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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工商信局党委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2021年419日至20215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工商信局党委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巡察。县委巡察组于2021年6月25日向县工商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工商信局党委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立行立改”原则,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对需要时间完成整改的,明确时间节点,加强督促,确保按时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工作要求的思想意识不够强方面的整改情况  

    1.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统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差距。巡察组指出:一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工作学习不够全面,未从推动本地区绿色发展、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方面研究部署工作,学习次数较少,结合部门分析研判不够,从会议记录反映,2018年-2020年,工商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召开会议20次,2018年班子会议15次,2019年班子会议13次,202011次。仅2019125日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内容”1次、班子会议学习2次;2020年至20213月组织干部职工行政学习环境保护方面政策知识4次。二是部分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还未树立绿色发展的理念,依然存在对生态环境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本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能职责认识不到位,把握不全面,访谈中干部职工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五大新发展理念”书记对云南省的“三个定位”等内容记不住。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持续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党委会议、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列为必学内容,自巡察组来我局巡察后,在党委会上学习2,班子会上学习1次二是5月以来,在干部职工周一例会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3,并对我局环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了干部职工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认识  

    2.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巡察组指出:党委会议不规范,县工商信局党委无党委议事规则,近三年来,大多数会议是以召开班子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与班子会混为一体,无党委会议记录,未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列入党委会第一议题,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班子会议记录不规范,无出席人员、记录人员。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党建工作制度》,其中党委议事制度》明确了党委会议题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议事原则议事纪律二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党政会议分别召开、分别记录,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对前面不规范会议记录进行了补充,对后面做的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确保不再出现无出席人员或记录人员等情况  

    3.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传导压力意识不强。巡察组指出:对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存在的问题分析研判少、办法、措施不够多,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意识不强,对监管企业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不全面,日常监管达不到每季度1次要求,查阅监督检查记录显示2020年第二季度对加油站没有排查记录,加油站厕所环境卫生离“三无三有”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在2021年620-21日组织全县加油站站点负责人召开加油站管理经验座谈会,并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二是对加油站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分片区进行督查,截至10月份对全县加油站进行了5次3轮全覆盖检查督查,后期将按照规定每月对加油站进行督查三是完善修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加油站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已下发至辖区内的21座加油站,同时制定了加油站日常监督管理年度考核细则,年终将根据考核细则对各加油站进行考核四是下发《加油站安全生产及业务培训》相关材料,要求各加油站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进行自身规范管理的教育培训。  

    二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职能责任有缺位  

    4.金平县工业企业未能实现园区式的发展模式,“散乱污”情况较为突出。巡察组指出:2013年进行县特色工业园区规划分为红河谷和金水河两流域四个工业区13个点1428公顷。各地块散乱互无联系,未能形成系统。存在“一园多片区”,“一企一矿一园区”的情况。不符合“一个园区不超过三个片区,地块数不大于6块,要坚决避免产业布局杂乱、特色不突出、功能分区不明,避免一两家企业定一个片区,避免将管委会无权管理的片区纳入园区规划”的有关要求。目前建成的工业企业普遍存在无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情况,实地检查中发现,金珂公司生产高峰期共有400余名员工,生活垃圾由社会车辆带出厂区自行处理,无污水处理厂。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云委〔2020〕287号)金平县特色工业园区已被撤销。二是积极组织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排查。金平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8户,即:工矿业8户、水电行业8户、制造业2户,其中:2户处于停产状态(昆明中地源矿业有限公司、金平金珂糖业有限公司)。通过逐一排查,重点工业企业18户,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均为企业自建有生活垃圾焚烧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设施集中处理,部分企业生活垃圾统一运到指定的规范垃圾场处理。我县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矿、废石、蔗渣,2021年上半年尾矿累积产生量50.42万吨,废石累积产生量7.16万吨,综合利用量3.2万吨,综合利用率44.7%,蔗渣产生量3.1万吨,综合利用量3.1万吨,工业综合利用率100%。尾矿产生量主要是部分提取尾矿库中的金属钛后,其余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全部排放至尾矿库堆存,废石产生量主要是低品位矿综合利用、部分用于工业建筑、维修路外,均堆存于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渣场内,甘蔗渣产生量主要是循环利用蔗渣发电。例如:金平长安矿业公司全部生活垃圾运输到铜厂乡指定的规范垃圾场统一处理;金平金珂糖业公司自建有垃圾回收站,安装有B12-3.43/1.35型汽轮机和QF-12-2型发电机各一台,供汽设施为WZ-100/3.8-MT型锅炉一台,在正常生产期间全部垃圾由锅炉燃烧发电,停产期间全厂垃圾回收至垃圾站集中焚烧处理;自建有全套的污水处理站,所有污水都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三是对工业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金平县黑色、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是集中排放至尾矿库,尾矿库内回水经回水管泵抽至选厂循环使用。农副食品加工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是经过污水处理站的进行处理,促使废水达标排放及循环使用。四是工业废气综合利用情况。金平县工业发展以水电开发和黑色、有色金属矿采选为主,采选为主的工矿企业为初加工型,以采冶生产的恒昊有限公司、昆钢球团有限公司和化工产业加工的黄磷有限公司相即停产,没有工业废气的排放。  

    5.推动绿色发展行动、措施少、落实差,导致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工作滞后。巡察组指出:2018年9月我州被确定为云南省新能源汽车重点推广区域,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866号文件要求,要求各县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快速提高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打好“绿色能源牌”。截止20214月,金平县仅有新能源汽车16辆,离州级下达的任务数差距较大,工作进展缓慢。2018年州级下达任务100辆,完成4辆,2019年任务数430辆,完成10辆,2020年任务数15辆,完成2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在持续推进中。一是积极配合县发改局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充电桩建设进度,营造充电便利化环境,目前已建有25个充电桩,下一步计划扩大覆盖面和数量。二是制定了《金平县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金政办发〔2021〕43号),将推广任务分解至各乡镇、部门,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布局和建设。20211-9月共推广了6辆新能源汽车。三是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会议和宣传活动,宣传新能源汽车优惠补贴政策等,提高企业和社会公民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优化我县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社会新能源汽车购买热情。  

    6.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的监管职责缺失。巡察组指出:金平县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进行监管,在2018年全县治理黄标车专项工作中,工商信局负责黄标车淘汰废后的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巡察发现,该企业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漏洞大,存在较大环境污染隐患,一是仅有2018年的废机油和废电瓶出入库记录,2019年至今无记录。二是记录表混用,用记录废机油的表记录废电瓶,记录废电瓶的表记录废机油。三是废电瓶入库时以个记,出库时以吨记,不能反映出真实的出入库情况,2018年126日记录显示共有废电瓶208个,业主介绍后来卖出了10吨,通过检查发现,目前库存量也不下几百余只。对其余再生资源收购销售点没有纳入监管范畴。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在持续推进中。一是2021年630日到金平县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检查,该公司派专人负责,对此项工作立行立改。根据车辆信息已将2019年至今废旧电池以千克或吨登记造册,并分开登记。二是对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点进行检查,检查出一般隐患问题10条,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14条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通知》5份通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点进行闭环检查,存在的问题已进行整改。  

    7.金平县工商信局节能环保经费用途不规范。巡察组指出:2019年县财政局以金财行〔201920号文件拨入县工商信局节能环保工作经费5万元,会计凭证出现用于支付脱贫攻坚工作职工下乡出差费、疫情防控等出差费,用途与节能环保工作无关。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此次巡察出不符合用节能环保工作经费开支的其他支出立行立改,于2021年5104336元节能环保经费用途不规范费用调整到日常公用经费金财建20217号文件中列支。调整凭证号为:记账-1号凭证。二是要求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财经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专款专用;三是7月份由分管领导带领财务人员对资金用途进行了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不够到位  

    8.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对县工商信局履行节源降耗、清洁能源、能源推广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态环境职责监督不到位。巡察组指出:近三年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工商信局履行“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防治环境污染;社会节能及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各级生态环境专题督查问题整改等”生态环境职责监督检查少,仅在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对县工商信局开展监督检查1次。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于6月3日、85日分别对县工信局履行节源降耗、清洁能源、能源推广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态环境职责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结合巡察整改情况对部门提出了“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文字整改”的要求。同时,纪检组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也提出了要求。  

    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举一反三不到位  

    9.对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不彻底。巡察组指出: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涉及到县工商信局牵头的有9个问题,截止202155日,上报完成整改9个问题,但在第三巡察组下沉巡察期间,仍然发现三家寨加油站车棚与办公室之间堆放的40桶尾气处理液未进行处理,厕所卫生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锦峰北站加油站存在加油溢出后形成的地面油污的情况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对县级巡察组下沉发现的两个问题(三家寨加油站车棚与办公室之间堆放的40桶尾气处理液未进行处理,厕所卫生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锦峰北站加油站存在加油溢出后形成的地面油污的情况)进行蹲点督促整改完成二是完成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发现的9个问题开展了一次回头看,并将发现问题在全县加油站进行“举一反三”,相关问题纳入加油站日常监督管理年度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加油站负责人进行及时提醒谈话,促使加油站经营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最高标准、最实举措开展生态环保工作 

    10.对监管的规上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引导不够。巡察组指出:在落实“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的工作要求上还有差距,日常监管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监管浮于表面,发现问题不专业、不精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对发现的问题,后期跟踪督促整改力度、举一反三不到位。巡察发现金河二级电站进水管漏水严重,废旧机器露天堆放,垃圾清理不及时,存在一定的安全和污染隐患。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将长期坚持。一是通过向企业宣传、宣讲省、州、县人民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同时督促规上工业企业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加大节能技改,减少污染物排放,规范企业的排放行为,使环境保护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深入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今年以来已开展抽查检查4次。三是对金河二级电站进行督查检查,督促整改,对巡察发现金河二级电站进水管漏水严重,废旧机器露天堆放,垃圾清理不及时,存在一定的安全和污染隐患的问题,已督促完成整改。  

   

   

中共金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委员会  

                                                                                                                                                                   2021年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