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主任瞿智勇违规吃喝、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的问题。2018年11月至2021年11月,瞿智勇在担任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原红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签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206次。2018年春节至2024年春节期间,瞿智勇先后32次收受5名管理服务对象香烟、酒等礼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瞿智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瞿智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处分。
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不动产确权登记局负责人胡芳城违规经办、证明报销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费用的问题。2019年2月至2021年12月,胡芳城在红河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工作期间,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经办、证明报销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费用113餐次。胡芳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胡芳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从严从紧抓好教育监督管理。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把严的标准立起来,把实的作风树起来,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坚持风腐同查,从源头上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作风建设常治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