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河口县纪委县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一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黄云忠,河口坝洒农场有限责任公司曼美作业区党支部党员,2023年3月29日21时3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河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河 口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