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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中国共产党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远市监察委员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职机关,受市委和州纪委的双重领导;开远市监察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州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部门主要职能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督促全市各级党的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责任。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

  3.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4.检查和处理全市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及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5.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取公诉。

  6.受理对党员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控告、检举;受理对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机关给予处置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等。

  7.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察工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清廉用权。

  8.对全市乡镇(街道)纪委在党内监督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

  9.调查全市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以及监察工作中具有运用法律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全市有关监察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10.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11.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12.领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13.承办州纪委、州监察委和市委、市人大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15个派驻(出)机构、5个市委巡察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16个职能部室;外设驻市委办、驻市政府办、驻市委组织部、驻市委宣传部、驻市委统战部、驻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驻市农业农村局、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市教育体育局、驻市卫生健康局、驻市公安局、驻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机构(市委市直机关监察工委)。无下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抓紧抓实,认真做好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收尾工作。统筹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健全严管严治的常态长效机制,以制度供给和更新升级推动流程再造和系统重塑,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2.履行监督首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持续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拧紧责任链条,深耕责任田;持续抓好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通过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强化巡察监督,统筹做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切实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3.坚持纠建并举,持续打好正风肃纪“持久战”。突出靶向施治,着力发现藏匿“四风”问题的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等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找准纠治“四风”问题的主攻方向。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的轻微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防患于“未病”。

4.坚持“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大办案力度,深查重点领域典型腐败问题,着力整治系统性腐败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惩治震慑常在;全面提升查办案件质效,对案件质量严格把关,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正规化、规范化;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发现安全风险隐患立查立改、全面整改,严防安全事故事件发生;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健全并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提出、整改、督办、反馈工作链条,增强标本兼治综合效能,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

5.坚持从严从实,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发挥市纪委常委会表率作用,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和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带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做遵规守纪的模范。加强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实战导向,搭建以案代训、以审代训平台,深化全员培训。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受到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8人,其中:行政编制112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0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607,288.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607,288.2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8,046.7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实有人员比2023年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人员公用经费均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607,288.25元,其中:本年收入25,607,288.2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607,288.2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8,046.74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在职实有人员比2023年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人员公用经费均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607,288.2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607,288.25元,其中:基本支出23,729,388.2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9,853.26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将纪检监察保障经费分为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经费,公用经费计入基本支出,纪检监察业务经费计入项目经费,所以基本支出金额减少,项目支出金额增加;项目支出1,877,9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87,900.00,主要原因分析:将纪检监察业务经费计入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11(款)01(项)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18,024,746.0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公务交通及工会经费等方面。

  2.201(类)1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4年预算数为1,877,900.00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用于单位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3.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为19,32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基本工作经费、离退休党组织书记和委员补贴经费。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2,026,194.72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社会保障保险缴费。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22,286.7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6.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2024年预算数为33,201.60元,主要是用于死亡人员遗属补助。

  7.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1,008,013.78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9,612.75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为523,041.48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补助。

  10.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7,991.15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

  11.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1,724,979.96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8,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8,6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0元,下降3.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度相同,无增减变化,安排因公出国(境)团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4,000.00元,下降1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86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审批接待手续,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0,000.00元,与上年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0,000.0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审批手续,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费用开支。单位现有4辆公务用车,其中3辆的车龄均已超过13年,车辆维修成本较高,由于业务需要,公车使用频繁,2024年预计处置一辆公务用车,新购一辆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项目共有4个,分别为:

  项目1:巡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设立目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市委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及全力打好巡察“攻坚战”,着力发现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突出问题,推动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项目2:乡镇(街道)纪检工作补助经费。项目设立目标:为继续推进加强乡镇(处)、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保证各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硬件设施建设达到“八有”标准,保障乡镇纪检工作顺利开展,完善乡镇(街道)标准谈话室建设,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确保基层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3:“党风廉政”电视栏目开办补助资金。项目设立目标:依托新闻媒体作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平台,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用媒体的力量弘扬正气、鞭挞腐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典型,营造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浓厚宣传氛围。

  项目4:纪检监察业务经费。项目设立目标: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督促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检查发现和纠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到位。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加强对党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完善谈话室建设,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确保基层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用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部分。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65,676.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30,446.0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将纪检监察保障经费划分为公用经费和纪检监察业务经费,纪检监察业务经费计入项目支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开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9,123,565.15元,其中,流动资产17,517,147.72元,固定资产1,606,417.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162,141.2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098,638.93元,固定资产增加63,502.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