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河口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一名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周涛,河口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动物卫生监督所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7月10日21时4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河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 口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