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州监委开展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

  按《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的要求,州纪委州监委于8月委托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21年已实施完成的重点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 

  在每年已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上,抽选资金规模较大、代表性较强的项目,由会计师事务所刘长军注册会计师、王保林中级会计师、王跃梅初级会计师三位评价人员,收集、统计、分析预算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综合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并从项目基本情况、部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建议等方面撰写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全过程均由第三方独立完成,保证评价结果的专业性、客观性、公正性。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整改,评价结果将作为本部门安排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提升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州纪委州监委开展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22-08-25 17:17

  按《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的要求,州纪委州监委于8月委托中天正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21年已实施完成的重点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 

  在每年已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基础上,抽选资金规模较大、代表性较强的项目,由会计师事务所刘长军注册会计师、王保林中级会计师、王跃梅初级会计师三位评价人员,收集、统计、分析预算设置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综合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指标进行量化打分;并从项目基本情况、部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建议等方面撰写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全过程均由第三方独立完成,保证评价结果的专业性、客观性、公正性。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整改,评价结果将作为本部门安排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提升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