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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

 忠诚履职尽责  勇于担当作为

奋力推进河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

上的工作报告

2021622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将五年来十二届县纪委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向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中国共产党河口瑶族自治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五年。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十二届县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十届省委十届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八届州委八届州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十二届县委历次全会精神,忠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正风肃纪、正本清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持续巩固,党风政风呈现新的气象,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自贸城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把牢政治方向,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政治根基始终坚持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制度,以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等形式,带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深化教育实践增强政治定力。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头,力争在政治定力、履职能力、队伍活力、团队凝聚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做表率。认真开展系统内正风肃纪、塑形铸魂、打造铁军专题教育活动、强作风、树形象、作表率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使命,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和根本宗旨,牢记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基本职责,牢记“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不断发扬斗争精神、擦亮清廉底色,增强纪检监察“辨识度”。

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始终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改革开放等决策部署跟进监督,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看问题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监督内容抓紧抓实,严肃查处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解决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问题。五年来,共处置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313,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二)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夯实

坚定不移压实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的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创新举措、强化支撑,打出责任清单、工作约谈、述责述廉、专题报告等工作“组合拳”,层层压实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同时将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并严格责任制日常检查和年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7家单位12名领导进行了约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的20家单位88人进行追责问责。每年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情况进行述责述廉,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各司其职、层层共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良好局面,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到基层党组织神经末梢

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制定印发《关于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实施意见》通过“九个权”“ 七个双机制”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等情况的监督。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党委(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乡镇农场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效贯通起来,有效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织密权力运行监督网。每年对全县政治生态进行分析研判,针对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构建河口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落实管党治党各项制度机制20余项有效堵塞了在经济发展、政策实施、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及漏洞,让权力在制度范围内规范运行建立县管领导干部动态廉政档案525份,开展廉政谈话1477人次,全面摸清廉情底数领导干部画出政治表现的曲线图。同时,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共复函22945人次,为选拔任用干部把好廉洁关口

(三)着力构建监督新格局,监督首责作用有力有效发挥

构建立体化监督新格局。始终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育先机、开新局中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充分组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力量,构建“1+1+1”立体化监督格局突出上下游、左右岸联动配合,实行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奖惩捆绑,共同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提速、提质、提效。综合运用明查暗访、蹲点式”“交叉式”“推磨式”“飞行点穴式”等监督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025次,纠治问题1056,有力推动中央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在河口落地见效。

筑牢边境疫情防控监督网。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做到闻令而动、主动作为,把监督工作与抗击疫情、解决群众困难结合起来,加强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工作要求,特别是瑞丽疫情发生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一线监督的工作部署及要求,严格开展“疫情防控一线监督在行动”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对边境一线抵边监督”“实地监督力度建立“1+N”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实施监督责任包保制度,由纪委班子成员对10个乡镇、农场疫情防控工作包保监督,组建暗访组、机动组、专项检查组等工作小组不分时段采取早、中、晚持续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直插式、滚动式、体验式、嵌入式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共930,发现问题498处置问题线索18件,处理责任人39人。从严从快处置2020年“9.14”、2021年“4.12”非法偷渡入境事件涉及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强有力的监督和责任追究不断压紧实各级各部门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效筑牢边境疫情防控铜墙铁壁。

精准监督助力脱贫攻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坚持督战结合,以作风攻坚护航脱贫攻坚,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制定印发《河口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河口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年)》等相关文件9,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五年来,共开展5轮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纠治问题412个,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7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问责7人,提醒谈话220人,通报曝光15人,纠治了一批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势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了邓淇刚、罗文亮等一批向扶贫资金伸黑手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和严明的纪律为河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四)“四风”树新风,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激发

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集中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私设“小金库”、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工作10余项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五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1件,处理4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5,严肃查处了一批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乱发津补贴、违规同城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歪风邪气得到有效遏制,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树新风制定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的形势主义、官僚主义,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20协助县委制定出台《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实行“区县”处级领导“六带六挂六见效”工作法》《关于建立六定一限从严管理干部提高工作效能的意见(试行)》等制度,充分发挥“区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和“排头兵”作用,带动全县广大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对标国际国内先进规则,增强履职服务能力。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制定印发《河口县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实施办法》,大胆容错纠错,为3名干部进行了容错,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大胆履职尽责。

深入开展行风专项整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警示教、预防打击相结合先后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治理,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等专项整治,通过细化问题清单对照整治检查建立起情况明白、数字准确、责任清晰、作风正派、工作务实的行业工作链五年来,共纠治行业行风问4196个,处理责任人22人,有力推动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塑造党政机关整体良好形象,营造区县“亲”“清”政商关系

(五)保持反腐高压态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显现

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重点突出削存量、遏增量,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境内腐败和境外腐败交织、走私护私贩私交织的腐败案件五年来,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331件,处置问题线索406件,立案17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7人,办理留置案件1010,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8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推动形成不敢腐的自觉

坚决从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紧盯走私这个“万恶之源”,勇于斗争,大胆亮剑。持续加强对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对公安机关已经侦结和正在侦办的黑恶犯罪团伙进行分析研判。2017年以来信访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深挖彻查保护伞和腐败问题线索推进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常态化,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会商通报、逐案筛查等协同联动机制。严肃查处了文山“4·29”专案牵涉到的河口干部,留置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1人;参与省纪委省监委“12·06”专案查办工作,留置涉黑腐败“保护伞”2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走私、护私、放私和充当保护伞的问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1件,办结41件,给予问责2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9人次,移送司法机关4,狠刹党员干部涉私歪风邪气,走私贩私护私问题呈断崖式下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推进纪法贯通。始终当好政治生态的“啄木鸟”“护林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 54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给予谈话函询、提醒批评376人次69.6%,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95人次、占17.6%,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职务调整30人次5.6%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触犯刑律39人次、占7.2%。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查机关18人。坚持失责必问,实施精准问责,共问责党组织20个,问责干部88人次。坚持政策感召、鼓励主动交代问题和主动投案,共有4人主动投案,13人主动交代问题,对涉及6名干部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澄清,对3人免予党纪政务处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始终把追逃追赃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分析研判全县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对策,及时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制定印发《河口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方案》《河口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等制度。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政法、金融、电信等部门协商、沟通,专题研究部署追逃追赃工作认真落实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报告反馈、责任追究各项制度,建立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确保反腐败工作全县“一盘棋”推动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20204月,积极配合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和县公安局成功抓获外逃红通人员胡亦品,受到省纪委省监委表彰。

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管理监督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62。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以案促改教育大会、案件通报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教育警示6000余人次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结合新时代从严治党新要求,及时改版优化“国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持续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六)全面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监督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持续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向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倾斜,目前县纪委监察委共有内设机构15个、派驻(出)机构15个,执纪执法部门达到23个,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干部占比达83.1%。形成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坚决贯彻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全省首家挂牌成立县级监察委员会。向各乡镇、农场派出监察室10个,并配齐监察室主任、副主任和监察员,聘任村级监察联络员27名。探索创新建立国门村级廉情监察站”48,聘任144名廉情监察员,确保了每个村(社区)有3名以上廉情监察员,有效推动监察监督力量向基层延伸

优化派驻机构职责。对标改革部署要求,制定印发《关于深化河口县纪委河口县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业务相近、职责相连、任务均衡的原则及时优化调整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范围,实现了对全县县直部门(单位)的监督全覆盖,的权威、的优势明显增强。五年来,全县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68件,立案21件,党纪政纪处分17人。

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紧扣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在贯彻执行、借鉴参照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22项。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精简高效的原则,清理取消或不在参与议事协调机构127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3进一步推动职责职能向聚焦主责主业转变实现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协同提升。

(七)高质量完成届内任期巡察全覆盖,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

完善巡察制度机制。20171县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来,积极推进巡察机构改革和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河口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河口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河口县巡察干部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机制,从制度机制层面确保巡察工作高效落实。进一步选优配强巡察力量,按编制配齐巡察干部13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抽调45名原则性强,熟悉党务工作,具有监督工作经历,善于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敢于斗争的同志组建县委巡察人才库,逐步培养和储备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结构合理、运转高效的巡察人才队伍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共组织12巡察干部外出参加省州巡视巡察工作和业务培训,组织70余人次参加省州视频培训,组织350余人次参加巡察前培训不断增强巡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巡察业务水平。

扎实开展政治巡察。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的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紧扣六大纪律,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净化。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共开展13轮常规巡察、3轮专项巡察(河口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河口县人防系统专项巡察、十二届县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巡察了101个党组织,其中33个村级党组织,高质量实现了十二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巡察共发上问题1250个,移交问题线索77办结70件,立案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移送司法机关2巡察利剑作用不断显现。

抓实巡视巡察整改。始终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手段,协助县委出台规范巡视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意见,压实各级党组织主动扛起整改责任。目前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河口反馈4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3个,基本完成整改1对意识形态和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反馈的2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整改清退资金204万元,追责问责16对标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反馈意见,我县认领5个方面38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县本级巡察发现的1250个问题,已反馈各级党组织整改完成1185个,正在反馈整改65个,不断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巡察结果运用,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八)高标准锤炼干部队伍,纪检监察铁军形象不断塑造

在斗争一线锤炼政治品格。始终坚持在重大斗争实践中提升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为抓手。成立纪检监察党员先锋队,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抗洪抢险等工作中闻令而动、循令而行,用实际行动恪守初心使命。组织党员干部向疫情防控一线捐款14900元,向困难党员捐款16300元;委机关71名党员干部共挂包185户建档立卡户,在脱贫工作中开展扶贫消费24016元,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了应有作用。组织评选“先进集体”“优秀业务能手”“优秀村(居)务监察联络员”等先进模范,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涌现出了以白云福为典型代表的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使全体干部学有榜样、奋勇争先。积极创建并荣获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县级国门美丽机关单位称号,着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

在学习培训中提升能力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始终,通过帮带结对”“交流轮岗”“上挂+跟班学习等形式,选送干部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浙江大学、省纪委和州纪委等地学习57人次,通过省、州纪检视讯系统培训和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班,累计参训人数达2854人次,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

在抓班子带队伍中增强凝聚力。始终把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重要职责,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力度,严把出入口关,不断优化干部队伍配备,形成了老中青梯次配备结构,实现干部队伍的选优配强。五年来,共调入干部85名,提拔使用干部27名,交流到系统外的干部28纪检监察队伍精神风貌、能力素质明显提升,有效推动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

在严管厚爱中防止“灯下黑”。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严肃依纪依规调查处置,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坚决防止“灯下黑”。同时,大胆为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撑腰鼓劲,结合工作实际拍摄微视频《撑腰》,被省纪委清风云南栏目推广宣传,进一步鼓舞纪检监察队伍士气。五年来,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5件,立案查处3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10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2人,为1名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仍未见底,增量仍在发生,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不收手、不收敛现象还没有完全遏制,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一些单位“一把手”管党治党不够有力;有的党组织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不够严格;少数领导干部不敢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空喊口号、流于形式;个别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一些干部“庸、懒、散、慢、拖”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依然存在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与上级和人民群众期待仍存在差距。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回顾五年来,十二届县纪委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担使命、忠诚履职,在实践中深化了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深化了对管党治党规律的认识,积累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经验。回顾过去五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6点体会和认识:

(一)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纪检监察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作为头等大事,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组织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充分发挥问责的震慑效应,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持续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

(三)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立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质要求,要坚持群众导向,聚焦人民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坚守群众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检验纪检监察工作实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正风反腐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四)必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腐败问题最能割断党同人民的联系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和不正之风我们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坚持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民心,坚决惩治腐败、纠治不正之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腐败坚决清除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消极因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五)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标本兼治是我们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要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使广大党员干部紧绷纪律之弦,常怀律己之心。要坚持严在日常,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行为进行严厉惩处,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强化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深化以案促改,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强化不能腐的约束;加强纪法教育,深化标本兼治,做到正本清源、扶正祛邪强化不想腐的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六)必须坚持锻造过硬队伍,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取得实效的关键,在关乎人心向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有着重要的使命担当。打铁需要自身硬,要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必须常态抓紧抓实纪检监察队伍党性教育和业务素质提升,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经常打扫庭院,严防灯下黑,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履职尽责。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后五年主要工作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标对表党中央提出的“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红河州“三个示范区”目标定位,按照县委发展思路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善于应用自贸理念,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正确应用容错纠错机制,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朝气蓬勃、敢为人先、立说立行、善作善成”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不断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当好沿边开放发展排头兵,全力打造新时代开放安宁美丽自贸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落实

守初心担使命,坚定两个维护行动自觉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作为纪检监察的根本职责使命,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保持敢于斗争、勇于担责、善于作为的精神和状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全县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跟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全党步调一致前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把准政治定位,精准发挥监督作用。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坚守职责定位,在党和国家全局中找准着力点,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推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问题,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特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障服务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围绕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按照县委工作思路,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朝气蓬勃、敢为人先、立说立行、善作善成”的工作作风,深入践行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努力做到风气严实、纪律严明、干部廉洁、班子廉政,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做实做细监督责,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抓牢抓实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和“十四五”规划建设之中,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围绕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疫情防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沿边开放新高地等重点任务,聚焦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建设国门蓝网、国门绿网、国门红网等部署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职责,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等,重点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推动各级党组织把落实主体责任的重心放在管党治党的具体工作上,放在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具体任务上,放在管方向、抓班子、带队伍、定制度、抓落实、强督办的具体措施上。

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整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深化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村监委、廉情监察站和群众参与的日常监督联动,将监督触角向基层拓展和延伸。常态化开展“机动式”“随机式”日常监督,使日常监督成为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的“移动探头”。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式,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

(三)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既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倾听群众呼声、了解人民意愿,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实效,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和国家的执政根基。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让群众感到自己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护航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脱贫攻坚过渡期四个不摘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强化对各项惠民富民和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有效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整治民生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行业部门专项治理,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深入纠“四风”树新风,努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坚持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隐形变异行为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充分释放常抓不懈、越往后越严的震慑信号。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等行为作为重要内容,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现象。深入整治滥发奖金、津补贴和超标准发放绩效奖等问题,严肃纠治违规吃喝、公务接待等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隐形变异和反弹回潮。深刻把握作风和腐败问题内在关联性,注重发现和查处不正之风背后的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对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表现,盯住不放、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聚焦“慵、懒、散”作风漂浮等行为,狠抓干部作风建设,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四)坚定不移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到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完善1+1+N动监督办案机制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特别是严厉查处涉及走私护私贩私等腐败案件,强化廉洁风险防控,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实施清源工程,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持续推进追逃追赃工作稳步推进边境追逃防逃整体建设

坚持挺纪在前,纪法融合精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讲政策给出路。坚持纪法贯通融合,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增强问责规范性、严肃性和精准性,以问责倒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负责、守责尽责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让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感受到组织温暖、从有错有为转变

坚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坚持一案一总结,深化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准确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健全以案建制度、以案强监管、以案改作风、以案促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用好用活案件资源活教材,以案明纪说法。深入开展国门清风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强化国门廉政文化建设,探索建立执纪执法机关警示教育联动机制,创新警示教育形式,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强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科学谋划十三届县委巡察规划。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注重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重点,科学制定十三届县委巡察五年规划,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巡察监督,创新方式方法,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巡察“回头看”等贯通起来、穿插使用,确保高质量完成十三届县委任期巡察全覆盖任务。

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探索巡前一体谋划、巡中协同配合、巡后齐抓共管的途径和方式,推进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其他监督有效对接、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完善巡察机构与派驻机构、乡镇(农场)纪检监察机构协同配合机制,探索加强和规范村(社区)延伸巡察工作,加大向村(社区)、基层站所延伸巡察的力度,不断提升巡察质效。

强化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综合运用好省委巡视和县委巡察成果,坚持“改”和“立”相统筹,既着眼“当下改”,又推动“长久立”,更不忘“回头看”,杀好“回马枪”,确保巡视巡察整改“零折扣”,推进巡视巡察整改长效化,持续放大巡视巡察监督的叠加效应,发挥巡察“利剑”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紧紧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部署要求。坚持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同时,注重守正创新,把牢中央和省州关于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提升创新能力,对工作中采取的主要做法、形成的工作经验等创新做法,善于总结提炼、形成制度,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制度措施,进一步提升河口县纪检监察工作“辨识度”。

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着力抓实自身政治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锤炼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政治品格,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做好表率,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

着力强化能力素质提升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打造干部练兵场,开设“沉浸式”研讨班等活动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补钙”,组织开展每月测试,考出“本领恐慌”的危机感。持续强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全方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的业务能力水平。

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精气神。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标准,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让干部在实干中磨炼、在实践中成长,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着力抓牢自我监督管理坚持刀刃向内,不断完善自身监督管理制约体系和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始终把依规依纪依法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肃查处执纪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清除以权谋私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党要管党必须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河口篇章而不懈奋斗!


注释:

“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

九个权工作知情权、决策参与权、督查问责权、质询函询权、问题线索审查权、依纪依规处理权、责任追究权、暂缓决策建议权、一票否决权。

七个双机制双签机制、双约谈机制、双监督机制、双询机制、双严机制、双报告机制、双向沟通机制。

1+1+1在县纪委县监委统一领导下,以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室(一个“1”),所联系乡镇、农场纪委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一个“1”),县委巡察机构(一个“1”)为工作责任主体。

六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

“三项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