保险改革等,增加了绩效工资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及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1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纪委州监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18,616.90元。其中:查办案件项目经费支出650,000.00元,全州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维护费项目支出550,901.80元,红河热线“四位一体”工作经费项目支出381,700.00元,宣传培训项目经费支出364,880.20元,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项目经费支出93,046.27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项目经费支出1,068,150.49元,办案工作站管护项目经费支出1,992,993.14元,宣传教育培训及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支出622,365.00元,巡察工作项目经费支出300,000.00元,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会会议费项目经费支出24,320.00元,州纪委八届二次全体会议项目经费支出51,260.00元,红河州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励项目经费支出80,000.00元,省补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专项项目经费支出100,000.00元,离休人员2017年健康休养及护理费项目支出5,400.00元,两名退休人员抚恤丧葬费项目支出333,600.00元。办案场所改扩建建设项目经费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548,500.78元,主要原因减少了总预算投资为2300万元的办案点改扩建建设项目(上年该项目实际支出1963.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90,51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2%。与上年对比减少13,750,269.24,主要原因为规范工资调整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养老保险改革等,增加了绩效工资支出、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及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49,55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8%。主要用于201类11款01项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1,269,940.50元,201类11款04项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支出650,000.00元,201类11款99项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929,616.90元。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8,29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主要用于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18,114.89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96,578.00元,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333,600.00元。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1,492,6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1,492,668.00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13,690.36元,完成预算的72.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8,662.36元,完成预算的80.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5,028.00元,完成预算的69.0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及单位厉行节约一切从简,减少办案接待批次降低接待标准,从而减少了办案接待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41,599.26元,下降22.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534.26元,下降12.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5,065.00元,下降33.6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初见成效及单位厉行节约一切从简,减少办案接待批次降低接待标准,从而减少了办案接待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662.36元,占57.60%;公务接待费支出345,028.00元,占42.4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8,662.3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8,662.3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另有1辆长安微型车产权属红河州监察协会,为方便管理以前年度计入我单位固定资产帐套)。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讯、执纪审查、巡察、明查暗访及各类专项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345,02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5,0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市县办公办案人员、抽调各市县办公办案协查人员食宿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纪委州监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2,870.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1,509.7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机关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纪委州监委资产总额33,204,057.26元,其中,流动资产2,595,486.97元,固定资产7,170,137.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3,429,072.79元,无形资产9,36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96,413.5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77,829.40元,固定资产减少2,726,45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1,209,425.88元,无形资产减少1,560.00元,其他资产减少0.00元。全年无处置房屋建筑物情况;因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按红车改办发[2016]73号、[2017]9号文件核销拍卖、划转车辆12辆,账面原值3,072,270.00元;因使用年限较长,实物无法使用,按红财资函[2017]80号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127,799.00元,无资产处置收入;无房屋出租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614.60元,其中:货物307,990.00元、工程0元(因办案场所改扩建建设项目涉密,按保密相关要求不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服务135,624.6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部门年度决算收入总额31,965,195.98元,决算支出总额32,877,906.29元,全年支出情况完成良好。其中:决算基本支出25,959,289.39元,主要满足人员工资、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积金、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机关日常运行支出。决算项目支出6,918,616.90元。主要用于完成部门特定职能工作任务的专项业务经费支出。上年未完成项目数5个,本年预算安排项目数7个,年中调增项目数7个,本年共完成项目数14个,有5个因项目工作进度安排的特殊性,尚未结算或正在推进完成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次公开决算数据时,部门名称已更改为红河州纪委州监委,报表均以2017年12月末决算数据各项情况编制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公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专项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巡察工作等项目支出。
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红河热线“四位一体”是以“红河热线”为平台,通过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选题联动、播报互动、跟踪督办联动等工作制度,努力形成目标统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功能完善、充满活力的联动机制,最终形成广播有声、电视有形、报刊可读、网络互动的互通互联互动的“四位一体”的纪检监察宣传新模式。形成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的合力,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促进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建设更具活力、更加宜居自治州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