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现将查处的二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元阳县黄茅岭乡石门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李有三履职不到位被诫勉问责的问题
元阳县黄茅岭乡石门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李有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对辖区居民疫情防控监管不到位,未及时掌握辖区内群众聚众办理丧事情况,在大力倡导革除陋习促脱贫的攻坚克难期间,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2月9日,李有三受到诫勉问责处分。
2.元阳县大坪乡新马岭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李家学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问责的问题
2019年10月,元阳县大坪乡新马岭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李家学把上级拨付给大坪村委会新马岭村29户建档立卡户的产业扶持资金,合计为14.5万元,截留其中的9.71万元作为村集体资金,用于建设公房厨房等基础设施。大坪乡纪委发现后,责令新马岭村进行整改,于12月6日将全部截留资金返回给建档立卡户。2020年1月21日,李家学同志受到“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的问责。
以上二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落实党和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应付了事、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全面如期完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更严的纪律、更实的作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