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纪委监委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狠刹基层组织乱收费“歪风”
“真心感谢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我多交的建房审批费终于退回来了。”建水县面甸镇红田村的一位村民一边数着退回的费用,一边向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由衷地表达感激之情。
2024年,建水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及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面甸镇、南庄镇等部分乡(镇)存在违规决策、巧立名目向申请建房的农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乱收费现象。
民生无小事,监督促落实。为彻底根除这一长期困扰群众的顽疾,建水县纪委监委采取“听、谈、查、看”等做法,通过实地核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基层组织乱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治理过程中,建水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4起相关案件,对11名涉案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其中2人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同时,通报曝光了2起典型案例,涉及8人,有效形成了强大震慑。此外,成功追回了群众建房费共计7.75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建水县纪委监委紧盯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高位推动全县各乡(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为形成合力、精准施策,建水县纪委监委还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等多个部门,组建联合监督检查组,开展联动督查、协作“会诊”。
为进一步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深化治理,建水县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化推进,精准有效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坚持“谁建议、谁督办、谁跟进”的原则,通过电话随访、现场察看、资料查阅等多种方式,严格跟进被监督单位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同时,建水县纪委监委紧盯乡(镇)纪委、各村(社区)监委的监督职责,在日常监督中加大对基层组织收费情况的监督力度和检查力度,深挖细查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背后的贪污、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和资产等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形成了高位推动、同题共答的良好局面,切实从源头上铲除了问题滋生的土壤,为建水县基层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马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