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6个督查组进驻13个县市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今年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进行系统部暑和跟踪督促,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工作逐级强化,从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线索摸排、协调联动、深挖彻查等方面进行安排部暑。州纪委监委抽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精干力量组成6个督查组进驻13个县市,督促各县市纪委监委抓实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建立领导包联督导机制,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明确包联责任、领办责任,及时深入包联督导县市开展工作,同时,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巡察工作结合起来协调推进。

  强化协作配合,拓展线索摸排。加大信访举报问题排查力度,从严做好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监察调查,强化线索倒查排查,深入调查摸底,追根溯源,着力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大沟通会商频率,将每月会商调整为每周两次会商,采取面对面沟通、点对点会商,共同分析研判,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坚持从严查处,形成强烈震慑。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对符合提级办理和重点督办条件的问题线索,加大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力度,切实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作用,点名道姓通报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不法分子,起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方的良好效果。(瞿建周)

红河:6个督查组进驻13个县市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03 09:37

  今年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对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进行系统部暑和跟踪督促,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工作逐级强化,从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线索摸排、协调联动、深挖彻查等方面进行安排部暑。州纪委监委抽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精干力量组成6个督查组进驻13个县市,督促各县市纪委监委抓实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建立领导包联督导机制,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明确包联责任、领办责任,及时深入包联督导县市开展工作,同时,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巡察工作结合起来协调推进。

  强化协作配合,拓展线索摸排。加大信访举报问题排查力度,从严做好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监察调查,强化线索倒查排查,深入调查摸底,追根溯源,着力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加大沟通会商频率,将每月会商调整为每周两次会商,采取面对面沟通、点对点会商,共同分析研判,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坚持从严查处,形成强烈震慑。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对符合提级办理和重点督办条件的问题线索,加大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力度,切实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作用,点名道姓通报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不法分子,起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方的良好效果。(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