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2 | 全州纪检监察系统亮点工作集萃(二)
编者按:2022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忠诚尽职,锐意进取,呈现了一批亮点工作。行是知之始,知是行之成。为回顾2022年特色,谋划好2023年工作,红河州纪委州监委网站陆续推出各县市纪委监委亮点工作。
弥勒市纪委监委
开展“点题式”监督 助力提升贯通融合监督质效
2022年,弥勒市纪委监委与市政协联合开展“点题式”监督,积极探索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纪检监察专责监督贯通融合发展新路径,助力监督治理提质增效,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前期调研“探路”,靶向找准问题。充分发挥纪委专责监督在执纪问责、跟踪督办、推动整改上的“刚性”优势,与政协民主监督在专题视察调研、社情民意研判、广泛联系群众上的“柔性”特质,采取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协商提出年度监督议题,整合力量深入一线调研,确定热点问题选题的方式,确保监督不走偏、不跑题。
联合监督“开路”,有效解决问题。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教育、医疗、生态、养老等重要领域的突出问题,整合力量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通过联合作战、互动相融,推动形成刚柔并济、监督联动、职能互补的综合优势和整体效应,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推动整改“护路”,助力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监督结束后,及时通过专项监督报告、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开展监督形成的意见建议,要求市级相关单位在收到意见建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落实,并以书面、会议通报等形式向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反馈意见办理、采纳和落实情况。同时,市纪委监委还开设了问题线索绿色通道,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确保监督取得实效、形成震慑。
泸西县纪委监委

“全员办案+以案促改”双向发力 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泸西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高效率审查调查和常态化以案促改双向发力,重拳惩贪治腐和弘扬清风正气同步进行,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为泸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全员办案提质效。整合全员力量,创新全员办案新模式,实行“委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的“1+室+组+N”联动协作模式,构建委领导领衔,纪检监察室专业查办,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综合部室、行业部门适时参与的跨业务室联动、跨区域调剂、跨派驻纪检组调配的全员办案格局,形成指挥有力、室组地动车组效应明显、运转灵活高效的问题线索处置体系,实现业务能力、案件成色双提升。
“通篇文章”提效果。以“三会两书”为抓手,做深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一案一改、逢案必改,督促案发人员所在单位开好处分宣布会、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书、忏悔书等方式,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找准堵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等方面漏洞,提升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把警示教育、日常监督和问题整改贯通融合起来,组织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促进一体推进“三不”建设高质量发展。
石屏县纪委监委

“沿湖监督”不停歇 助力异龙湖“湖泊革命”
2022年,石屏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助力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走深走实。
“纵向+横向”联动发力,形成有效监督“合力”。紧扣“退、减、调、治、管”五字工作措施,建立州、县、乡镇纪委三级纵向联动、纪检监察机关与县人大、县河长办、审计等机关部门横向联动的监督模式,开展一线监督、沿湖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室组地”协同的监督合力。
“项目化+清单化”监督,推动监督“精准化”。聚焦中央、省、州反馈问题、工作要求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制定监督检查清单,明确监督具体事项、完成时限等,充分运用一线监督、双线调度(调度工作专班+调度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析研判等方式,找准问题症结和监督切入点,做到重要问题及时通报、重点情况及时汇报、重要线索及时移交、重要事项及时研判,提升监督质效。
“常态化+实效化”监督,力促任务落地落实。注重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之间联系,强化日常监督,开展“飞行点穴式”“蹲点式”“体验式”监督检查,紧盯问题整改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深化驻点监督、日常监督,督促主责部门举一反三、主动作为抓整改,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健全机制,推动问题全面整改,督促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河口县纪委监委

“三个加强”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河口县纪委监委以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加强州县联动,下沉一线监督检查。自“2·16”河口疫情爆发以来,2月25日至5月12日期间,州纪委州监委两名班子成员先后带队下沉河口,指导并参与河口县疫情防控一线监督工作,紧扣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落实情况、干部纪律作风存在问题等,深入乡村、口岸货场等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建立了与前线指挥部沟通协调会商制度、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等,形成了《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一线监督检查工作指引(试行)》。
加强平急转换,着力提升疫情“动态”下的监督质效。采取“日常监督成常态,应急状态下监督不盲目”的工作思路,常态化监督+应急处置监督两手抓、两手硬。常态化防控时,10个常态化监督检查组和1个机动监督组,运用推磨式、交叉式等手段,深入各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人员备勤、物资储备等工作。发生疫情时,进入应急监督状态,围绕卡点值守、“五长”履职情况等开展重点检查,以监督激活各级各部门迅速进入应急状态,以最快速度、最小代价阻断疫情扩散传播。
加强问责力度,持续压实疫情防控各方责任。紧盯疫情防控中工作懈怠、落实不力、失责失职等问题,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对典型问题,认真研判,通过下发工作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督促问题单位加强问题整改,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