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压实责任建章立制 监督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个旧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紧盯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使用等情况,下沉田间地头开展一线监督。图为近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了解有关情况。陈玉者 摄
近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个旧市大屯街道楼坊寨社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当地农民正在平整的土地上浇水灌溉、除虫护理,田地上一片春耕忙碌景象。
这样的变化,还要从该州纪检监察机关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开始说起。此前,个旧市纪委监委收到审计部门移送的一条线索,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某标段地力培肥项目专项资金发放名册,人员签名高度相似,市纪委监委随即进行核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起不法商人伙同公职人员套取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培肥项目专项资金的案件浮出水面。经查,商人许某联合社区和村组干部虚假编造农户领取地力培肥名册,共套取地力培肥项目专项资金139.7万元。最终,与此案相关联的8名党员干部均受到惩处。
“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项目多、资金量大、涉及行业部门多、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红河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结合审计机关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红河州纪委监委部署在全州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问题线索查处专项行动,推动审计、公安、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贯通协同,深挖彻查审计发现问题背后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隐形腐败等问题;联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建立完善制度规定。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对2019年以来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紧盯项目选址、招投标、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整套流程,前后延伸整个链条,共处置问题线索66件,立案51人,留置1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红河州纪委监委从案件中分析发案原因,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向发案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全链条、各环节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选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第一步。“过去,农业农村部门在选址时,难以全面掌握其他部门的信息,造成‘重复选址、重叠选址’,致使部分农田出现‘非粮化、非农化’,还有占用林地等问题。”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林增伟介绍。红河州纪委监委督促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州县两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项目选址、初设评审批复、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审查和监管,明确各环节工作人员的工作要点,同时加强不同部门基层工作人员之间的协调联动。
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地力培肥是让“粮田”变“良田”的关键环节。个旧市纪委监委督促市农业农村局探索有机肥发放“四到场”机制,其中一个就是“监督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到场”,并在发放名册上签字。同时,市纪委监委和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发放名册随机抽取农户调查,对账目不清、数额不符等问题及时查清查实,把监督贯穿到地力培肥项目实施全过程。
“审计报告中有6个案例都提到了资金损失,县农科局管理人员失职导致小皮甲水沟工程质量不达标、经济损失131万余元,工作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骗取地力培肥专项资金330余万元,监督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涉及工程款63万余元。这些问题,金额都不小,农科局作为主管部门,在整改上不能大意。”近期,元阳县纪委监委与县农科局在会商会上达成共识,由县农科局领导牵头,组建资金追缴工作组,排查梳理出资金问题涉及的企业,及时追缴资金,挽回损失。
红河州纪委监委紧盯套取、滞留、出借、挪用、多付项目资金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一方面联合审计机关对各县(市)审计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促有关企业通过上交违法所得、返工修复、改造提升等方式主动整改,另一方面督促公安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缴违纪违法资金。截至目前,共追回违纪违法资金9074.98万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以后,加强后期管理维护,也是发挥项目效益的长远之举。弥勒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新哨镇某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堆放建筑垃圾、耕地上建养鸡大棚等问题,督促新哨镇政府积极推动整改,并对辖区所有高标准农田的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初次验收不合格的地块进行二次清理,确保达到耕种要求。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建设、轻管护”问题,红河州纪委监委督促州农业农村局制定建后管护指导意见,建立县、乡、村及经营主体三级责任管护体系,指导泸西县探索试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保险”,有效解决工程设施后期维护、保养不及时的问题。通过以专项整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系统治理,红河州纪委监委推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49项,“查改治”成效进一步彰显,真正让群众满意、长期受益。(苏建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