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纪检监察机关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纪检干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相关要求,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要深刻把握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12月4日下午,州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六支部学习会上,与会党员深入地开展了学习讨论。此前,州纪委监委邀请了州法院的有关专家领导,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同时,以州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的方式,开展了专题学习宪法、党章、党内法规活动,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尊崇宪法、遵守党章。此外,还组织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州委各巡察机构全体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人员全员参加了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尊崇宪法,贯彻监察法”为切入点,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州纪委监委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党校、机关、企业、农村开展专题宣讲,教育引导大家严格遵守监察法,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学习、工作和生活;弥勒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一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帮助犯罪人员逃避处罚罪的案件庭审,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开远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与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和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系列宣传活动,以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向过往群众共发放了40余种法治宣传资料。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一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忠诚履行好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洪杰)

红河:纪检监察机关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06 09:30

         

 

  纪检干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是第一个“宪法宣传周”。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相关要求,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要深刻把握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12月4日下午,州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六支部学习会上,与会党员深入地开展了学习讨论。此前,州纪委监委邀请了州法院的有关专家领导,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同时,以州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的方式,开展了专题学习宪法、党章、党内法规活动,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尊崇宪法、遵守党章。此外,还组织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州委各巡察机构全体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人员全员参加了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尊崇宪法,贯彻监察法”为切入点,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州纪委监委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党校、机关、企业、农村开展专题宣讲,教育引导大家严格遵守监察法,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学习、工作和生活;弥勒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一名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帮助犯罪人员逃避处罚罪的案件庭审,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开远市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与全市“12·4”国家宪法日和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系列宣传活动,以摆放法治宣传展板、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了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向过往群众共发放了40余种法治宣传资料。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一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忠诚履行好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