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通报曝光“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典型案例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工作始终,以“小”见大、“小”中见严,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锲而不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州纪委州监委将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主要内容,分期分类集中通报曝光近年来查处的作风效能、营商环境、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教育医疗、疫情防控等领域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切实增强警示震慑效应,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助推“清廉云南”建设红河行动取得实效。
集中通报曝光时间:2022年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中共红河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红河州监察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