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现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宝华镇朝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就生等3人违规公款购买烟酒、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时任宝华镇朝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就生与时任宝华镇朝阳村党总支副书记李机生、时任宝华镇朝阳村委会副主任李红星共同商议后,违规在会议伙食及公务接待中提供烟酒,费用以虚增伙食支出的方式报销,共计1.3万余元;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人情来往支出,共计0.2万余元。2024年12月23日,马就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机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红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临近春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从严从紧抓好教育监督管理。公款购买烟酒的典型问题表明,在高压态势之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反映出“四风”问题顽固复杂,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发力,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徙木立信到化风成俗,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作风建设常治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