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4月19日至5月8日期间,对我局党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查。2021年6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巡察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如下:
一、落实责任,抓好整改
巡察既是对我局履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治责任的一次检验,更是对我们领导干部的一次“党性会诊”、“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也是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部署等3个大方面8条存在的问题,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局党组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在整改落实工作中,局党组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查找根源、剖析问题、举一反三,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最坚决的态度、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抓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快速行动,安排部署。6月2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及时在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公示栏公示巡察反馈意见,于6月29日以局党组文件印发反馈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于7月10日,局党组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召开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安排部署会,专题对制定整改方案、责任清单及整改方案的结构框架、阶段时限、措施要求、责任落实和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要求各位局领导、各股室负责人对巡察反馈问题一一对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条研究提出可操作、能落地的整改措施,由办公室汇总形成整改方案。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具体日常工作,组织落实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分管股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股室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表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制定方案,落实责任。7月10日,制定下发了《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围绕3个大方面问题和巡察整改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对每一条整改措施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二、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县住建局党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通过近2个月的整改,反馈的局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部署等3个大方面8条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已完成阶段性目标,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部署方面
问题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存在重业务轻理论现象,缺乏相关记录和台账。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和局班子会议及干部职工会议记录中均没有专题研究学习关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2021年7月9日,我局在党员活动室召开了2021年第八次党组会,除党组成员参会外还邀请卢劲松、贺伟平副局长列席。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彭海山同志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由唐宗斌副局长组织重温金发〔2018〕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生态环境保护理论知识,深刻领会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意识。
问题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县委的工作要求上有差距。一是未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金平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金发(2018)18号)文件要求联系本单位职能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具体落实举措;二是“两污”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全县13个乡镇规划新建3个中转站、6个垃圾热解站、12个污水处理厂,目前除金河镇外,只有勐拉镇和金水河镇合建垃圾热解站、马鞍底、者米垃圾热解站完成挡土墙工程和土方开挖,其余项目仅完成地勘、初设等前期工作,离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基本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有很大的差距。
整改情况:
一是于2021年7月9日组织学习《金平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金发(2018)18号)文件精神,结合职能职责制定了《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建党发〔2021〕7号),细化了具体落实举措,为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积极推进金平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融资步伐,多渠道整合建设资金,与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磋商,已达成PPP合作意向,扎实推进乡镇规划新建的3个中转站、6个垃圾热解站、12个污水处理厂的用地审批及其他前期工作,目前,项目可研已重新评审通过,正与农行对接PPP融资事宜,预计10月底能开展项目建设。
问题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不够有力。如:市政管网改造时施工面广、未较好进行分段施工,而工程进度又相对缓慢,这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同时增加了安全风险。
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于2021年7月2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金平县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21〕39号),建立完善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沟通共享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地下管线工程、污水工程、强弱电工程严格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施工中严格做好对已有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分散无序施工。积极通知全县所有建设、施工单位,督促其合并开挖计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要求,争取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力争各类地下管线工程一次敷设到位,切实解决市民出行安全问题。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情况方面
问题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方面有差距。全面排查垃圾堆放、处理情况,指导乡镇整治裸露垃圾点工作不到位。目前,全县仅有金河镇黄心良村垃圾填埋场,其余乡镇均为集中裸露堆放处理。巡察发现,铜厂乡、老集寨乡、者米乡尚未建设垃圾集中处理场,垃圾随意倾倒在乡政府驻地附近公路下方;金河镇苦竹林水库老公路下方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环境污染风险大。
整改情况:
一是将铜厂乡、老集寨乡、者米乡垃圾中转处置设施纳入金平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项目中建设,项目与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达成PPP合作意向,扎实项目前期、达成PPP正式合作工作;二是针对金河镇苦竹林水库老公路下方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问题,积极协调金河镇动员村庄做好保洁清运,积极落实村庄清洁行动,将垃圾收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问题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制定、规划的部分项目,深入调研不够,导致项目实施难等问题。通过巡察谈话了解到,县城新规划的垃圾中转站于2019年4月15日取得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2019年9月7日取得环评批复,但该项目目前还尚未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
金平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工程项目已基本完成项目前期,于2019年、2020年连续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未获得支持,现已纳入金平县美丽县城重点建设项目中,通过PPP融资展开建设,现已完成资本金注入、获得银行贷款支持,项目已开工。
问题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其他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不紧密,协同联动不到位。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工作痕迹材料缺乏,工作不细致、不到位。比如:关于《金平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金发[2018]18号)文件精神要求,经查2018年至2020年相关台账材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开展相关工作的台账材料;二是县住建局与其他职能部门工作沟通不到位、信息共享有差距。比如:2020年11月24日居民信访反映金河大酒店停车场有臭水从石头缝流出问题,县住建局排查后未将问题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单位,导致群众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又比如:通过谈话了解,在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上,县住建局排查出问题后未与具有监管职责的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反馈和共享信息,导致部分居住区生活污水直排,未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等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
整改情况:
一是我局积极贯彻《金平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金发[2018]18号)文件精神要求,不断落实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提升环卫设施综合承载能力,2019年,实施《金平县城镇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投入资金180万元,对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改造和垃圾处理场渗漏液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采购各类垃圾转运车辆14辆和1238只各类垃圾收集箱(桶),投入资金605.745万元。2020年,实施金平县垃圾处理场土工膜建设、渗漏液处理站改造及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投入资金143.429万元,对渗滤液处理站进行维修改造和设备完善,铺设垃圾场土工膜4800平方米,增设厂区自动点火装置;不断抓实污水收集设施建设,落实《红河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一是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2018-2020年期间州级下达排水管网建设任务10公里,通过实施金平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金平县城郊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及结合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项目,完成新建污水管网14.7公里,改造1.05公里,收集范围正进一步向城郊扩展。二是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水平,2020年,实施金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投资1250万元,于2020年11月底竣工,于2021年4月8日通过项目竣工验收,污水处理水质提至一级A标,整理完善2018年至2020年相关台账材料。二是积极建立其他职能部门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对于2020年11月24日居民信访反映金河大酒店停车场有臭水从石头缝流出问题,我单位已委派市政管护人员查清污水直排原因,责令产权单位进行化粪池清掏、管网维护,已完成整改,对于类似问题,我局将积极协调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造成环境污染的移交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对于在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上,我局与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已建立共同排查、按职责抓整改的信息反馈和共享信息,对于局部散户污水直排问题,由于县内资金紧缺,导致未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等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下一步将积极做好与住户和商户的协调,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担负环保责任,将污水管接入市政管网,积极实施棚户区改造,将棚户区污水管网捋顺,排入市政管网,切实使得污水直排问题得到整治。
问题7: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垃圾填埋厂渗滤液处理站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巡察组于2021年4月20日到黄心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巡察时,发现4月19日《金平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班交接记录表》未按要求进行交接班,无交接班记录。
整改情况:
经县委第二巡察组指出问题后,我局党组书记彭海山同志约谈了金净洁市政卫生有限公司(第三方运营公司)金平县渗滤液处理站负责人张庭明,该公司立行立改,现已杜绝无交接班记录的问题。
(三)各类监督查检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8:对监督查检发现问题重视不够,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如:黄心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至今未实现联网运行。
整改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指出问题时,州级无数据接收终端,我县无法联网,经县委第二巡察组指出后,经多次向州级沟通、对接、反映,最终于2021年7月14日安装了黄心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此后渗滤液收集处理站一直实现正常联网运行。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整改机制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县住建局党组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再接再厉、乘胜追击,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主责就是守责、守土必须尽责,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8个问题和巡察整改意见建议,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建章立制工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体责任压实压紧,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三)充分运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以及省州县委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